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般的眾生來說,生死輪回業報相繼,你殺他來他吃你,互相追討業債,這沒什麼奇特的,在地府有一個責任就是發討債令牌,如《地藏經》裡提到“業道論對”,這是臨終的時候會出現的,而某人在世,他的債主不在世了,債主可以選擇告狀,把他告到地府去,地府會根據因果來判。如果地府判這個債務成立,債主可以去討債,會給債主一個特權:自己選擇以什麼形式去討債?
(1)做鬼討債。有的會選擇做鬼去糾纏這個人,很多眾生會選擇這個,因為討債的條件更好。
(2)做動物討債。還有的會選擇投生到動物道,以動物身來討債,這因為要獲得色身,報仇的前提條件不容易達成。
(3)做人討債。還有的會選擇投生為人,以人道裡的仇人來討債,這就更難了。
(4)做債主孩子討債。還有一種是最難的,就是可以投生到這個人的家裡,做這家的孩子去討債。
所以有的人會遇到仇人,或者被動物傷害,乃至會有敗家孩子,這其實從因果角度很容易理解;有的人被鬼糾纏,身體衰弱精神萎靡,就算這個家裡有家仙或者有護法,對此討債一事是不能阻攔的。所以不要以為我學佛了,佛菩薩就會幫著把你的債務擋掉,沒有這樣的事情,如果幫你擋了,對討債的眾生來說就不公平、不慈悲了。債務是每個眾生必須自己還的,佛菩薩若都去強出頭,世界的因果法則和公平法則就不存在了。
當眾生討完債務冤仇釋解了,那麼這個眾生可以接受教化了,也很容易勸解;而如果這個仇沒報,他的心心念念都是報仇,對其他的話是聽不進去的,自然也就沒辦法釋解,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忏悔的原因。別人替你忏悔是沒用的,因為債主是找你,而不是找他,他做什麼債主不關心。
其次,痛苦深怨難解。上面提的流程是正常眾生的流程,可是對墮胎的嬰靈來說,這個流程就沒辦法快速完成,因為他們算是橫死的,在很久一段時間裡是沒辦法投胎的,也沒辦法去地府告狀,所以這些墮胎嬰靈就會大量的積存在世間,在各種黑暗的角落、骯髒的地方,而且還有面臨每7天從新再死一次的痛苦,這和自殺的眾生待遇幾乎一致,所以墮胎嬰靈的痛苦和嗔恨是所有眾生中最強烈的。
有人說時間是副良藥,這話對活人或許有效,但是對墮胎嬰靈乃至那些橫死的眾生而言,每7天再重復一次死亡的痛苦,時間越長反復承受的痛苦就越多,內心的痛苦和嗔恨就會越強烈,這是很多眾生怨氣不容易消的原因。隨時間走下去,人走著走著忘記了,但他們走著走著卻要反復再經歷,沒辦法忘記。
阿彌陀佛。
摘自人間天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