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出家人若將信眾供僧的飲食回施俗人,不要吃啊!
編者按:經過一些師兄的查證,以下的信息確實是佛祖說的,我轉載這個就是為大家提供一個信息,知道總比不知道好,有能力的網友可以查一下《大乘大方等日藏經》並研究一下其中的含義,若能與我們分享,不勝感激。
節錄自《大乘大方等日藏經》
時,諸龍等得宿命心,自念過業啼泣雨面,各如是言:“我憶往昔於佛法中,或為俗人親屬因緣,或復聽法來去因緣,所有信心捨施種種華果飲食,共諸比丘依次而食。”
或有說雲:“我曾吃啖四方眾僧華果飲食。”
或有說言:“我往寺捨布施眾僧,或復禮拜,如是吃啖。”
或復說言:“我毗婆屍如來法中曾作俗人。”或復有說:“我屍棄佛如來法中曾作俗人。”或復有說:“我毗葉婆如來法中曾作俗人。”或復有說:“我迦羅拘村馱佛法之中曾作俗人。”或復有說:“我迦那迦牟尼佛法之中曾作俗人。”或復有說:“我迦葉佛如來法中曾作俗人。”
或復有說:“我釋迦牟尼佛法之中曾作俗人,或以親舊問訊因緣,或復來去聽法因緣往還寺捨。有信心人供養僧故,捨施華果種種飲食,比丘得已回施於我,我得便食。彼業因緣,於地獄中經無量劫,大 猛火中或燒或煮,或飲洋銅,或吞鐵丸,從地獄出墮畜生中,捨畜生身生餓鬼中,如是種種備受辛苦。惡業未盡,生此龍中常受苦惱,熱水爛身,熱風吹體,熱沙、 熱土、熱糞、熱灰,食入口中變成銅汁或作鐵丸,於一切時所食之物,入口口焦,入咽咽爛,入腹腹燃,直過墮地遍體穿穴,受如是苦不可堪忍。惟願如來慈哀救 濟!”
佛告諸龍:“此之惡業與盜佛物等無差別,比丘逆業其罪如半,然此罪報受未盡故難可得脫。汝等今當盡受三歸,一心修善,以此緣故,於賢劫中值最後佛名曰樓至,於彼佛世罪得除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