《集頌》:“1、於諸利養等恭敬,大欲多欲難養滿。
不生喜足不捨離,是染違犯無非染。
2、生起樂欲勤斷彼,做大精進起對治。
而為猛利性惑遮,雖數現行無違犯。
能壞少欲知止足,不貪名利求恭敬。”
對於各種名聞利養和贊譽恭敬等,生起極大地貪求、多求之心,即使求到了,得到了,也沒有滿足的想法,對於貪欲不捨離,或對於財物不捨離等,因為出於貪心的作意,故只要違犯此條,就是染污的違犯,沒有“非染”之說。
以上隨犯一種,即犯此條輕戒。
2、如果生起大慚愧心,大精進心,勤勇地做貪心的對治,即使由於性惑的遮障(串習種子的現起),貪欲現行也不算違犯。根據《地道》講:大乘菩薩一登初地(親證空性),就馬上降伏諸法實有的業惑,降伏習氣和種子要經過第二地至第八地前的漫長過程,完全淨除則需八、九、十的三清淨地。
四十六輕戒之三於諸耆德不恭敬
《集頌》:“若同法中持戒者,臘長於己具功德。
應生敬信興談論,起迎推坐表專誠。”
《優婆塞戒經》:“受持戒已,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先宿、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承迎禮拜問訊,……得失意罪。”
《梵網經》:“不敬師友戒第一:……見上座、和尚、……者,應起承迎、禮拜、問訊……反生驕心、慢心、癡心,瞋心,不起承迎禮拜問訊,一一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僧團的維系有一套嚴格的戒律和共住規約、井然的先後次序,“臘長”是指“戒臘”或“僧臘”多於自己者,“僧臘”指剃度受戒的年齡,“戒臘”是指受戒後每年安佛制要求的“安居”的年限,安一次居,“戒臘”增長一歲。“戒臘”、“僧臘”長的安次第在前坐,這是出家僧眾的戒律和共住要求。
“於己具功德”是指對自己有恩德的人,不論出家在家都包括。出世間的三寶師長,世間的父母,教你文化的老師,教你技藝的師長都是,哪怕是一個介紹你學佛的普通人,也算的上“於己具功德”者,都應恭敬,要“起坐、承迎、禮拜、問訊”乃至“供養”。至少要做到最低程度的“恭敬”。“若不爾者”,即犯此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