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危人自安,減人自益
譯文:有的人在危險來臨的時刻,蓄意讓別人承擔危險,自己求安穩。而在利益面前,蓄意克減別人的份額,以圖自己多占一點便宜。
分析
品德高尚的人,一定會捨己為人,在現實中,人許多這樣可歌可泣的事跡。雷鋒是中國做好事的榜樣,他處處利益別人,無論是出差,還是看病,都能自覺地為人民利益服務。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時,錦州市委書記張明歧在洪水中,他帶頭疏散群眾,到水災嚴重的地方去查看,他為了利益全市百姓,獻出自己的生命。品德高尚的人,心中沒有損人利己的念頭,見人危難,唯恐救之不及,定伸援助之的,定會以身替代。而私心重的人,才會在關鍵時刻不但見危難不救助,還會把本來應該自己承擔的危險推讓給別人,自己居於安穩。其實,這一團私心,是違背天理的,由於心術不正,到頭來,求安穩者反而奔向險處,本想讓他人代替自己,他人卻偏偏無恙,天理昭彰,用心險惡之人,必遭險惡之報。這就是因果報應的道理。
事例一
肖榮輝是一個機關干部,他見別人把錢用在升官上,自己有點捨不得,又想當官,又想發財。於是,他用自己的錢買了一塊地,那塊地上用一個水塘,有十多間房子,他用十年時間經營,在地上種了樹,已經長大成林。空地上種大豆,池塘養魚,房子裡養雞。他所干的事業,有兩項是殺生取財的事情。後來,他的仕途不順,開始學佛,別人告訴他養雞和養魚都是殺生,用這種方法掙錢不如法,況且殺生的果報是在三惡道,是用暫時的快樂換未來世生生世世痛苦,不值得。勸他不要再做這兩種生意,免得未來受苦。肖榮輝聽後,知道因果報應的道理了,但是他捨不得錢,於是,他想把這兩個行業讓給別人去做,自己則可收回投資。他在農村找來一個親屬,把養雞讓給那人去做,聲明自己只收回投資的三萬元就行。那個親屬不懂佛學道理,白撿個買賣當然高興。肖榮輝在懂得殺生是惡業後,本應當停止這個生意,他為了自己的利益,卻把作惡的事讓給別人去做,用心不正之極。但是他的那個農村親屬更用心險惡。不是掙錢還債嗎?三萬元也不是小數字,干脆他就是沒有錢還,一分不花拿到一個養雞場,任肖榮輝怎樣去要,都是沒有錢。他們兩個人都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做出這樣的事。肖榮輝不停止殺生行業,讓給別人去做,以為這樣就可以將惡報送給別人。他的農村親屬不還錢,認為自己占了便宜,卻在造殺生和占有別人財產的惡業,後世可悲。
事例二
趙亮在大學工作,他的頂頭上司是一個私心較重的人,任人唯親,所以,他常受到排擠。一次,他所在的單位出現一個領導的空缺,按才能應當趙亮任職。但他的領導把自己家的親屬弄過來,頂了趙亮。在輿論壓力下,他趕緊給趙亮評上高級職稱,然後調到另一個工作崗位,免得別人看出他的親屬能力一般。趙亮的新崗位沒有什麼大的工作量,趙亮利用這段時間讀了碩士研究生,三年下來,花了近萬元。原來大學規定,取得畢業證者可以報銷學費,這個領導人看見趙亮就來氣,讓他得到高級職稱,還讀了碩士,將來威脅到了自己怎麼辦?於是不給他報銷學費。恰恰在這一年,趙亮的工作崗位有一次旅游的機會,他又不得不讓他出去,趙亮出去走一次的錢,比報銷學費還多,算下來趙亮還占了便宜。趙亮學歷有了,職稱有了,工資也不少掙,他文筆好,於是大學某雜志社來調他去做副總編,這個領導卡也卡不住,只好眼看著他走出了他的勢力范圍,當官去了。
事例三
