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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洛桑陀美金剛上師:《和諧中的圓滿》之皈依的開示二
三、皈依之理:皈依之理有四種:(一)知功德而皈依;(二)知差別之門而皈依;(三)立誓言而皈依;(四)不做其余皈依。 (1)在身功德方面,佛具有三十二相和八十種隨好。 (2)在語功德方面,佛具有六十種音支,佛的語言最大的功德是,在同時解答一萬個人所提的不同問題時,佛能讓所有的人獲得不同的答案。佛用一種語言講法,能讓所有使用不同語言的人各自聽到自己的母語。 (3)在意功德方面,佛具有無量無邊的慈悲,具有深廣無量的智慧。 (4)佛的事業功德,佛度化一切眾生的事業,任運而不間斷。 (二)知差別之門而皈依 (1)體性差別:佛寶是能夠自己證得無上佛陀果位的性相。法寶是佛所獲得的滅道二聖谛之果的性相。僧寶是清淨修習這樣的教授而將得到佛陀果位的性相。 (2)事業差別:三寶的事業中,佛的事業功德為講經說法。法的事業功德為直接對治斷除貪、嗔、癡等煩惱。僧的事業功德為令眾生歡喜修行佛法。 (3)信解差別:佛是親近承奉的對象。法是令眾生產生興趣和接受的對象。僧是應如法互相為助伴的對象。 (4)修行差別:佛是供養的對象。法是修行的對象。僧是與自己同修的對象。 (5)隨念差別:應當以虔誠的信念來思維三寶各個之功德。 (三)立誓言而皈依:自己承諾視佛為導師,視法為正法;視僧為修行的助伴。以此信念發誓願皈依上師三寶。 (四)不做其余皈依:知道佛與其它外道之間的功德差別;法與外道優劣的差別;僧與外道修行者的差別,只皈依三寶,不做其余皈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