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講: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六祖慧能也曾說過: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這些話常被不解其真意者,當作論證佛法是唯心論的依據。當然,這裡的唯心論,就相對於唯物論來說的。那麼佛教到底是唯心的呢?還是唯物的呢?為釋此疑,現略解數語。
既然談到唯心或唯識,那麼先看看心或識是怎麼回事。在佛教《大乘百法明門論》中談到八種心法,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由此來看,在佛教的觀念裡,心與識是通義。這八種心法裡面,又大致可以分為四個層次:一是前五識,二是第六識(意識),三是第七識(末那識),四是第八識(阿賴耶識)。用平常的語言來描述,前五識對應人的感性認識;第六識對應人的理性認識;第七識和第八識則深藏於人們的感性與理性認知之中,或說屬於潛意識,因其行相深細,故通常情況下難以覺察。由此分法,應知心其實是有層次的。因此,當說到“唯心”的時候,應知此處“心”當在何等層次。
從根本上說,佛法並不是要在前兩個層次的心(即前六識)上否定世間,而是要在後兩個層次的心(即第七識和第八識)上認識生命。舉個簡單的例子,晚上睡覺做夢,會夢到各種影像,在夢中會感覺非常真實。可是醒來後,才發現只是一場虛幻不實的夢而已。人在醒著的時候情況也類似。人在醒著的時候,主要是前六識在起作用。感性的人,前五識作用強;理性的人,第六識作用強。但不管是感性,還是理性,都是在感受思考這個世間,其狀況都讓醒著的人感到那麼真實。而這個時候,第七識和第八識因潛藏於深處,就如同在睡夢中一樣,完全沒有覺醒。等這兩個層次上的心覺醒過來,才發現,原來看似那麼真實的宇宙人生,其境況也不過如同一場夢境。如能以覺者的眼光經營自己的人生,就像是醒著的時候做夢,這種狀況下夢中的情景該如何演變,還不由著自己來做導演?此即是在第七識和第八識的層次上,來覺悟生命的真相。從這個層次上來看,佛法確是唯心的學說。
但如果從前兩個層次的心來看,情況則有所不同。佛法認為,前兩個二個層次尤其是第二個層次的心,也就是第六意識的主要作用,即是正確的分別世間。換個通俗的說法,就是正確地認知客觀世界的真相。很明顯地,在這個層次上,佛法是承認物質的第一性,意識的第二性的,也就是說佛法是唯物論。在佛法看來,正確分別世界的結果,最後就是一個結論:萬事萬物都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也就是所謂的緣起論。這也是佛教看待世間法的總相,其他世間各門學科所認知的真相,即是別相,與此總相總不相違。否則,定是世間認知出了偏差。馬克思主義哲學綜合自然及社會科學的發展規律,所歸納的極其精煉的對物質世界的認識,即不斷變化的、普遍聯系的特征,即是此緣起論的最好寫照。恩格斯在了解了佛教的一些基本思想後,不禁感歎到:“辯證法在佛教中已達到很精細的程度。”現在看來此一評價,確有其根據。
有了上面的認識,再來看看佛教所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其實這裡的心和識所指,主要是指後兩個層次尤其是第四個層次的心。而六祖慧能所說“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更可了知慧能所說,亦不局限於前兩個層次的心上來認知世界。因此,當用這兩句話來作為佛教是唯心論的證明的時候,當謹慎,此處唯心之心,並不是就第六意識所講的。否則,人們所認為的佛法,早已不是佛法的本意。因此對佛法的評判,亦與佛法本無關矣。
了知了上面一關鍵,現更附帶說明佛法如何在改善生命上做功夫。在佛法裡面,常講兩種執著:分別我執,俱生我執;常講三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分別我執,即是在第六意識的作用下,錯誤地分別前五識所攝取的世間影像而產生的結果;俱生我執,則主要是在第七末那識的作用下,錯誤地執取第八阿賴耶識為我的結果。分別我執相粗易斷,俱生我執相細難除。更進一步地,因為分別我執的存在,而產生了遍計所執性;因為正確地分別世間,而產生依他起性;若是遠離分別,圓融無礙的觀照世間,則是圓成實性。而修學佛法的目標,無非是為了斷除俱生我執,證得圓成實性。
然欲斷俱生我執,先須除分別我執;欲證圓成實性,先須修以他起性。既然分別我執,產生於錯誤的分別世間。那麼欲破除分別我執,亦須在正確的分別世間上下功夫,而不是馬上在無分別上下功夫。否則,錯誤分別不但不能破除,反而更加穩固矣。因此,亦可將破除分別我執行,看作斷除俱生我執的前方便。破除分別我執,即是修得依他起自性,了知世間萬法無非因緣,並無常一主宰之我存在。隨著此一認知不斷加固,則漸具趣入止觀之資糧矣,而行相深細難察的俱生我執,亦須在止觀之境中,方易斷除。俱生我執破,則圓成實性遂成。
通過以上略述,當大體得知佛法與世間法相通之處,以及不共之處。知道相通之處,方能圓融世間;知道不共之處,方能超越世間。學者當知兩者不可偏廢,否則易使世人深垢佛法,而己亦不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