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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如何對治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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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言瞋心,乃宿世習性。今既知有損無益,宜一切事當前,皆以海闊天空之量容納之。則現在之寬宏習性,即可轉變宿生之褊窄習性。倘不加對治,則瞋習愈增,其害非淺。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裘佩卿居士書一”

  瞋心乃宿世之習性,今作我已死想,任彼刀割香塗,於我無干,所有不順心之境,作已死想,則便無可起瞋矣。此即如來所傳之三昧法水,普洗一切眾生之結業者,(光)特為閣下述之,非(光)自出心裁妄說也。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復裘佩卿居士書二”

  市井習氣,出家若不真修,更甚於俗。若欲遠離,先須了知世間一切諸法,悉皆是苦,是空,是無常,是無我,是不淨。則貪瞋癡三毒,無由而起矣。倘猶不能止,則以忠恕忍辱治之,則自止矣。若又不止,則設想於死,自然無邊熱惱,化為清涼矣。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二》:“與謝融脫居士書”

  貪瞋癡心,人人皆有。若知彼是病,則其勢便難熾盛。譬如賊入人家,家中主人若認做家中人,則全家珍寶,皆被彼偷竊淨盡。若知是賊,不許彼在自家中停留一刻,必須令其遠去淨盡。庶財寶不失,而主人安泰矣。古德雲,不怕念起,只怕覺遲。貪瞋癡一起,立即覺了,則立即消滅矣。若以貪瞋癡為自家正主,則如認賊為子,其家財寶必致消散矣。

  ……

  被境所轉,系操持力淺。則喜怒動於中,好惡形於面矣。操持者,即涵養之謂也。若正念重,則余一切皆輕矣。是以真修行人,於塵勞中煉磨。煩惱習氣,必使漸漸消滅,方為實在工夫。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一》:“復陳慧超居士書”

  若夫妄念滿腔,憧憧往來,朋從爾思。由未真提正念故也。倘正念真切,則朋從於專注一境之正念矣。所謂調御得法,即寇賊皆為赤子。調御失道,雖手足亦作怨家。

  在凡夫地,誰無煩惱。須於平時預先提防,自然遇境逢緣,不至卒發。縱發亦能頓起覺照,令其消滅。起煩惱境,不一而足。舉其甚者,唯財色與橫逆數端而已。

  ……

  至於橫逆一端,須生憐憫心。憫彼無知,不與計較。又作自己前生曾惱害過彼,今因此故,遂還一宿債,生歡喜心。則無橫逆報復之煩惱。

  然上來所說,乃俯順初機。若久修大士,能了我空。則無盡煩惱,悉化為大光明藏。譬如刀以磨利,金以煉純。蓮因淤泥滋培,方得清淨光潔。境無自性,損益在人。三業四儀,(四儀即行住坐臥)常持顏淵之四勿。五戒十善,必效曾氏之三省。暗室雖無人見,而天地鬼神鹹知。念始萌乎隱微,罪福判若天淵。若能如是修省,將見舉動皆善,惡無從生矣。此實正心誠意之宏規,切勿謂釋氏瑣屑,不若儒者之簡捷也。

  節選自《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第一》:“復高邵麟居士書四”

  修行之要,在於對治煩惱習氣。習氣少一分,即工夫進一分。有修行愈力,習氣愈發者。乃只知依事相修持,不知反照回光克除己心中之妄情所致也。當於平時,預為提防。則遇境逢緣,自可不發。倘平時識得我此身心,全屬幻妄。求一我之實體實性,了不可得。既無有我,何有因境因人,而生煩惱之事。此乃根本上最切要之解決方法也。如不能谛了我空,當依如來所示五停心觀,而為對治。(五停心者,以此五法,調停其心,令心安住,不隨境轉也。)所謂多貪眾生不淨觀,多瞋眾生慈悲觀,多散眾生數息觀,愚癡眾生因緣觀,多障眾生念佛觀。

  貪者,見境而心起愛樂之謂。欲界眾生,皆由YIN欲而生,YIN欲由愛而生。若能將自身他身,從外至內,一一谛觀。則但見垢汗涕唾,發毛爪齒,骨肉膿血,大小便利。臭同死屍,污如圊廁。誰於此物,而生貪愛。貪愛既息,則心地清淨。以清淨心,念佛名號。如甘受和,如白受彩。以因地心,契果地覺。事半功倍,利益難思。

