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先哲於羹牆”
[說明]所謂先哲,就是往古的聖賢;見的意思,就是心裡仰慕身體實行,就如見到本人啊;“羹牆”二字,不要拘泥文字,應當參照前面“倚衡”一例來看。聖賢的道理,隨處發現流行,活潑潑地;倘若執著表面,稍有“意必固我”(孔子語,就是主觀意斷,固執己見),就像葉公只知畫龍,而不知有真龍了。我昔年遇見一人,手中拿著《中庸》,因此與他談論《中庸》大義,並且告訴他說:“《中庸》本來沒有形相,若是指定三十三章以為是真《中庸》,那麼孔子顏回的道法,還沒有夢見呢。”那人大怒說:“先生是禅學,不是我儒道。”遂後將《中庸》反手扔在桌上。我說:“你真是小人了!”那人問何故,我說:“仲尼(孔子)不是常說‘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嗎?如今你反中庸在桌子上了!”那人說:“小人反中庸,哪裡是反手扔中庸呢?”我笑道:“那麼我所謂的中庸無相,就是如此啊。”那人默然無語有省悟了。有一天有人拿“盡信書,不如無書”(孟子語)的話來說事,我說:“這話卻不敢就認為孟夫子說得對。”這位朋友不高興我的話,我微笑,他沉思良久,才恍然說:“先生可算是善讀《孟子》的了,我幾乎被先生賣了!”堯舜禹湯文武周孔顏都過去了,但他們遺留的文字還在啊。閒來曾經神游千古,網羅百家的文章閱讀,反復沉思,參考先儒的議論。若是他們的言論與我相合,就自得其樂地吟詠,悠然神往;或者其中一二想合卻合不來的,就寫下來,對照至聖先師,使他們的學說存留在天地間。所以三十年來,曾有《質孔說》一篇,作為自娛自樂。不敢說如先哲一樣的見解啊,只是期望發揚聖人學問,不辜負先哲的訓誡而已。現摘錄幾條,分享給同樣志趣的人。下附《質孔說》七條
孔氏三代出妻
太過分了!無知小儒不懂文字的深義,誣謗聖門啊。孔夫子的“刑於之化”(成語,意思是教化),未必就比周文王遜色。縱然配偶的賢德,不如後妃,怎麼就會遭到斥逐?一代已經過分,何況三代呢?而且夫婦的倫理,是禮教看重的。倘若那過失很小卻要逐出,家法未免太苛刻;倘若那過失太大而逐出,孔氏多麼不幸!何況孔夫子是萬世師表,夫人卻因為失德而被逐出,已經足以損害他的家聲了;再加上夫人的媳婦也被逐出,媳婦的媳婦又被逐出,成什麼體面?有一天我將《檀弓》(《禮記》中的一篇)正文細細品味,讀到“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不是孔伋的妻子,也就不是孔白的母親),不覺恍然有省悟,想到“既然不是正妻,想必一定是側室(小老婆)”,那麼所謂“出母”的意思,並不是逐出的母親,而是自出的母親,猶如說生母啊。“不喪出母”的意思,就是不為生母守喪三年啊。因為子思(孔伋)也是庶出(不是正妻生的),伯魚(孔子的兒子,孔伋的父親)曾教他為生母守喪三年,子思不便說他父親要求的禮儀太過分,所以說:“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昔日我先父沒有失掉道義,道義興隆就順從興隆)從此以後,孔氏家法,凡是庶出的母親,都不用守三年的喪,永遠成為定例。所以說:“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孔氏不守生母的喪,是從子思開始的)真的是明白曉暢。檀弓(戰國時期人)用“出”字代替“生”字,可以說是秀雅不同尋常了。後來的儒生自己不懂字義,卻怎麼使萬世敬仰的夫人,胡亂背上惡名呢?那麼現今的上流文人家,若是孔夫人沒有被斥逐,而妄傳斥逐,實在是世世代代的恨事;仁人君子,還應當代她們伸張那怨恨;何況因為大聖人的夫人,卻可以使她們婆媳三代,都抱著千秋的遺恨嗎?所以應該改正世俗的誤解,遍告未來人,清醒以前的迷誤。(《檀弓》原文: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喪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安能?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也。)
[按]古人逐出妻子,多是因為小事,不是都因為失德。如曾子因為梨蒸不熟逐出妻子,見《孔子家語》。孟子見妻子怠慢,就要逐出,就去告訴母親,母親責備孟子失禮,孟子自責,就止住了。見《孟子外書》。看這些可以知道,這文字是後儒的方便說法,是為孔氏三代夫人昭雪不白之冤,那用意很美,用心良苦。只是各位讀者,千萬不要曲解字意,誤認為孔氏三代就開啟納妾丑風,這是不能不辨正的啊。
忠恕之外無一貫
