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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師:菩薩四十六輕戒之十八犯他不往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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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頌》:“1、於他有情做侵犯,或自不為彼心疑。

  由嫌嫉意慢所纏,不如理謝而輕捨。

  如是一切染違犯,2、若由懶怠放逸行。

  有所違犯犯非染,3、無違犯者故調伏。

  外道或彼需現行,倍增憤怒性堪忍。

  若由忏謝生羞恥,不作悔除皆無犯。”

  1、對於他人的有意或無意的冒犯,或者只是對方的猜測、疑心等等,因為要消除對方的煩惱、和解除怨結的緣故,要善意地、善巧地前往解釋或道歉,如果因為嫌恨、嫉妒、傲慢等煩惱所纏敷,不如理道謝而輕捨的話,就是“染犯”。

  2、若因懶惰放逸等非惡意的不往謝,雖犯而非染。

  3、如果故意調伏對方而顯現的不往謝;或對方是外道,有著根本知見上的分歧而不能融洽;或對方要求你去做一些非法的事情作為接受道歉的前提;或你的道歉更加增加對方惱怒;或對方根本沒把你的冒犯當回事;或你的道歉會讓對方心生羞愧而引發不良事端,如因愧自殺等,以上因緣下不去忏謝不犯此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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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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