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鄰火延燒,物、屋一空,其妻驚駭病故,遂心神迷悶,如醉、如狂。
世間不如意事常八九,難免遭遇逆境。熟讀此篇,心地釋然。
《法華經》雲:“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
見《法華經》卷二、譬喻品第三、偈頌中。
天之所以成就人者,有苦、有樂、有逆、有順、有禍、有福,本無一定,唯在當人具通方眼,善體天心,則無苦非樂,無逆非順,無禍非福矣。是以君子樂天知命,上不怨天,下不尤人,隨遇而安,無往而不自在逍遙也。
樂天知命:謂順應天命而自樂也。易、系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疏:順天施化,是歡樂於天;識物始終,是自知性命;任自然之理,故不憂也。(《中文大辭典》)
不怨天不尤人。謂不懷恨於天,不責怪於人也。《論語·憲問》:子曰,不怨天,不尤人。注:君子不用於世,而不怨天;人不知己,亦不尤人:
所以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者、現在也。行者、優游自得之意。富則周濟貧窮,貴則致君澤民。盡其富貴之分,是之謂:“素富貴行乎富貴”也。)
素貧賤行乎貧賤,(若家無余財,身未出仕,則守乎貧賤之節,不敢妄為。)
素夷狄行乎夷狄,(若盡忠被讒,貶之遠方,如雲、貴、兩廣、黑龍江等,則心平氣和,不怨君上,不恨讒人,若自己就是彼地之人一樣。)
素患難行乎患難。(或者不但遠貶,且加之以刑,輕則楚打監牢,重則斬首分屍,或至滅門,仍然不怨君上,不恨奸黨,若自己應該如此一樣。人與之患難,尚然如是,何況天降之患難,豈有怨恨者乎?如是之人,則人愛之,天護之,或在此生,或在後世,或在子孫,決定有無窮之福報,以酬其德矣。)
此“素富貴”等四句,出《中庸》。茲錄原文如下:“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
《中庸新解》,釋曰:“素、是‘現在’的意思。君子做人,在怎樣的地位,就怎樣法,不希望做地位以外的事。在富貴的地位,就照富貴的地位去做人;在貧賤的地位,也就照貧賤的地位去做人;就是在夷狄的地位,也就照夷狄的地位去做人;在患難的地位,也照患難的地位去做人。君子不論在什麼地位,都是隨遇而安,悠然自得,不作非分之望,所以能‘無入而不自得焉’。”
居士雖有好善之資,未明儒佛至理,以故一遇逆境,便發狂亂耳。
凡夫總是“心隨境轉”,所以碰到逆境,難免發狂。《楞嚴經》說:“若能轉物,即同如來”矣。
今谕之曰:世間最博厚高明者,莫過天地日月;而日中則昃,月盈則食,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滄海變桑田,桑田成滄海。
滄海桑田:喻世事變遷之巨。《神仙傳》:麻姑謂王方平曰:“接侍以來,已見東海三為桑田;向到蓬萊水淺,淺於往者會時略半也,豈將復還為陵陸乎?”書言故事、地理類:“山河改轉,曰:滄海桑田。”精注雅俗故事讀本、上、地輿:“滄海桑田,謂世事之多變”。(《中文大辭典》五)
古今最道高德備者,莫過孔子,而且絕糧於陳,被圍於匡;周游列國,卒無所遇;只有一子,年才五十,即便死亡;幸有一孫,得綿世系。