2006年我國互聯網上大規模爆發“熊貓燒香”病毒及其變種,有百萬用戶感染此病毒,引起社會重視。其制作者李俊2004年畢業,中專文化程度,曾在某電腦城工作,參加網絡職業技術培訓班,他曾多次上北京、廣州等地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鐘情於網絡安全公司,但均未成功。為了發洩心中的不滿,同時抱著賺錢的目的,李俊開始嘗試編寫電腦病毒。編寫出“熊貓燒香”病毒、《武漢男生》病毒、《武漢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等。將“熊貓燒香”病毒以自己出售或他人代賣的方式,在網絡上將病毒藥銷售給120多人,獲利10萬多元。經購買者傳播,導致該病毒的各種變種在網上大面積傳播,對互聯網用計算機安全造成了嚴重破壞。2007年2月,湖北省公安局在其它省公安部門的配合下,將李俊及其同伙共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被依法判刑。
再析
從因果規律上來講,唯有利益他人,自己才會受到利益。而損害他人者,自己唯有受到損害的報應。有的人只看目前,克減別人的利益,自己確實得到了實惠,多得了錢財,或者名聲地位。或者以權勢逼迫下屬送禮,自己確實利用種種機會得到幾百萬或者數千萬元錢。殊不知,這些錢財仍是自己命中本有的,卻因為是損害他人所得,就如同向眾人借債一樣,到償還之日,還要加上無數倍的利息。現世的福報因此減損,未來自己的生命也會越來越降低層次。所以,看似減損別人的利益,自己當下得到了利益,實際上卻是減損自己的福祿壽財,為自己種下了無窮無盡的禍根。
事例四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我國網民人數達到1.11億,其中使用電子郵件的用戶總數已經接近9000萬,網上支付正在成為主流支付方式。網絡犯罪也應運而生。柳青展當時才28歲,大學畢業,他通過廣州市番禺區一網吧的電腦,秘密進入到四川迪佳通電子有限公司深圳辦事處的業務員夏兵的電子郵箱。他發現夏兵正在與一名也門客戶談生意並約定付款方式,於是先截留了也門客戶發給夏兵的電子郵件,再從自建的一個與也門客戶同名的郵箱給夏兵發郵件,套取了夏兵回復給也門客戶的郵件,接著就將夏兵的郵件中提供的收款銀行帳號更改為他自己的帳號,再將修改後的郵件從夏兵的電子郵箱內發送給也門客戶,這樣,也門客戶於2005年6月13日匯給夏兵的4萬美元貸款,全部進入了柳青民的帳戶內。但人再狡猾也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不久他就被抓,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人民幣二萬元。
事例五
李曉艷是山東幼兒師范學校在讀生,剛滿二十歲。他自稱是北京某軍區司令員中將的女兒,在軍人網上認識了海南臨高邊防支隊親盈邊防派出所民警張某,自稱為空軍某部政治部干部調配處干事,姓邢。2月份,她以休假到海南為由,讓張某接待。“邢某”到海南後,她的行為引起民警的懷疑,發現她的言談舉止並不象一個軍人,說話前後矛盾。於是支隊黨委安排人秘密調查。後來他們發現邢某又纏上房某,還暗示要當房某的女朋友,支隊領導決定先放其回北京,並指示房某與其保持交往。經過交往,邢某說要讓中將父親將房某調到北京,但要准備八萬元活動經費。3月,在支隊領導的指示下,房某說錢已經准備好,要“邢某”來海南取,“邢某”到後,立即被抓。
事例六
劉某與李靜同在一個班級讀書,他們是一個大學體育系的學生,李靜6歲開始學練技巧,多次獲得省技巧冠軍,再加上大學四年的學習和熏陶,已經成了阜陽小有名的健美操和瑜伽教練。快畢業了,一家健身學校已經主動和她聯系要聘任她,這意味著李靜一個月的兼職收入就有1500多元。李靜家貧困,母親一月工資三百元,近日做了心髒手術,父親下崗。所以,李靜必須自立。劉某見李靜掙錢眼紅,見她有有了工作崗位更是嫉妒,於是她雇來幾個凶手,在李靜下班的路上將李靜的腿砍了五刀,目的是讓她從此不能再做與體育相關的工作,從而達到自己取而代之的目的。作案後,有人說是被情敵打的,有的說是情殺、仇殺。直到抓到一名行凶者後,挖出了劉某買凶傷人的主犯。劉某不但沒有取而代之,作案沒有幾天,就被公安人員逮捕,她沒有得到工作,卻得到了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