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YIN十二害以及遠離邪YIN十法
邪YIN十二害
1. 害人天倫——男女各有配偶,這是一定的倫常。如果好YIN而亂了他人夫妻之倫,致使人夫妻反目,情義破裂。這是披毛帶角的禽獸行為,生為萬物之靈的人,豈可有此罪行呢?
2. 害人名節——婦女一生大事,最重名節,如被人YIN亂,必失節敗名,而遺羞後世,永受人恥笑。
3. 害名聲——男女偷情,不管做得如何機密,總有被人發覺的一天,一旦傳開,必臭名遠播,受人談笑辱罵。
4. 害門風——婦女和人有私情,若被人發覺,不但自己受人恥笑,連父母公婆、丈夫及兄弟姐妹,甚至子女孫媳等一門也同感羞辱,永難抬頭。
5. 害生命——或婦女受騙以失節,羞愧氣郁而死;或是丈夫因妻與人有染,氣憤致死;或婦人戀奸而謀其夫;或奸情被丈夫或父母所知,因而怒殺其妻或其女;或奸夫為其追殺,或被不幸之眾打死;或貧女被YIN,被妒婦發覺,百般用計折磨,致被置於死地。為貪片刻之歡,而帶來殺身之厄,思之令人驚懼!
6. 害風俗——鄰裡中有廉恥喪盡、人面獸心的YIN徒,愚人看了引為榜樣,而朋比為奸。故邪YIN一事,最足傷風敗俗。這種惡習若不能轉移,天災人禍必定隨時降臨,奸YIN之徒定難逃劫數。
7. 害心術——YIN念一生,種種惡念都生,以致惡行昭彰,身受惡報。
8. 害陰骘——骘是定說,上帝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那就是本善的性,和做人的根源。如YIN亂了倫常之道,敗德喪行,傷天地,滅良心,截斷了陰骘之理,便會使一生福分盡被天削,子夭孫絕,潦倒終生。
9. 害名利——天地諸神,無時不隨身察人善惡。若犯邪YIN,天地必不能容。即是命該富貴也要被削奪,何況那沒有福分而犯YIN亂的人,恐將事發而禍隨至。
10. 害壽命——鬼神剝奪人壽命,以YIN惡為最。況因好YIN而欲火焚燒,精神耗損,骨髓枯竭。又或YIN亂被發覺,致驚恐死,或YIN欲過度致患勞瘵死,或生毒瘡而致死。故犯邪YIN者,必不能壽終正寢,而是死於意外的。
11. 害祖先——祖先相傳的血脈,因有不肖子孫的YIN惡,致使福分削盡。從此敗家聲,甚或絕後嗣,斷了祖先的香火,致讓陰間的祖先當作餒鬼。因犯YIN行而累及祖先,豈能令祖先不恨呢!
12. 害妻子——佛經說:“無有子息,亂人妻故。妻女YIN亂,亂人女故。”因此冥冥中,上天總是安排YIN邪之徒的妻女去還債,並且又絕其後嗣。
遠邪十法
1. 清心地——於平時防犯YIN念的生起,一起念即予覺斷。
2. 守規矩——潔身自愛,做事正正當當。
3. 敬天神——神目如電,隨時察人善惡,不可因我們俗眼不見,即謂無鬼神,以致作奸犯法。
4. 養精神——精氣不露洩,必能神充氣足,靈智清朗,所作皆正,而不涉邪徑。
5. 目不邪視——心正目正,心邪目邪,一切邪書、邪畫、令人迷亂之事,皆不去觀看。
6. 戒談YIN穢——好談YIN穢,心已有邪,若再受誘,必致敗行。故當戒之,以免邪思纏綿。
7. 燒YIN書——邪書流毒人心,陰受其害而不自知。欲杜YIN邪,一見YIN書即刻焚毀,救己亦救人。
8. 省房事——夫妻倫常雖不可廢,但於諸神降鑒及氣候變化種種禁忌,亦當遵守不犯。
9. 勿晚起——晚起精神昏散,易受諸邪所侵。而早起能使人神清氣朗,身心俱爽。
10. 勸共戒——邪YIN最易敗風俗遭禍殃,人人戒守,風俗淳美,社會安定。
邪YIN一事,因貪片刻之歡,以致害人又害己,所以善人不二色,常視老者如母,長者如姐,少者如妹,幼者如女,並常想此十二害,又守定遠邪之法,故能終身不犯,常獲善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