  瞋者,見境而心起忿憎之謂。富貴之人,每多瞋恚。以諸凡如意,需使有人。稍一違忤,即生瞋怒,輕則惡言橫加,重則鞭杖直撲。唯取自己快意,不顧他人傷心。又瞋心一起,於人無益,於己有損。輕亦心意煩燥,重則肝目受傷。須令心中常有一團太和元氣,則疾病消滅,福壽增崇矣。昔阿耆達王,一生奉佛,堅持五戒。臨終因侍人持拂驅蠅,久之昏倦,致拂墮其面。心生瞋恨,隨即命終。因此一念,遂受蟒身。以宿福力,尚知其因。乃求沙門,為說歸戒。即脫蟒身,生於天上。是知瞋習,其害最大。華嚴經雲,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古德雲,瞋是心中火,能燒功德林,欲學菩提道,忍辱護瞋心。如來令多瞋眾生作慈悲觀者,以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既是過去父母,則當念宿世生育恩德,愧莫能酬。豈以小不如意,便懷憤怒乎。既是未來諸佛,當必廣度眾生。倘我生死不了,尚望彼來度脫。豈但小不如意,不生瞋恚。即喪身失命,亦只生歡喜,不生瞋恨。所以菩薩捨頭目髓腦時,皆於求者,作善知識想,作恩人想,作成就我無上菩提道想。觀華嚴十回向品自知。又吾人一念心性,與佛無二。只因迷背本心,堅執我見。則一切諸緣,皆為對待。如射侯既立,則眾矢鹹集矣。倘能知我心原是佛心,佛心空無所有。猶如虛空,森羅萬象,無不包括。亦如大海,百川眾流,無不納受。如天普蓋,似地均擎,不以蓋擎自為其德。我若因小拂逆,便生瞋恚。豈非自小其量,自喪其德。雖具佛心理體,其起心動念,全屬凡情用事。認妄為真,將奴作主。如是思之,甚可慚愧。若於平時,常作是想。則心量廣大,無所不容。物我同觀,不見彼此。逆來尚能順受,況小不如意,便生瞋恚乎哉。

  愚癡者,非謂全無知識也。乃指世人於善惡境緣,不知皆是宿業所招,現行所感。妄謂無有因果報應,及前生後世等。一切眾生,無有慧目。不是執斷,便是執常。執斷者,謂人受父母之氣而生,未生之前,本無有物。及其已死,則形既朽滅,魂亦飄散。有何前生,及與後世。此方拘墟之儒,多作此說。執常者,謂人常為人,畜常為畜。不知業由心造,形隨心轉。古有極毒之人,現身變蛇。極暴之人,現身變虎。當其業力猛厲,尚能變其形體。況死後生前,識隨業牽之轉變乎。是以佛說十二因緣,乃貫三世而論。前因必感後果,後果必有前因。善惡之報,禍福之臨。乃屬自作自受,非自天降,天不過因其所為而主之耳。

  生死循環,無有窮極,欲復本心以了生死者,捨信願念佛,求生西方,不可得也。貪瞋癡三,為生死根本。信願行三,為了生死妙法。欲捨彼三,須修此三。此三得力,彼三自滅矣。數息一觀,可不必用。以當念佛時,攝耳谛聽。其攝心與數息相似,其力用與數息天殊也。念佛一觀,但看印光文鈔,及淨土著述,自知。

  問,若如所雲,即喪身失命,亦只生歡喜,不生瞋恨。設有惡人,欲來害己,將不與計較,任彼殺戮乎。

  答,凡修行人,有凡夫人,有已證法身之菩薩人。又有以維持世道為主者,有以唯了自心為主者。若唯了自心,及已證法身之菩薩,則如所雲。以物我同觀,生死一如故也。若凡夫人,又欲維持世道。則居心固當如菩薩深慈大悲,無所不容。處事猶須依世間常理,或行捍御而攝伏之,或以仁慈而感化之。事非一概,其心斷斷不可有毒恚而結怨恨耳。前文所示,乃令人設此假想,以消滅瞋恚習氣。此觀若熟,瞋習自滅。縱遇實能害身之境,亦能心地坦然,作大布施。仗此功德,即生淨土。較彼互相殺戮,長劫償報者,豈不天地懸隔耶。

  節選自印光大師:“示淨土法門及對治瞋恚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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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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