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饒益和損害的人,名義上為人,但實則為鬼。他們對幫自己的人怒目相視、百般陷害;而對害自己的人,規規矩矩、恭恭敬敬。當然,如果他的菩提心像釋迦牟尼佛因地時那樣,達到了親怨平等的境界,那倒是可以,但很多人絕不是這樣。這種利害顛倒的人,表面上長相是人,名稱也叫人,但實際上是惡魔,如果我們行為上隨順他,今生來世的一切善德都會被摧毀,故而沒有任何人願意見到他。
《太上感應篇例證語譯》中有一個故事說:有個關在監獄裡的盜賊,在受到生命危險時,一個尉官可憐他,通過各種方式把他放了,盜賊臨走時說:“以後有機會的話,我一定要報答你。”數年後,尉官任滿,路經一縣,聽說縣官的姓名與跑掉的盜賊相同,去拜訪,果然是那個人。縣官感恩他,以歡喜心來招待他,但縣官的妻子私下說:“這事洩露出去就麻煩了,因緣已經成熟,何不抓住時機把他殺掉?”縣官沉默了很久,回答道:“你說得對。”
尉官恰好在隔壁聽到這話,急忙叫上僕人逃跑。跑了五十多裡路後,晚上在村店投宿,流著淚告訴僕人真相。正在此時,突然有人持刀出來,說:“縣官派我來殺你,但聽到你說的話,才知道縣官忘恩負義。”於是飄然而去。半夜時,忽聽有人喊道:“我已取縣官的人頭,來為你報仇。”尉官叫人點火一看,果然沒錯,但那個人已不知去向。
所以,忘恩負義的人遲早都會遭殃,佛教中也經常強調,做人千萬不能利害顛倒,否則對今生來世都不會有好處。麥彭仁波切在此也講了,這種人根本不是人,而是特別可怕的魔鬼。大家最好不要變成這樣,看見別人利害顛倒時,也要盡量地幫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