綱鑒一:“壬子,(周敬王)三十一年(西紀前四八九),春,孔子自蔡如葉(楚邑),楚子(昭王)遣使來聘孔子。”紀:“楚子聞孔子在陳蔡之間,使人聘孔子。陳蔡大夫謀曰:“孔子用於楚,則陳蔡危矣!”相與發徒,圍之於野,不得行,絕糧。使子貢至楚,楚子興師迎孔子,然後得行。”
被圍於匡:《史記》四七:“(孔子)將適陳,過匡,顏刻為僕,以其策指之曰;“昔吾入此,由彼缺也。”匡人聞之,以為魯之陽虎,陽虎嘗暴匡人,匡人於是遂止孔子,孔子狀類陽虎,拘焉五日。”索隱:“匡、宋邑也。”正義:琴操雲:“孔子到匡郭外,顏刻舉策指匡穿垣曰:‘往與陽貨正從此入。’匡人聞其言,告君曰:‘往者陽貨今復來。’乃率眾圍孔子數日,乃和琴而歌,音曲甚哀,有暴風擊軍士僵僕,於是匡人有知孔子聖人,自解也。”
《史記》:“孔子生鯉,字伯魚。伯魚年五十,先孔子死。伯魚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嘗困於宋。子思作中庸”。
降此而下:顏淵短命,冉伯牛亦短命;子夏喪明,左邱明亦喪明。
顏回,字子淵,少孔子三十歲。年二十九,發盡白。蚤死(年三十二)。(《史記》六七)
冉耕:字伯牛,孔子以為有德行。伯牛有惡疾,孔子往問之,自牖執其手,曰:‘命也夫!斯人也,而有斯疾,命也夫!’(《史記》六七)——案:史記缺載年歲,逝時幾歲,無從查考。
卜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歲。孔子既沒,子夏居西河教授,為魏文侯師。其子死,哭之失明。(《史記》六七)
左丘明:春秋、魯太史。孔子作春秋,左丘明述其意而作傳,曰《左氏春秋》。後人因其失明,稱為“盲左”。(《人名辭典》)
屈原沈江,(屈原盡忠被讒,後以懷王被秦所留,不勝憂憤,而力無能為,五月五日,沈於汩羅江中。)
屈原:戰國楚人。名平,號靈均。博聞強記,文辭雅麗,為後世詞賦之祖。仕楚為三闾大夫。懷王重其才,靳尚輩,譖而疏之,乃作“離騷”,冀王感悟。頃襄王時復用讒,谪原於江南,原作“漁父”諸篇以見志,於五月五日,自沈汩羅而死。(《人名辭典》)
綱鑒一:秦伐楚,取八城,秦(昭襄)王乃遺楚(懷)王書曰:
“寡人願與君王會武關,面相約,結盟而去。”楚王欲往,恐見欺;欲不往,恐秦怒。昭睢(楚之族)屈平(字原)曰:“毋行,而發兵守之耳。秦,虎狼也,有並諸侯之心,不可信也。”王稚子(名)子蘭勸王行,王乃入秦,秦王令一將軍詐為王,伏兵武關,劫之與西,遂留之。時楚太子橫方質於齊,昭睢詐赴(告喪也。俗作訃)於齊,齊王歸楚太子,楚人立之(是為頃襄王)。初,屈平為懷王左徒(官名。猶後左右拾遺)志潔行廉,明於治體,王甚任之。後以讒見疏……其後,子蘭又譖之於頃襄王,王怒,遷之於江南,原遂懷石自投汩羅(江名。在今湖南省湘陰縣北)以死。(時周赧王十六年(西紀前二九九)壬戌、五月五日。)
子路作醢。(醢、音海,肉醬也。子路仕衛,衛蒯聩與其子辄爭國,子路死於其難,遂被敵兵斬作肉醬。)
仲由,字子路,一字季路。孔子弟子。性好勇,喜聞過。事親孝,嘗為親百裡負米。有政事才,初仕魯,後仕衛,為孔悝邑宰,孔悝母伯姬與豎良夫謀立太子蒯聩,迫孔悝盟而劫出公,出公奔,子路將入,子羔止之,子路曰:食焉不避其難。遂入。蒯聩使人攻子路,以戈擊之,斷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結纓而死。(《中國人名辭典》)
天地日月,猶不能令其常然不變;大聖大賢,亦不能令其有順無逆。唯其樂天知命,故所遇無不安樂也。而且千百世後,自天子以至庶人,無不景仰。以當時現境論之,似乎非福;以道傳後世論之,則福孰有過於此者?
