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本文在網上廣為流傳,轉自網各。是在台灣罕見的修行高人:丁嗣翰(光文)及簡、薛二位師兄、卓、陳二位師姐指導之下所完成的。
【正文】:
所有善根、深信因果的人,應當知曉因果業力的恐怖及其嚴重性,故應該明白忏悔和解業障是一輩子所必修的功課……
地藏經雲:「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是故眾生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即在明示業力威力龐大,有時甚至使任何修持法門都被障礙住,難以動彈。
業障猶如雪,本尊法如太陽,若是風和日麗,修本尊法必能逐漸融化業障之雪,一旦來了暴風雪(大惡業現前),雪的累積速度萬倍於陽光融雪的速度,那麼自己的生命小花就自身難保了,所以並非本尊法不靈而是業力太大之故,因此事先減輕或消除大惡業的暴風雪,這才是個重要課題。
冤親債主執行重大惡報之討報,往往有初期征兆。
(注﹕地府有慈悲規定,冤親債主對於善良之人作討報,必須以下述各種初期征兆做示警,讓善良之人有機會事先發覺初期征兆,做和解業障,而得到消災解厄;但對於壞人就不做示警,而是直接下手討報,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若識得初期征兆,而知曉「預防勝於治療」,事先化解掉「前世業債」,最為明智不過,這比遭受到大惡報在事後想辦法收尾,至少輕松千倍、萬倍以上,而自己要出現重大惡報之初期征兆如下:
1.各種東西方占卜、寺廟抽簽、通靈預測,平常都很准確,但是若受到自己的冤親債主嚴重干擾,變成皆不准確,而且是長期多年不准確(若是正式和解完自己的業障及魔障,以上的東西方占卜、寺廟抽簽、通靈預測,又馬上可恢復正常)。
2.常作惡夢。
3.(各大醫院所檢查不出的長期難痊愈之無名病痛、身心虛脫、身體不適)常常覺得身體差。
4.(冤親債主為了方便討報,往往以各種方式,令人先斷掉身邊所有貴人緣(包括親人、友人的援助),令人個性大改、反常、產生顛倒見、思想偏激,或言行舉止怪異(注:嚴重者,甚至包括修行走火入魔、幻覺(包括幻視、幻聽)不斷)(令受報應的人之貴人、親友,在失望之余,離開而去,以方便冤親債主下手討報)。
5.具有極端的負面「性格、不正常、不健康的生活(包括不良飲食習慣,明明知道而改不掉者)」,其實在幕後皆有冤親債主在主導。
6.有時由自己親人示警,自己親人個性大改,言行怪異或親人發生意外事件,甚至整個全家家運皆不順。
7.常出大小意外:車禍、跌倒、開刀、血光意外事件多。
8.重大倒霉或諸多受欺壓、令人委屈、內心受到嚴重打擊的事件短期內接二連三(使自己意志崩潰、人格失常或者使自己小不忍而亂大謀,抓狂誤事、誤大局而受惡報)。
9.嚴重討報的冤親債主眾有優先權可以把我們的福報及幸運擋開在一邊,讓我們的福報無法到臨,甚至會針對自己人生所追求的各種願望加以打擊(例如:追求感情,就令其感情受挫;追求財富,就令其大破財;追求事業,就令其事業失敗;追求名位,就令其失去名位;追求家庭美滿,就令其家庭破碎……,上述之挫折狀況一再重復發生……),使之諸事不順,而令人生不如死,所以常常令人覺得事事不如意、不得志、煩惱多、憂郁悲觀、意志消沈(注:嚴重者,甚至得到憂郁症、躁郁症、想自殺這是冤親債主對當事人所設下一步一步之進逼手法,到最後才下手索命。(注:最近因為現代人生活壓力過大,鬧自殺的人增加很多,請有自殺傾向之人的親友能多多介紹本文,開導這些無助的自殺傾向之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10.偶而看到、夢到隱隱約約、似有似無之幻像:自己眼角掃到人或動物、黑影、異形一閃而消失無蹤、或常覺得自己旁邊有人或其他東西在跟隨、或光天化日之下偶而見到嚇人之幻影……。
