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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禮旭:勿輕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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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小朋友,送給同學一枝鉛筆,那位同學很高興,拿了以後把鉛筆削一削,就開始寫作業。隔天,那位小朋友就問送給他鉛筆的小朋友說:“你今天跟我玩嗎?”小朋友很單純:“我今天不跟你玩,那你把鉛筆還給我。”小孩子就把那枝筆還給他。接著又說:“我要那枝沒削過的。”那小朋友又拿了一枝沒削過的。他說:“不是這一枝,要我昨天給你的那一枝。”老師看到了這種情形,就趕快過來進行機會教育。老師告訴送鉛筆的小朋友:“凡出言,信為先。你已經把鉛筆送給別人了,東西就已經不屬於你的,你沒有資格再跟人家要回來。”你在未送給他以前就要衡量,你送給別人是否真的願意?或者你今天要送給人家東西,在答應別人的時候,首先要衡量你的能力是否能做到?假如你的能力不夠又答應了別人,到時就一定會失信。而且在答應別人的時候,除了衡量能力,還要再考慮到你答應同學是否符合校規?可能學校規定不能這樣做,但是你還是答應了同學,那就是不對的。所以,要符合校規,符合國家的法律,要從這些地方去思考。凡是屬於正確的行為,我們又有能力做到,才可以答應同學。因此,“勿輕諾”的態度,也是要隨時隨地的指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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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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