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有人講“酒只要不喝醉就行。”釋迦牟尼佛制定戒律說:酒,不飲酒戒是一滴都不能入口,故便飲之,隨咽咽而犯。就是你故意喝一滴酒,隨吞咽一次犯一次,吞咽一次犯一次,不是喝不醉就行,這是法的標准。
你可以喝的爛醉如泥,但是呢,佛的要求是一滴都不能喝。所以說,如果一個人講法,他說:“只要喝不醉就行。”那是破壞佛教的正確知見,明白不?我小時候,現在不會有這種事情了。我小時候在我們泰安火車站,看到了一個跨提籃的,挎著提籃買香蕉。別人賣兩塊,他賣一塊五。為什麼?稱上有問題啊,懂嗎?結果一個人買了十斤香蕉,趕火車,買十斤香蕉趕火車,准備上車了,怎麼看怎麼不夠十斤,正好那別人攤子上有一個地秤,一個磅秤平放在那裡。他就把香蕉放在了磅秤上,隨便就放在那裡,放在那裡一稱顯七斤半。呵呵,給他十斤,七斤半。他一聽,可能那幾年人比較實在,沒太遇到這種騙子,所以他那種無名火就上來了。小子,我交了十斤的錢,你給我七斤半,提著香蕉就去找他去了。我剛才交了十斤的錢,為什麼給我七斤半呢?好像這個故事有這個延續,怎麼個延續呢?賣這個香蕉的人就說了:“不可能啊,你拿過來我看看。放稱上一稱,哎,要真的七斤半,對不起先生,你交七斤半的錢。”就是讓他再交七斤半的錢。知道嗎?那十斤的錢白交了,他不交,不交,一喊:“姐妹們,這個人買了七斤半香蕉沒給錢。”一下圍起來了,不讓他走了,十斤香蕉你給他七斤半,是你的稱有問題,你自己的稱有問題,懂了不?如果拿著這個香蕉去工商銀行,去工商銀行,想發財了,呵呵。去工商局啊,拿著這個香蕉去工商局,去給你標,一標就是七斤半,因為工商局是按五百克是一斤,一千克是一公斤,對不對?你那個稱上不是那個標准。懂了嗎?我們自己可以做不到,但是不能改佛的正法標准。佛的正法標准,佛教的正確理念,你不要誤會了,佛教的正確的戒律不要改變,因為那有正確的標准在,有正法在,就有人會得度。懂那個意思不?所以說「挑壞無量眾生法眼」你破壞了正法的知見,破壞了正確的那個標准,就是挑壞無量眾生法眼。
比方說我是個出家人,我還喝酒,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煩惱習氣重,悄悄的喝一點那麼別人問我的時候,我要這樣說:“現在科學發達了,酒嗎好喝了,少少的整一點可以了。”那就是誹謗正法。那就是破壞佛教的正確知見,那就是挑壞無量眾生的法眼。如果別人問我:“師父酒到底能不能喝?”我可以這樣說:“佛說,不能喝,一滴都不能喝。”弟子就問我:“你為什麼能喝那?”“我不行,你還跟著我學嗎?”因為有個正法的標准在,誰能做到誰得度。懂那個意思嗎?現在有很多人,他為了給自己找一個借口,他把佛教的戒律改了,聽說過沒有?實際上我一開始就給大家講了,‘白奶奶醉酒’的時候,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