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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法師:佛教對自殺和道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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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說:“好死不如歹活”,但是有些人覺得自己活得沒有意思,所以想要自我了斷。他認為這麼做又不會傷害到別人,和他人有什麼關系,哪有什麼道德不道德的問題呢?

  其實,在佛教看來,自殺仍然是殺生,是不道德的行為,佛法不允許人自殺。因為一個人的生命,並不是屬於個人所有,這具血肉之軀,最初是由父母結合而生養,並且從社會接受種種所需以茁壯、成長。生命的完成是社會大眾的眾緣所成就,當然也應該回報於社會大眾,因此每一個人都有義務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義,但是沒有權力毀滅任何的生命。

  希臘三大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柏拉圖(Plato)及亞裡斯多德(Aristotle),他們都反對自殺。前二者是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認為人的生命屬於諸神,沒有神的谕令,人不可以自殺;而亞裡斯多德則是出於社會倫理學的考慮,在他看來,自殺是加諸於社會的一種不義行為,而且常常反映出當事人在道德上的缺乏自制。

  此外,中世紀的宗教思想家奧古斯丁(Augustine)認為,人對於自己的生命,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絕對的生死支配權。另一位宗教家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認為,一切自己殺害自己的行為,都是不容於道德的自我謀殺。

  自殺到底合不合乎道德?直到二十世紀的西方國家,基本上他們對於自殺或嘗試自殺,都認為是不能寬容的不道德行為,因此有些國家對於自殺未遂者還會判以刑罰,例如英國直到一九六一年都是如此。

  不過,自殺雖說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論,例如許多聖賢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為國家、為人類的利益而自我犧牲,你能說這不算是偉大的道德嗎?如果把一個人害死是不道德的事,那麼法官判人死罪,這究竟合不合乎道德呢?法官判處罪犯死刑,目的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公理與正義,你能說這是不道德的行為嗎?再如兩國交戰,一旦戰爭就要殺人,佛教不容許殺生;殺敵是犯戒,那麼戰爭殺敵,合乎道德嗎?

  其實,如果用嗔恨心去殺人,當然是不道德;如果用慈悲心去殺人而救人,卻是大乘菩薩的道德。就像醫生,為了醫學實驗,解剖人體,有時候把這個人的器官移植到他人身體,像這樣基於慈悲的救人之行,是合乎道德呢?還是不道德呢?

  道德不道德的標准,應該從人心為出發點,於人有益的舉止是道德,於人有害無益的行為是不道德。也就是說,基於慈悲所做的事,便是究竟的道德;相反的,出發點不是為了慈悲,雖然是好事,仍然是不究竟的道德。就如倫理學家赫寧(Bernard  Haring)說,一個國家的間諜如果為了維護重大機密而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不算自殺,因為這種行為不是出於自私的動機,而是為了保衛國家的秘密,是為了國家安全;這種為了某種高尚理想而結束小我生命的行為,不是“自殺”,而是“犧牲奉獻”。

  依照赫寧(Bernard Haring)的觀點,只有出於自私的動機或不道德的殺害自己,才叫“自殺”。例如有的人因為情場失意、事業不順、經濟窘困、久病不愈,或因一時承受不了重大打擊而以自殺來逃避責任,卻把問題留給人間、留給他人來承受,這就是不道德的行為。

  尤其更應譴責的是,現在有些人不但自己自殺,還要別人與他同歸於盡,例如剛才問到,父母帶著兒女一起死,或者情侶共同自盡殉情,或者與仇家玉石俱焚,可以說都是喪心病狂的行為,令人難以同情。

  不久前,台灣彰化有一對中年夫婦,因為經濟發生困難,一時想不開,因此夫妻兩人先行吞下安眠藥,然後帶著小孩燒炭,准備一起自殺。所幸後來因為小孩子大聲哭叫,才被鄰居發現而把他們從鬼門關給救了回來。

  另外還有一個得到憂郁症的離婚婦人,她帶著孩子從三樓往下跳,小孩子當場死亡,婦人自己沒死,但多重性骨折,結果造成全身癱瘓,也把自己的未來陷入了萬劫不復之地。

  自殺甚或帶著別人一起死,這種行為叫愚癡、邪見,也是不道德的。人不可以把自己的痛苦建築在別人身上,也不可以把自己的痛苦感染給周遭的人。我們看歷史上很多有德的君子,縱使自己內心充滿了痛苦,在人前也總是強顏歡笑,他要把歡喜帶給別人,而不會把痛苦傳染給別人。所以我們現在的社會,應該加強生命教育、道德教育、人文教育、宗教教育。尤其人要有正當的宗教信仰,信仰不當,沒有正知正見,對世間的真相、真理認識不清,就容易胡作非為。像有些父母就是因為知見錯誤,認為帶著孩子一起死是不忍心留他獨自在世間受苦,這是為了愛他,是一種解脫。實際上這樣的行為是不合乎道德、倫理,是一種罪惡,是無法見容於人的自私之行。

  一般說來,自殺的人大都只有想到自己,他把所有關注的焦點都放在自己的身上,他想到的只有自己的痛苦、自己的煩惱、自己的解脫。但是如果他的心中有愛,如果他能想到孩子、想到父母、想到親人、想到朋友,或許他的生命就得以延展,而不會活得如此的沒辦法。

  在日本有一處“青木原樹海”,因為經常有人到此自殺,富士吉田警察署因此特別在入口處立了一塊告示牌,勸告想要自殺的人:“我們的生命是從父母那兒得來很珍貴的東西,請您靜下心來,再一次的為了您的父母親、兄弟和孩子們想一想。不要獨自一個人苦惱,請您來與我商量一下。”

  人的生命要自然的生,也要自然的滅,強求的苟活與自暴自棄的放棄都不對。所以自殺前,請再給自己幾分鐘的思考,想想,人活著才能解決問題,死了怎能解決呢?只要你有心振作,世界上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何必用自殺來逃避呢?所以為了要泯除自殺,我們要增加道德的觀念與勇氣,心中要有與眾人同體共生的想法,要想到問題的解決總有第一、第二、第三方案,何必把自殺想成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呢?

  總之,世間的一切萬物,從有情到無情,都有它的生命與生機,我們都應該保護尊重。所謂蝼蟻尚且偷生,何況是人類?所以把自己寶貴的生命結束,或是因此又牽連、傷害到別人的生命,這都是不道德的行為,應該加以規范、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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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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