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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顯法師:梵網經菩薩戒四十八輕戒,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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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網經》第二十六、獨受利養戒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後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坊捨宅。城邑。若國王宅捨中。乃至夏坐安居處。及大會中。先住僧應迎來送去。飲食供養。房捨,臥具。繩床。木床。事事給與。若無物。應賣自身及男女身。應割自身肉賣。供給所須悉以與之。若有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養分。僧坊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而先住僧獨受請。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無量罪。畜生無異。非沙門。非釋種姓。犯輕垢罪。」

  這是講「獨受利養戒」,「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僧坊」就是出家人住的地方,指先入住在道場裡面的這些出家人,「後見客菩薩比丘來入僧坊捨宅。」有後來掛單的,這僧坊捨宅可能是在城邑或是國王的皇宮當中,有一些皇家寺院在國王捨宅中,「乃至」或是「夏坐安居處及大會中」,結夏打坐安居的地方。先入住的人應該迎來送去,要好好的為這些後來的人安排,離開時也要送他一程,免得他迷路。乃至飲食、供養,房捨、臥具、繩床。

  「繩床」是以前有些人是練不倒單的,是掛在繩子上睡覺的,所以有繩床;「木床」,就是一般的床……,事事給與。如果你沒有,或是你沒有錢,你甚至可以做到「割自身肉賣」,「男女身」是指受菩薩戒的你,你是在家男居士,或是女居士,你可以自賣身,乃至割肉去賣,供給所須悉以與之,不過現在應該不用做到割肉,因為也沒有人敢吃。

  「若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養分。」如果在家人到道場,說要供養出家人,「客僧」是指外來掛單的,他也應當一起受供養,有他一份利養。「僧坊主」就是前面講的,負責這方面執事的人,「僧坊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為什麼講「次第」?就是要按出家的僧臘受請,「先住僧者獨受請」,「先」就是之前來住的,或是你自己的徒弟才有供養,而其他的外來客僧卻沒有,這是不對的,「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無量罪」,現在有一些道場,搞得像子孫廟,只有他的徒弟才有受供,其他來掛單的人卻沒有受供,這是不對的。

  你們去別人的道場,你要供養就是整個僧團都要供養,你不能只想供養哪一位法師或是哪一位法師他的徒弟,這是不可以的,如果有這種狀況發生,那這執事的僧坊主得無量罪,佛說他是畜生無異,也就是說他一定會墮畜生道,佛說這個人「非沙門」,這種人不是出家人、不是修道人,不是我釋迦牟尼佛的弟子,所以叫「非釋種性」。這人犯了輕垢罪,也就是菩薩惡作罪。

  所以這一點大家要懂得,尤其出家人要特別要注意,在家人也一樣,如果你擔任這道場的執事,這東西是要送出去給大眾的,每一個人都要有,那你取出來供眾時,就必須每一個人都要有,不可以因為我跟誰比較好,我只給他或多給他,這樣不行,不然你也是得無量罪,跟畜生無異。若是出家人如此,都會墮畜生,在家人大概是直接下地獄去了。

  ~~出處節錄:《梵網經菩薩戒正說》一書,悟顯法師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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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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