“吾道一貫”(我的道用一個思想貫穿),是孔夫子一生的本領,也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歷代聖人一直相傳的本領。顏夫子是從“博文約禮”(博學有禮)後領悟到的,所以很有感歎。此外得到孔子傳承的,不過是曾子、子貢罷了。孔夫子對於一貫的道理,頭頭是道,所以在河岸上,會說“逝者如斯”(逝去的就像這河水)。他的教法及門類就是“無行不與”(意思是沒有隱瞞),正是“出戶不由道,飲食不知味”(意思是用心用到出門走錯路,吃飯忘了味道)的意思,作為現前的指點而已。學生不能明白,所以“何謂”(什麼意思)的問話。曾子也用現前指點法,教導別人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孔夫子的道,就是忠恕了)譬如有人,問什麼是海?回答的人就取海中一勺水給他看說:“這就是海水”。如果說一勺水外沒有海,就是癡人說夢了。現今的學者,動不動就說“忠恕之外無一貫”(忠恕以外沒有一貫了),與這個譬喻有什麼不同呢?(附《論語》原文: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釋中說是“人君聽治之位”(君王治理國家百姓的位置),意思是因為仲弓(孔子的弟子)寬宏持重,有君王的氣度,所以這樣贊許他,看來似乎不妥。因為君王的意思,是天子諸侯的稱號;仲弓雖然賢良,還是處在弟子的行列;那麼一向尊重君王的孔夫子,卻把他弟子贊許到天子諸侯的地位。試問,那周天子、魯定公又擺在哪裡呢?因此古來設置官員分配職務,只要有一個任命的榮耀,沒有不是南面(坐北朝南)治理百姓的。可以南面的,猶如可以治理,可以是宰相之類的啊。(附《論語》原文:子曰:“雍也可使南面。”)
執鞭之士
“士”與“事”,古字是通用的。周朝的書《康诰》篇裡“見士於周”,就是“見事於周”啊。這樣看來,那“執鞭之士”的意思,猶如說“執鞭之事”啊。若是當作士君子的“士”,則“士而懷居,不足為士”(士如果戀家,就不配稱為士),孔夫子已經有明確的訓示。懷居不可以,何況執鞭呢?(附《論語》原文: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物有本末節
注釋說這節是總結上文,所以認為“物有本末”,是總結第一節,而認為“事有終始”,是總結第二節,這是向來固定的解釋啊。然而細看整篇的文勢,這節應當是開啟下面兩節而已。所謂物的意思,就是“身心意知家國天下”啊;所謂事的意思,就是“格致誠正修齊治平”啊。“物”字與“事”字,如此配合,不但確切不虛浮,而且功力也對等。因為國與天下並列說,那“國”是本,而“天下”是末;因為家與國並列說,那“家”是本,而“國”又是末。推論到身心意知,也是如此。這“本末”二字,有節節靈活的妙處啊。從治與平相對看,那“治”是始,而“平”是終;從齊與治相對看,那“齊”是始,而“治”又是終。推論到格致誠正,也是如此。這“終始”二字,有節節靈活的妙處啊。本末終始,既然節節是靈活的,那“先後”二字,也就節節是靈活的,並且“近道”二字,也同樣節節是靈活的了。其實這節還是大略一說,引起八條目的意義,所以緊接著就是“古之欲明明德”兩節,完全解釋了“知所先後”二句話。若是用“物有本末”總結第一節,“事有終始”總結第二節,配合就多有牽強。因為“知止”一節,本來是從“止至善”這一句引申出來的,對應上節不過分。而“物有本末”兩句,明明是勢均力敵的文字啊。何況天下哪裡有心不妄動,可以稱為事;所處而安,可以稱為做事的呢?“事”字已經欠妥,那“先後”也欠妥,並且“近道”也欠妥了。這雖然不影響大旨,但是有人稍願解釋聖人經典的,何妨暫且存留這個說法呢?(附《大學》原文: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補格物致知章
朱子(朱熹,宋朝人)讀古本《大學》,說“聽訟”章後,丟失“格致”一章,因此假托程子的意思,就自己補作一章,列在賢傳裡面。當時人們議論紛紛,以為後儒雖然賢能,但沒有自己補經書的道理。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成語,比喻殘缺)之類,增補幾字有什麼難,可以完善文章,但終究留下空缺疑問,就是慎重啊。何況朱子補的都是後來人的時文語調,不像聖賢經傳的體例啊,然而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據我鄙陋的意思揣測,這一章原本沒有丟失。所謂注釋“格致”的文字,就是“聽訟”章啊。因為天下的道理,本來沒有窮盡,進入一個境界,卻又有一個境界。就拿審案來說,人們只知道判決合理,就是極至的准則,哪裡知道“聽訟”(審案)之外,還有“無訟”(沒有案子)一著,更是超出其上呢?那麼人們“格物致知”(通過事物認識規律),知道天下的道理,件件都有最高一著,對於“修齊治平”,就不難了。所以借“聽訟”一端,作為觸類旁通的引子,最初不是用來解釋“本末”啊。因為這一章本來注重“知”字,不注重“本”字。朱子注重看偶然用來的“本”字,卻忘了這章專門注重的“知”字,所以就以為是解釋“本末”啊。並且曾子解釋的,不過是“三綱領”、“八條目耳”,“本末”既不是綱領,又不是條目,何必特意解釋?如果“本末”既然解釋了,“終始”又為什麼不解釋呢?現今仔細體會各傳的文字,也自然很分明了。只因為“誠意”是第一章,所以說“所謂誠其意者”,特用專門解釋的話。那麼以下四章,都是用蟬聯的筆法了。倘若專門解釋“誠意”之前,又加一章“所謂致知在格物”,那文法就亂了。經傳都在,讀書人為什麼不平心靜氣看一遍?至於第二節“此謂知本”,以及“此謂知之至也”兩句,反復詠歎,令人恍然有覺悟的意思,也不是可有可無的文字。(附朱熹原文: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閒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始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