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裡面說,離苦得樂是世間一切眾生的唯一所求。除了離苦得樂這個終極目的之外,我們在眾生的一切所作所為之上根本不可能發現其它目的。稍有社會經驗的人認真地對身邊的各種人和事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佛陀此言真實不虛。為了得到安樂,很多人可謂不擇手段,甚至“無所不用其極”,“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辭;為了去除痛苦,很多人可謂殚精竭慮,真是“廢寢忘食、孜孜以求”,“拋頭顱,灑熱血”亦未嘗不可。縱觀整個人類社會這個大舞台,每天上演的實際上就是每個人尋找安樂、去除痛苦的一幕幕悲喜劇。在此世間的每一個人,從呱呱墮地開始,就注定要圍繞“離苦得樂”這一永恆的主旋律而演奏自己的一生,人生的一切喜悅都是因為將要得到的、正在得到的和已經得到的安樂而有,人生的一切憂悲苦惱都是因將要降臨的、正在降臨的和已經降臨過的痛苦而存在。佛經裡面說,無始以來,每一個眾生為了追求安樂而喪失生命的次數多如大地之微塵,如果將其因“離苦得樂”被人割去的頭顱堆起來,一定會比須彌山還要高,如果將其因“離苦得樂”而流下的眼淚收集起來,會比四大海的海水還要多。
什麼是皈依?皈依的本質是當一個人相信依靠某個對境,如某個人或事物等,可以達到離苦得樂的目的,則此人就會對此對境產生皈依,並依靠此對境達到離苦得樂的目的。相信金錢可以使其離苦得樂的人就會拜金——也即皈依金錢,相信權利可以使其離苦得樂的人就會拜權——也即皈依權利,相信愛情可以使其離苦得樂的人就會拜情——也即皈依愛情;相信上帝可以使其離苦得樂的人就會皈依上帝,相信佛法僧三寶可以使其離苦得樂的人就會皈依三寶。
一個真正通達了佛法的人會真切地知道,在此世間,真正可以使一切眾生離苦得樂的皈依境就是佛法僧三寶,除了三寶之外,世間任何一個對境都無法使眾生真正離苦得樂。然而,可惜的是,很多皈依三寶的人卻不理解什麼是真正的三寶。不少皈依三寶的人將佛法僧“三寶”簡化為“一寶”——佛寶,並且將這個“佛寶”誤解成有頭有臂的且具有凡夫貪嗔癡慢嫉五毒煩惱的神靈——如果恭敬供養他,他就會降福於你,並可以免除你的很多災難;如果你亵渎他,就會降罪於你,使你遭遇很多痛苦不幸。於是,對於這些人來說,要達到離苦得樂的目標就自然轉化為向這個外在的不可思議的神靈祈禱和供養。仔細靜下心來想想,這些人心中所理解的“佛菩薩”實際上和現在的貪官污吏有什麼兩樣呢?大家都知道,你如果向貪官污吏賄賂財物等,他們可以利用自己手上的職權不顧原則地給你提供一些方便和好處,如果你得罪於他們,他們就會利用職權給你制造種種不幸。如果佛也是這種不顧原則的貪官污吏,這個世間怎會有天理公道呢?世間萬法豈非要混亂無序?佛親口所宣說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豈非成了欺騙世人的妄語?