此總結上文。
人生世間,千思萬算,種種作為,究到極處,不過為養身口、遺子孫而已。然、身則粗布亦可遮體,何必绫羅綢緞?口則菜羹僅可過飯,何必魚肉海味?子孫、則或讀書,或耕田,或為商賈,自可養身,何必富有百萬?且古今為子孫謀萬世之富貴者,莫過秦始皇:吞並六國,焚書坑儒,收天下兵器以鑄大鐘,無非欲愚弱其民,不能起事。
秦始皇:姓嬴,名政。莊襄王之子。西紀前二四六年登位,時年十三歲。十七年滅韓,十九年滅趙,廿二年滅魏,廿四年滅楚,廿五年滅燕,廿六年滅齊,全國統一於秦,定皇帝稱號。收天下兵器,銷以為鐘、鑢、金人,置宮延中。卅四年,燒詩書百家語。三十七年(西紀前二一○年)七月,東巡至沙邱而崩,時年五十歲。
誰知陳涉一起,群雄並作。一統之後,不上十二三年,便致身死國滅,子孫盡遭屠戮,直同斬草除根,靡有孑遺!是欲命子孫安樂者,反使其速得死亡也。
西紀前二○九年,秦二世胡亥元年,陽城人陳勝(姓陳名勝字涉)、陽夏人吳廣起兵,劉邦、項梁等應之。故雲“群雄並作”。
始皇於二十六年統一全國,三十七年死於沙邱,前後不過十二年。胡亥三年,趙高弑之,而立子嬰。次年,項羽入關,殺子嬰,掘始皇冢。
漢獻帝時,曹操為丞相,專其威權,凡所作為,無非弱君勢,重己權,欲令自身一死,子便為帝。及至已死,曹丕便篡;而且屍猶未殓,丕即移其嫔妾,納於己宮。死後永墮惡道。歷千四百馀年,至清乾隆間,蘇州有人殺豬,出其肺肝,上有“曹操”二字,鄰有一人見之,生大恐怖,隨即出家,法名“佛安”,一心念佛,遂得往生西方。事載《淨土聖賢錄》。
《淨土聖賢錄》卷六:“佛安,字誓願,蘇州人。年三十馀,鄰家殺豬,出其腑,有文,曰‘曹操’。瞿然發心,投上津橋天竺庵為僧……以念佛為課……乾隆四十一年(西紀一七七六)二月,有疾,遣徒往獅林寺請僧禮淨土忏三日,演瑜伽焰口一壇。期滿,明日,設齋筵,召客為別,稱佛名,其徒和之。香三炷。日午,曰:‘行矣’。端坐而逝。”
夫曹操費盡心機,為子孫謀,雖作皇帝,止得四十五年,國便滅亡。而且日與西蜀、東吳互相爭伐,何曾有一日安樂也?
曹丕於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庚子(西紀二二○)十月篡位,至陳留王曹奂(操之孫。在位六年(鹹熙二年乙酉(西紀二六五)十二月,司馬炎依樣畫葫蘆,曹魏亡。計四十五年。
下此:若兩晉、宋、齊、梁、陳、隋,及五代之梁、唐、晉、漢、周,皆不久長。就中,唯東晉最久,僅一百三年。其他、或二三年,或八九年,一二十年,四五十年,即便滅亡。
西晉自西紀二六五至三一七年,東晉自西紀三一七至四一九年,兩晉合計一百五十五年。
南朝:劉宋五十九年(西紀四二○——四七八),蕭齊二十三年(西紀四七九——五○一),蕭梁五十五年(西紀五○二——五五六),陳三十二年(西紀五五七——五八八)。隋二十九年(西紀五八九——六一七)。
五代:後梁十六年(西紀九○七——九二二),後唐十三年(西紀九二三——九三五),後晉十一年(西紀九三六——九四六),後漢四年(西紀九四七——九五○),後周九年(西紀九五一——九五九)。
此乃正統,其馀竊據偽國,其數更多,其年更促。推其初心,無非欲遺子孫以富貴尊榮。究其實效,反令子孫,遭劫受戮、滅門絕戶也。
末代帝王遭劫受戮之事,史書具載;茲且引南朝劉宋末代史實如下:《綱鑒易知錄》卷三:
“己未(西紀四七九)夏四月,齊王(蕭)道成稱皇帝,廢宋主為汝陰王,徙之丹陽。——宋主下诏禅位於齊,而不肯臨軒,王敬則勒兵入迎,啟譬令出,宋主收淚謂曰:“欲見殺乎?”敬則曰:“出居別宮耳。官先取司馬家亦如此。”宋主泣而彈指曰:“願後身、世世勿復生帝王家!”(宮中皆哭!——通鑒一三五)五月,齊王道成殺汝陰王,滅其家!”
劉裕做夢也沒想到他的後裔如此下場!
且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尚不能令子孫世受其福,況區區凡夫,從無量劫來,所作惡業,厚逾大地,深逾大海,可保家道常興、有福無殃也耶?