11.平常身口意守戒清淨,誠心修法皆很靈驗,但是受到冤親債主或魔障嚴重干擾,變成修法不靈驗(甚至令人退失道心)(注:一般人根本不知自己累世罪業很重,長期修法、行善根本就沒感覺,也沒什麼感應,反倒是越修麻煩事越多,負面打擊性的感應特別多,此時自己反而應該更加小心,這乃是表示因為冤親債主本來就希望一報還一報,會故意出狀況,打擊修行者信心,使人認為宗教乃是騙人的東西,放棄修行,以方便冤親債主討報,如此就上了冤親債主的當了,此時自己要更加反省前世罪業深重,宜更加忏悔修行,以突破種種困境的嚴重打擊,這頂多是幾個月的過渡期而已,自己要信心堅定不移,免得被自己業障所打敗)。
12.也有征兆很微弱、不明顯,幾乎沒什麼預兆出現,但這往往是特別難和解的冤親債主,而所發生的報應,也是特別慘重(注:有些冤親債主願意在具有神通者面前現身,這代表冤親債主還有和解的意願(注:這還有救,所以我們要善用此冤親債主有意願和解的好機會,自己盡力忏悔和解之)。
但是有些冤親債主擁有討報令而不願意現身,即使是碰到神通相當高明之人也很難被查到,這往往是冤氣特別重的冤親債主因為血海深仇不願意和解,而下定決心討報(注:這是屬於很難忏悔和解的定業,這個常常是沒有轉圜余地)的現象,這要用間接式的邏輯推理方法用上述所提及1.至11.項的出現重大惡報之初期征兆來間接推論證實之。
自己一但發現有上述之重大惡報討報的初期征兆顯現,就應事先防范於未然,進而提前和解冤親債主、魔障,這才是上上之策。
天地鬼神皆掌管因果業報,除了一些巨奸大惡直接由天界下令「天誅」者外,其余皆由冥府安排冤親債主來討業債,而主管冤親債主的登記、管制、討報、業債談判調解者皆由城隍廟武判官、陰陽司所統轄,甚至一些修行人可否往生淨土城隍廟皆有登錄。一般人可藉由「陰陽談判」把自己之定業盡量化解成不定業,幸運者亦可達成完全和解而消業。而自己還業債方式應目前纏身陰靈還起,再還上一世業債,再分階段還前二世、三世…………業債,若是想一次還清累世業債,那是個十分巨大的天文數字,誰也負擔不起。還債是越早還越輕松,業債是算利息的,越拖延業債越重,所以及早還債最為明智(注:一些年輕人別以為自己年輕,人生來日方長,須知自己親人、眷屬中有不少是前世冤親債主來討報的,所以結婚後,有的夫殺妻、有的妻殺夫、夫妻離異、子女殺父母、子女倒債連累父母、…….,其背後原因就是前世冤業討報,應知業力可畏,故宜事先防范於未然,故應先長期多年和解未來的「婚緣、姻緣、子女緣」之業障(注:一直和解到上述之所有不良的「婚緣、姻緣、子女緣」完全和解光,等到美好的「婚緣、姻緣、子女緣」浮現的時候,就不可再和解「婚緣、姻緣、子女緣」之業障,反而要回向增益「婚緣、姻緣、子女緣」福報綿延不絕)(注:「自己未來事業阻礙、經濟上的困擾」的業障,也應亦復如是作長期和解之)(注:有些人就故意閃避上述業報,下輩子此項因果反而加重三倍,分三世還之))。
有人會因教派因素而排斥握有第一手資料的城隍「陰陽談判」,亦可由自己所信奉的主尊來作主陰陽談判,若是能覓得不騙財色的清修高人從中作溝通、排解,當然更為方便理想。
還債方式主要在依「冤親債主自身喜惡」而定,此乃最省力之方式。要記住「冤親債主的本質就是執著」,滿足他們的執著,事情就解決。若是自己又執著本身宗派知見,主觀以所信教派的方式來還債,有些冤親債主在「沒魚,蝦也好」的心情下也會接受,但是效率大打折扣,事倍功半。但若碰到一些不信教或信別教的冤親債主,在其甚深既有成見之下,若依自己主觀方式還債,會被拒絕,本來可消的業也會變成必然受報的定業。所以依「冤親債主的喜惡方式」來還業債是最為明智的。
平時修行(包括和解冤親債主)的先決基本條件(法源:一切(修行)法力的來源處):自己要隨時保持動機純正(全部為了利益眾生,而不是利益自己(的菩提心),也不是把麻煩的冤親債主打發掉就算了)(注:在人間,尤其是天曹地府,皆以「動機」定奪功德、罪業之大小)、誠心、忏悔、感恩的心(及由此感恩心所衍生出人倫上的忠孝節義……等美德)、身口意守戒清淨、空性無為的心態(注:甚至平常行住坐臥生活中,亦要特別注意上述之法源((修行)法力的來源各要項),否則任何顯密的修行都很難產生法力)(注:密宗各本尊法其生起次第中的「前行法」:發菩提心(動機純正)、獻曼達及七支供養(包括誠心、忏悔、(對上師三寶護法)感恩的心(而獻供養))、唸觀空咒(空性無為的心態)……,皆與上述之法源((修行)法力的來源各要項)符合,如同收聽廣播,調整到正確的頻道,才會收到廣播(佛菩薩的加持力),所以密宗本尊法之前行法,隱藏了發揮最大法力的祕訣))。
