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大方?
大方,英文Generous,是一個很有魅力的詞匯,
很多人都喜歡用這個詞來鼓勵自己,教育他人。如果一個人能夠被說是“大方的”,那他真是得到了了不起的贊譽,世界上有多少人努力向這個詞艱難行進,得到這個贊譽的人已然把大半個世界落在了身後。並且這大半個世界當中追逐著“大方”的人們是經歷著怎樣的艱難!那麼到底什麼是“大方”呢?如果我們沒有明確的方向認知就開始沖鋒,那我們的努力無疑是可以的。有人有錢,於是做慈善、捐款給物質上艱難的地區和人群;有人買了很多水果,見人就分。這些看起來都很大方。但是某種情境下,“看起來大方”給人的感覺並不“大方”。我們有時候也會發現,有的人分享了自己的水果給別人,捐款給災區的人們,但日常生活當中他給人的感覺並不大方,甚至有時是小氣的。當然我們會給於人們的善行諸如“分享”、“捐贈”等等以充分肯定,於是我們用靈活生動的語言把人“肢解”,說他們在某某方面是“大方的”。從人性的復雜性出發,分別討論人們的不同側面無可厚非,但一個人形象在他人印象中是無限趨向完整的,就“大方”作為一種評價在“肢解”後的效用而言,“分別對待”理應受到質疑。
我屬於還在追趕“大方”稱號的人群中的一個,長時期以來對什麼是大方,如何變得大方疑惑不解,我無比困擾並不斷思索、實踐,我並不富有但也嘗試捐款,我也買水果分享給周圍的人同吃,我更向周圍我認為“大方的”同學“學習”,但我的努力使成效不大的,我的模仿是拙劣的。後來,我遇到和我相似的追逐著“大方”的人,我驚訝於我們的相似性,而後我也如同照鏡子一般觀察到我們的行動的明顯缺陷。我漸漸地對“大方”的涵義有了更深的領悟,在這裡我想談一下。
1.大方,首先是一種心境,然後才是一種行動;我的努力從來是行動的模仿,自然本末倒置。
2.大方不是我將口袋中的零錢施捨出去,不是我不需要的東西給你用;當然,布施和讓度閒置的物品都是善行,但作為大方,這是不夠的。當人用“大方”和“小氣”來評斷一個人時,大腦默認使用的程序是“木桶原理”,人們不僅看你做了什麼,更加看你不做什麼。也許你分享水果,剛剛在大眾面前為自己的“大方”的“面試”加過分數,但你要睡覺時,你說了一句“你們都小聲點,我要睡了,,這句話就可能給你減分,“小氣”的人總是比“大方”的人提更多的要求(即使是合理的),而大方的人總能找到最大方的方式入睡。你可以分享你的水果,但你拒絕分享你的耳邊的安靜,你的安靜是你的要求,此時你是在獲得而不是在付出,准確的說,(“不要讓你們的笑聲吵到我”是一個隱喻,默認其他人在做的事是歡樂的,總有意義的)你要求的和你獲得的比你付出的多。
這兩點之後我就可以結尾了,大方不只是考察你是否願意分享這麼簡單,更是考察你是否願意分享你珍重的東西,你不能認為珍重的是不可分享的,“珍重”往往是一種執念,“大方”是排斥“執念”,這是大方的又一個重要特征。另外,要變得大方,就要盡量付出更多而不是獲得更多,關於這一點需要的是,你的需要往往很“隱蔽”。
這種隱蔽有兩種情況:一是人習慣注意到自己失去了什麼,而難以注意到獲得了怎樣的好處;二是你的需要有時會難以發現,就像你睡覺時“需要安靜”,冷的時候需要關門。安靜本無所謂,但對於沉浸在快樂的笑當中的室友會感到你的要求的苛責;關門本無所謂,但對於想通風換氣的人而言,你的要求就變“小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