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須知:世間萬法,悉皆虛假,了無真實,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
《金剛經》雲:“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倓虛大師釋曰:“一切者、包括無遺之意。三界一切有為生滅之法也。如夢者、眾生界內,遷流造作,皆是虛妄,譬如睡時似有,覺了全無;萬法迷時似有,悟了全無;故曰如夢。如幻者、有為諸法,悉皆如幻;如幻師削木為人,結草為馬,本無實體;萬法緣生,亦復如是,故曰如幻。如泡者、風擊水成泡,忽有忽無,乍起乍滅;萬法不實,亦復如是,故曰如泡。如影者、影即影像,依形而有,是為依他起性,全是假名,故曰如影。如露者、露即朝露,見日即晞,萬法是愚昧暗結,智照即滅,故曰如露。如電者、電即電光,一閃即滅,一切有為法,其不實也,亦復如是,故曰如電。”(《金剛經親聞記》)
如水中月,如空中花,如熱時焰,如乾闼婆城(梵語乾闼婆,此雲尋香,乃天帝樂神。其城乃幻現非實,世俗所謂蜃樓海市即此也。)
水中月,水中所現之月影也,以譬諸法之無實體。空中花,眼膜於空中所見之種種花。熱時焰,即陽炎,熱、空、塵等因緣和合,於曠野中現水相者也。乾闼婆城,蜃氣映日光於大海上現宮殿之相者也。
唯自己一念心性,亘古亘今,不變不壞;雖不變壞,而常隨緣。隨悟淨緣,則為聲聞,為緣覺,為菩薩,為佛;由功德有淺深,故果位有高下。隨迷染緣,則生天上,生人間,墮修羅,墮畜生,墮餓鬼,墮地獄;由罪福有輕重,故苦樂有短長。
《楞嚴經》,佛問波斯匿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悟知汝滅;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王答:“我實不知!”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乃至雲:“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為變,不皺非變;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雲何於中受汝生死?”熟讀楞嚴,可知“不變隨緣”之義。
若不知佛法之人,則無可如何。汝既崇信佛法,何不由此逆境,看破世相,捨迷染緣,隨悟淨緣,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從茲永出六道之輪迴,高證四聖之果位,豈不是因此小禍,常享大福耶?而乃昧昧不了,如醉如狂,倘若焦思過度,或致喪身失命,則長劫難出輪迴矣!而且弱妾孤子,何以自立?本欲自利利他,反成自害害他,(他謂妾與子也。)何愚癡一至於此也?
若能“素患難行乎患難”,若知逆境、苦難是良師,“惡因緣是好因緣”,則不致如此愚癡矣。
經雲: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恐遭惡果,預先斷除惡因,由是罪障消滅,功德圓滿,直至成佛而後已。眾生常作惡因,欲免惡果,譬如當月避影,徒勞奔馳。
徹底顯示迷癡凡夫的病根!
每見無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謂作善獲殃,無有因果,從茲退悔初心,反謗佛法。豈知報通三世,轉變由心之奧旨乎?
若知報通三世,則不致退心謗法矣。
報通三世者:現生作善作惡,現生獲福獲殃,謂之現報;今生作善作惡,來生獲福獲殃,謂之生報;今生作善作惡,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萬生、或至無量無邊劫後,方受福受殃者,謂之後報;後報則遲早不定。凡所作業,決無不報者。
問:現報示人,方知畏懼;遲至後世,皆謂渺茫。天何不使人速受其報乎?
答:報之遲速,自業所招:善人前孽既至,不能先報其善;惡人宿福既臨,不能先報其惡。譬如治圃之人,先植桃而後植李,雖巧於灌溉,不能使尺寸之李,先成於拱把之桃也。若必俟現報而信,亦愚之甚矣!(《萬善先資》三)
轉變由心者:譬如有人,所作惡業,當永墮地獄,長劫受苦;其人後來生大慚愧,發大菩提心,改惡修善,誦經念佛,自行化他,求生西方,由是之故,現生或被人輕賤,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貧窮,與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墮地獄、長劫受苦之業,即便消滅。尚復能了生脫死、超凡入聖。《金剛經》所謂:“若有人受持此經,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者,即轉變由心之義也。