每一個皈依了三寶的幸運之人須谛聽!真正的“佛寶”實際上是指我們每個人內在的能知能覺的不生不滅的猶如虛空般的心性,我們每個人能看、能聽、能嗅、能嘗、能觸、能思惟全都是這個心性的妙用;真正的“法寶”實際上就是存在於心性之上的無欺因果規律,在此心性的田地上“種善得樂,種惡得苦”,猶如在世間田地上“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樣;真正的“僧寶”實際上就是我們內心的正知正念——也即知道什麼是安樂因(善)、什麼是痛苦因(惡),知道自己現在的所思所想、所作所為是善還是惡並且能夠如理地加以取捨。在此世間,任何一個真正皈依了上述“三寶”的人,都必將獲得暫時的“增上生”安樂和永恆的“決定勝”安樂。
據說,過去的古人相信,在其住宅內的西南角居住著“奧神”,在家裡的鍋灶旁居住著“灶神”,人們常常依靠向這兩位神靈祈禱和供養,希望獲得安樂。有人為了提高供養的“經濟效益”,就去比較這兩位神靈賜予安樂的能力。有一次,有個叫王孫賈的人問孔子:“有人說‘與其恭敬供養奧神,還不如恭敬供養灶神’,這是怎麼回事呢?”(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何謂也?”)孔子回答王孫賈說:“這個說法不對!如果一個人獲罪於天,則再怎麼祈禱也是沒有用的。”(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孔子所說的“獲罪於天”是什麼意思呢?實際上,“天”就是我們的無生無滅的心性以及存在心性之上的無欺因果規律,“獲罪於天”就是自己造了惡業,在心田之上播下了惡業的種子。所以,孔子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人如果造了惡,就在無欺的心田中播下了惡業的種子,這樣的人再怎麼祈禱——無論是向奧神還是灶神祈禱,也都是沒有什麼用的。”
孔子所說的“獲罪於天,無所禱也”這句至理名言值得每一個皈依三寶的人深思。如果我們沒有善惡取捨的智慧和正知正念,無視存在於心性之上的因果律,愚癡地在自己的心田之上播下惡業的種子——也即用身口意造作種種不善,就已經“獲罪於天”,這樣的人如果不去忏悔自己所造的種種惡業,並努力地去改正自己的錯誤,行持各種善業,則無論怎樣燒香拜佛,安樂都不會降臨,因為真正的佛實際上就是我們自己相續中最默默無聞但也最靈驗、最有求必應但也最誠實不欺的心性,而不是像有些人所理解的不講原則的具足貪嗔癡慢嫉五毒煩惱的貪官污吏般的神靈。
據報載,曾任陝西省商州市市委副書記和市長的張某就是一個“獲罪於天”的“影像佛教徒”,張某在職期間曾利用手中職權先後受賄一百多萬元,向二十八人“賣官”。據說,張某平時非常熱衷於燒香拜佛、占卜問卦,求佛菩薩保佑自己健康平安、官運亨通,為了表示祈禱虔誠,她還以開發佛教旅游為名,專門請外地寺廟的僧人來到商州區,並親自組織並參加“開光、灌頂、煙供、火供”等佛事活動。不僅如此,她還多次前往全國許多大寺院燒香拜佛,花費達幾十萬元之多。但她這樣的虔誠並沒有讓她心中所謂的“佛菩薩”動容,包庇她受賄賣官的惡業,最後她還是東窗事發,锒铛入獄。當然,正如張某受賄賣官的惡行不會沒有報應一樣,其在佛門中或多或少種下的善業也不會空耗,這些善業在未來定會成為其獲得安樂乃至究竟解脫的資糧。
《二規教言論》中說,如果一個人平時在貪嗔癡慢嫉五毒煩惱的驅動下造作種種惡行,就會摧毀自己的福德,此時“如人住於不淨地,雖求百千天龍尊,然欲親近極難為,爾時有人如此說,哎呀吾輩多祈誦,何故於事無稍利?”又說:“濁時眾生福報淺,平時行為不善巧,受彼報應當了知,汝應莫作諸惡行。士夫多數望自身,集聚一切勝福德,然不了知無其根,如同瘠地播種子。”而那些具足正知正念,努力行持善業並斷除一切惡行之人,即使沒有祈禱,其福德也是如湧泉般呈現在自己面前,如雲:“擁有智慧福德者,自然具足諸功德,若具功德則諸天,不求亦將自然集。是故一切護神眾,居堡即為自身心,當掃不淨惡行塵,陳設善行之供品。……,其後雖未常祈求,自然聚會諸天神,猶如大海集海鷗,或如蓮苑聚蜜蜂。”
所以,每一個向佛菩薩祈禱的人需要知道,真正的佛就是自己的無欺心性。這個心性根本無法違越善惡因果規律無緣無故地給任何一個人降災或賜福,這個心性也不會對任何一個眾生產生絲毫的偏袒和愛惡親疏,只是隨眾生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為隨緣隨業、誠實不欺地幻現世間萬象而已。說到底,一切眾生的禍福吉凶,無非是自作自受而已。一個真正理解了“佛法僧”真意的人就會“自求多福”,如果獲罪於這個無有半點偏袒和私心的心性,我們就會“無所禱也”。因此,我們要具足正知正念,在此極端公平正直、無有絲毫私心雜念的佛之前掃除一切惡行之污垢、陳設種種善行之供品,來祈禱獲福離禍,唯其如此,我們才能真正離苦得樂!
摘自《放生心語》(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