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既然不相信另有一個宇宙的創造神,但是宇宙的存在,不容懷疑,生命的存在,也不容否定。
佛教相信:宇宙的原素是永恆的,生命的原素也是永恆的,前者是物質不滅,後者是精神不滅。所謂永恆,就是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本來如此就是宇宙和生命的實際情況。
佛教相信:宇宙形態的變化,生命過程的流轉,那是由於眾生所造的‘業力’的結果。
業力是指有情眾生(動物)使每一樁或善或惡的行為,像各種的顏色一樣,繼續不斷地薰染到生命的主體──識田中去,在從識田之中,等待外緣的誘導而萌芽生長,正像播種在泥土中,等待日光、空氣、水的誘導而萌芽生長,這在佛教稱為業力的現行。業的造作是業力現行的因,業力的現行,是業所造的結果,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就是這個意思的說明。
業,有個人單獨造作,也有與他人共同造作的;有的雖然單獨造作,但也可以和他人相同,有的雖然與他人共同造作,但也各有輕重不同。因此,業的種類,從大體上說,分有‘共業’及‘不共業’的兩大類。
由於共業,所以感得同樣的業報;地球,便是由於地球世界的眾生──過去、現在、未來的無數眾生的共業所感,而有各類不同的共業,所以也感得各種不同的世界,太空之中,宇宙之間,有著無數無量的世界,它們的成因,都是由於各類不同的無數眾生,所造各類不同的共業而成。所以,火星上如果真的有人,火星人的形體,未必也和地球人的形體一樣。至於那些無人的星球,乃至那些沒有生物存在的星球,雖不是眾生活動的舞台,但卻也是為了眾生活動的舞台而存在;宇宙之間,萬事萬物,沒有一種現象沒有其存在的理由。比如,太陽上不可能有生物,但如沒有太陽的話,地球上的生物也將無法生存;雖然上有許多的事物,無法用科學的觀點證明其存在的理由,但在佛教的解釋,一切都是由於眾生的業力所感,那就是它們存在的理由。
至於生命在地球上最初的出現,佛教相信是由變化而來,下至單細胞的生物,上至人類,都是一樣。地球形成之後最出的人類,是由色界第六天的光音天而來,他們是飛空而來的,那是由於他們的墮落,貪愛了地球上的一種天然食物,吃了之後,身體粗重不能飛行了,就在地上安居下來(世記經、大樓炭經、起世經等)。實際上,那也是出於他們的業報所致,天福享盡之時,必須要來地上隨業受報。正像以後所有的眾生一樣,既然先由共同的業力,感成了一個地球,豈能不來接受地球生活的果報?一旦在地球世界的業報受完,又將往生應往的他方世界中去。
又由於不共業的理由,雖然同樣生在地球世界,品類的高下,也就不同,下至昆蟲,上至人類,人類之中,貧富貴賤,上智下愚,也有千萬差別。
事實上,共業,也是不共業的分類,比如地球眾生的共業與他方世界眾生的共業相比,便成了不共業;同樣的,不共業,也是共業的分類,比如非洲的黑種人與亞洲的黃種人,是由不共業所感,但因彼此都是地球世界的人類,所以仍由共業所感。以此類推,同在一個國家的人民,也有千萬差別,乃至同在一個家庭,兄弟姊妹,也各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成就,各有各的生活感受。
這,就是佛教對於宇宙生命的來源及其存在的看法。(聖嚴法師著《正信的佛教》)
宇宙是怎樣形成的?
盡十方無有邊際的空間,叫做‘宇’,盡過去現在和未來無有始終的時間,叫‘宙’,簡稱‘宇宙’。其體大而無外,小而無內,非語言文字所能形容,亦非長短、方圓、黑白、溫涼、輕重、厚薄,所能計知的一種實相(空)理體。其用之大,為萬物之母,故雲‘無不從此法界流’,就是說,萬物的相狀雖殊,其母則一,存在的時間雖有久暫之別,但終必反其母。又雲‘無不還歸此法界’,萬物雖生之於母,返之於母,必待因緣而後生,而後返,決非有能為者而為之;否則,即是魔說。
以上所說,是宇宙的定義,和萬有與宇宙的關系。也許認為太抽象,因為這個問題,必須懂得‘一切唯心’和‘緣生性空’的道理以後,才比較好懂,不然,是很難說明白的。
所謂‘一切唯心’,是說宇宙間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心(妄想、思想)造成的,這個心不是心髒的肉團心,而是能思量、分別的‘識心’,在心理學上叫做思想。請你靜靜的沉思一番,宇宙間的一切事物,沒有一樣不是從思想分別其利害關系而產生的。這種由理想而成為實事的一切事物現象的力量,佛法稱為業力,因此也可以說,宇宙間的一切,都是由眾生的業力所造成的。如果不相信,請問你住的樓房是不是心造的?老婆孩子是不是心造的?關犯人的牢獄是不是心造的?萬裡長城是心造的,西螺大橋也是心造的,你的家庭和樂,是全家人的共業所造成,牢獄是犯人的別業所造成的,如果沒有犯罪的思想,就沒有犯罪的行為,那裡會有牢獄呢?由此可知,我們這個世界,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眾生的共業和別業所造成的,等到將來眾生業盡,此界亦盡,所以地藏經說:‘此界壞時,寄生他界……此界成後,還復而來’,那時候又是天地玄黃,宇宙洪流的時代了。
至於‘緣生性空’之理,一般人只知道‘緣’是個抽象的名詞,其實它有支配一切諸法(宇宙萬有)生滅的潛力。比喻說:‘豆子,照理是能生芽、開花、結果的,但是放在瓶子裡,那就不可能了,必須有土壤、日光、空氣、水分、人工、肥料和時間等等的助緣,才能成為事實。’同樣的,宇宙間一切事物的生滅,都需要緣,沒有緣,是不會生滅的。也就是說,我們在過去生中,如果造的全是惡業,只要現在一心行善,而不給惡業犯罪的機會——緣,雖有也等於無,因為諸法自性本空,而今呈現在眼前的一切現象,是心造的,除此就是萬無了。
這個問題,以我的能力來說,是超載的,只好以大題小作的辦法,來結束這段因緣。以後有機會,我介紹幾本書給你看,相信對這問題會有幫助。
我想起一個有趣的故事,有兩位大專的學生,討論‘一切唯心’,剛好我到了,他們請我當裁判。為了減少言說的麻煩,就拿出一張台幣說,請用一切唯心的道理答覆我,這是什麼?但不能說是錢。停了一會見他們不作聲,我說:‘以什麼都是,什麼都不是作答案,好不好?’因為你想買什麼,它就是什麼,不買什麼,依然是原來的什麼。於是他們笑了說,有道理。(知義法師著《初機學佛決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