略引江味農居士《金剛經講義》釋之:
“若”者、倘若也,或者有之之意。“為”者、被也。“輕”者、不重之意。“賤”者、不尊之意。不被人尊重,正是“皆應恭敬”反面。雲何輕賤?淺言之,如讪謗屈辱等;廣言之,凡遇困難拂逆之事,皆是。
“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明其被人輕賤之故。先世、有二義:一、指前生、前生者、通指今生以前而言,非但謂前一生也。一、指未持說此經以前。三十年為一世。所作之罪,應墮惡道,其重可知。應墮者、明其後世必墮,蓋罪報已定,所謂“定業”是也。
凡人造業,無論善惡,皆是熟者先牽,謂:何果先熟,即先被其索引受報。前生造惡,今生未墮,待諸後生者:因其前生造有善業,其果先熟,或多生善果之馀福未盡,而惡果受報之時猶未到,所以今生尚未墮落者、因此。然而、有因必有果,若非別造殊勝之因,速證殊勝之果者,定業之報,其何能免?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是也。應墮惡道句,正明此義。
“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兩句,昔人有釋為“轉重業令輕受”者,此釋不宜局看;若局看之,便與佛旨多所抵觸。何謂與佛說抵觸耶?試觀上文,於“為人輕賤”之下,即接曰:“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正明其被人輕賤,是由夙業所致;亦即應墮惡道之見端也。其非別用一法轉而令之如是也,彰彰明甚。
此中“消滅”之言,不可誤會為善惡二業兩相抵消。佛經常說“因果一如”之理,所謂“如是因、如是果”,又曰:“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足見善惡二業,各各並存,不能抵消矣。即如此經:前雲:“能信此經,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若可抵消者,先世罪業早已抵消矣,何致今世依然應墮惡道?將前後經文合而觀之,其為各有因果,各各並存,不能抵消,顯然易明。而“轉令輕受”之言,含有抵消之意,故曰多所抵觸。然則奈何?惟有極力消滅惡種之一法耳。何謂抵消?譬如帳目,以收付兩數,相抵相消,只算其馀存之數。善惡因果,不能如是抵消,只算馀存之或善或惡以論報也。何以故?帳目中,雖各式銀錢,無所不有,然有公定之標准,可以依之,將不一者折合為一,故可抵消。若善惡之業,輕重大小,至不一律,既無標准,以為衡量折合之根據,從何抵消乎?故經百千劫,其業不亡也。何為消滅?譬如田中夙種,有稻、有稗,今惟培植稻種,令得成榖,稗子發芽,則連根拔去,是之謂消滅。人亦如是,八識田中,無始來善惡種子皆有,惟當熏其善種,令成善果,則惡種子無從發生,縱令夙世惡種,已經發展,但能於惡果尚未成熟期間,勇猛精進,使善果先熟,則惡果便不能遽成,若久久增長善根,則枝葉扶疏,使惡果久無成熟之機會,將爛壞而無存矣。此約世間善行及出世間法不了義教而言。若依最上乘了義之教,修殊勝因,剋殊勝果,便可將夙世所有惡種,連根帶葉及其將成未成之果,斬斷鏟除,豈止善果先熟,不令惡果得成而已哉!
此段十分重要,請細讀,勿厭繁,是幸!
世人稍遇災殃,不是怨天,便是尤人,絕無有作償債想,生悔罪心者。須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稂莠則不能得嘉榖,種荊棘則勿望收稻梁。作惡獲福者,宿世之栽培深也;若不作惡,則福更大矣。譬如富家子弟,吃喝嫖賭,揮金如土,而不即凍餒者,以其金多也;倘日日如是,縱有百萬之富,不幾年即便家敗人亡、掃地而盡矣!作善遇殃者,宿世之罪業深也;若不作善,則殃更大矣。譬如犯重罪人,未及行刑,復立小功,以功小故,未能全赦,改重為輕;倘能日日立功,以功多且大故,罪盡赦免,又復封侯拜相,世襲爵位,與國同休。
為使人易懂,方便設此譬喻耳。切勿看作抵消。
大丈夫生於世間,當具超格知見,豈可使身外之物,累壞自身?譬如金珠滿屋,強盜來搶,只宜捨之速逃,豈可守財待死?良以金珠雖貴,若此身命,猶然輕賤,既不能兩全,只可捨金珠而全身命耳。且汝財物已燒,空憂何益?惟宜隨緣度日,竭力念佛,求生西方,則盡未來際,永離眾苦,但受諸樂,如是,則由此火災,成無上道,當感恩報德之不暇,何怨恨迷悶之若是耶?祈以予言詳審忖度,當即釋然解脫,如撥雲霧以見天日;從茲、即災殃翻為善導,轉熱惱直下清涼矣!倘猶執迷不悟,勢必發顛發狂,則本心已喪,邪魔附體,縱令千佛出世,亦不能奈汝何矣!
衛居士讀此書後,未知情況如何?想必“釋然解脫,撥雲見日,即災殃翻為善導,轉熱惱直下清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