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報紙上你們看到有很多貪污的,非法得到許許多多錢財的,這都犯法。有人來問我,他們得到的這些錢,將來在因果上講,怎麼個說法?真正明白因果的人,曉得一飲一啄莫非前定,他做小偷,偷來的錢是他命裡有的,命裡頭沒有,你去偷,看你能不能偷得到?你偷不到。為什麼偷不到?命裡沒有。
偷來的錢、搶來的錢、用任何非法手段得來的錢,全是命裡頭有的,你說冤枉不冤枉!命裡頭沒有,你用盡任何方法,一分錢也得不到。命裡有的,他用這些非法、不正當的手段得來,這是講緣。他如果不用這個手段,他這個錢財大概過個十年、二十年之後,他發了,他統統得到了,幾千萬、幾億萬,他會發了。
他現在用不正當的手段來想得到,是把那個一、二十年以後的那個財現在就發了,現在一發發光了,後頭沒有了,所以麻煩就來了,是這麼個道理。我們佛法裡面常講,祿盡人亡,祿是什麼?你一生當中的享受。如果說你命裡頭有一百年的享受、受用,你自己不知道節儉,把它浪費掉,可能你五十年就用光,用光了,你壽命還有,你有一百歲的壽命,但是你的生活沒有了,換句話說,你五十歲也要死,那個死不是命注定的,是祿盡人亡,是你把你的福報糟蹋掉,這才是事實的真相。
所以明了事實真相,決定不做非分之想,決定不取非義之財,這不是命裡有的,你得不到的。既然命裡頭有的,何必用非法的手段來取得?那個就大錯特錯了!有福為什麼不曉得慢慢的享?何必一天把它享完?那叫愚癡!所以佛教給我們的方法,決定是善法,決定是與法相應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