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法則是宇宙人生的客觀規律。無論是否學佛,每個人都生活在因果法則中。大到天體運行、山河易位,小到一草一木、一飲一啄,都是因果律運行的結果。
富貴的正因是布施
因果律是佛法的基礎。佛陀以徹悟的大智慧,從三世因果的角度告訴我們:富貴的正因是布施。
布施的本質是無我。布施的最終成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布施大致分為財布施、法布施和無畏布施三種。
布施的果報互相含攝,重疊無盡,微妙難思。比如:一個人布施學費給窮困的學子,受助的學生圓滿結業,又做教師,培育桃李滿天下。那麼,這位教師的每一分收獲都有布施者的功德;他教出的學生又造福社會,取得更大的成就,這成就裡仍含有最初布施者的付出。至於供養三寶,弘法利生,造福社會大眾的供養布施,將感得種種福報,功德述說不盡。
布施一分錢,功德有多大?我們今生能獲得人身,布施一分錢,有多少眾生成就了我們,就有多大的功德:
父母生我養我,師長教育我,善知識引導我督促我修學佛法,無數人的勞動創造了我口中食、身上衣、存身的房屋。試想:如果每一件衣服都要我們自己一絲一縷去織造,每一粒糧食都要我們自己去播種,每一間房屋都要我們自己一磚一瓦來建設;如果沒有父母生養撫育成人,沒有善知識引領走t入佛門,我們又怎麼能有今天的暇滿人身,能夠布施一分錢?
所以,我們如果能夠真心布施一分錢,這一分錢就是代表所有成就我們的眾生布施的!
佛菩薩善用這一分錢,作廣利眾生的事業,所得無量無邊福報,自然悉皆回歸法界眾生。這就是諸佛菩薩所感歎的眾生果報不可思議,諸佛願力也不可思議。
今生享有的福報,是前世布施的結果
有人以為有錢就可以買到一切,其實不然。因為我們現在手中的錢,也是以前布施的結果。
金錢的等價交換只是表面現象。金錢的真正含義,是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各種付出的證明。付出就是布施。我們持有自己布施的證明,才可以合理享有其他人的勞動成果,社會因此才能順利運轉。因此,施捨是富貴的正因。
處於因果循環律中的人類社會相依相生,個人不能孤立存在。社會發展的本質規律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因此,金錢並不具有我們所能把握的實質。作為一種勞動和付出的證明,浪費金錢,就是浪費他人的勞動和自己的福報。
三世因果規律使布施的果報伸展開來,從前生到今生,又延續到無盡的來生。我們今生享有的種種福報,都是以前種種布施的結果。
如果只想享受,不修布施,以前的福報享完,自然沒有權利再享有他人的勞動和付出,結果就落到貧窮的境地。貧窮的果報說明:一個不修布施的人,就是不肯積累福報的人。他要生活在人世,不得不有更多的勞動和付出。因此,布施應是和我們的生命長河共生並行的一種行為。
生命不止,布施不斷
佛陀在世時,教導在家居士把收入分作四份:一份用來日常開銷,一份作為積蓄,一份投資生財,一份廣行布施。
《布施經》、《業報差別經》、《大智度論》中詳細記載了種種布施功德:
按時布施的人,身心清淨,四時平安;
常布施的人,身心舒適愉快,沒有散亂;
如法布施而且尊重受施者的人,將來安穩快樂,人見人愛;
以慈心布施,能遠離殺害逼迫;
以喜心布施,能遠離憂愁苦惱,無所畏懼;
以廣大心布施,將得到無量福報;
以清淨心布施,將得無上智慧……
布施的含義深廣無邊:大到布施生命,捨身飼虎;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佛經。小到一缽水,一文錢,幾粒粟米。
工作中勤懇敬業是布施,家庭中敬老愛幼、細心體貼是布施,為人處事正直誠懇、負責任、肯擔當、有耐心、能包容等等所有止惡揚善的利他言行,都是布施。
以布施將心中的大愛真情發揚廣大,使內心充滿柔和喜悅的光明;以布施去掉貪嗔癡三毒業障,將所有身心的污染損之又損,布施出一個清淨無染的法身世界,布施出一片清明開闊的人生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