(注﹕在修行以下各項法門時,在平常行住坐臥中,就要隨時注意身口意皆要特別守戒律,意念要很清淨,否則菩薩護法不到,修各種法就效果不大,一有不正的意念出現,要立即忏悔改正,因為佛經有提到「火燒功德林」一事,心中一起貪嗔癡的念頭,功德會被扣光,一旦沒有功德法力作為推動力,修行以下各種法門(尤其是化無量無邊之法門)皆很難產生應有的效果。
(注:福報不要亂用,富貴聰明之人,乃是上天所賜予的,期望這些富貴聰明之人能夠善加利用自己的福報(富貴、聰明),去幫助更多的人(注:尤其在目前各種媒體充斥之下,自己沖動、愛表現愛、愛作怪、愛出風頭去煽動群眾、造成社會的不安動蕩,這種福報倒扣的最嚴重,所以千萬不要去做這種大扣福報的傻事)。
在以下和解幽冥界眾生的各種修行階段,往往會遭遇到業力的反彈,反而會發生不順利、不吉祥之事(包括忏悔、修法時,身體各種不適、不舒服)(注:甚至會嚴重到使自己退轉放棄修行,因為冤親債主本來就希望一報還一報,會故意出狀況,打擊修行者信心,使人認為宗教乃是騙人的東西,放棄修行,以方便冤親債主討報,如此就上了冤親債主的當了,此時自己要更加反省前世罪業深重,宜更加忏悔修行,以突破種種困境的嚴重打擊),這頂多是幾個月的過渡期而已,自己要信心堅定不移,免得被自己業障所打敗。)
「和解幽冥界眾生總綱要」:化解業障最大秘訣,七分靠平時常常真心忏悔、三分靠還債。
還債的第一步是修忏悔法:「華嚴經普賢菩薩行願品」:「言忏悔業障者,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忏悔,後不復造,恆住淨戒一切功德,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忏乃盡」切勿輕視忏悔,忏悔與唸佛唸咒同樣重要,所以至少要撥一半以上的時間修忏悔。(若不誠心修忏悔,無論作多大代價的功德來還債,嚴重討報的冤親債主會一律拒收,所以要特別強調忏悔的重要性)。
長期禮忏亦可把原先請高人作「陰陽談判」失敗的案件從敗部復活,變成可談判還債消業。但是冤氣重的冤親債主有時候還是會多要求其他補償條件才願和解,所以要依願行事,就可排解自己之業債問題。
還債最大祕訣在以「高頻率,量己所能作密集(每隔二、三天)行善以還債」(一次大額度的還債不見得可以和解業障,往往冤親債主會考驗還債人的「還債誠意」,為了發洩冤氣故意一次一次折磨還債人,若還債人堅定不移,冤親債主才會考慮接受和解):
還債方法的第二步:念佛菩薩聖號【彌陀、藥師(治療對方一切傷病)、地藏、觀音..】、念咒【往生咒、本尊咒(例如:六字大明咒、一切如來心祕密全身捨利寶箧印陀羅尼、綠度母……等(非忿怒尊的真言))】、念經【地藏經、金剛經、心經(說法開示令對方忘掉身心受創)、彌陀經……】若干。
(注:以上各項聖號經咒有效與否,乃是取決於自己的累世因緣,若選取緣份不深的法門,苦修幾十年也不容易看到成果)(以上所有步驟,大致上,乃在和解屬於不定業的冤親債主,較輕的冤親債主眾在此階段,幾乎都可以和解、歡喜離去。
若是念佛菩薩聖號、持咒念了好幾百萬遍,其功德全部回向冤親債主眾,仍然搞不出什麼名堂的話,那就是屬於要和解定業型的冤親債主,就要另外多附加執行以下各步驟:
傳統還債之第三步(乃特別針對較重型、定業討報型之業障):修菩薩行---布施:
布施的原則:少做錦上添花,多做雪中送炭的善事,尋聲救苦,因應狀況,給予最需要的眾生,最實時的幫助。
【財施:赈災、救濟急難、救濟貧苦、供養寺廟、齋僧(注﹕平時自己請親朋好友吃一頓「素食、素點心、水果、飲料」或定期喂養外面的動物,也算是一種結緣性之財施)】;
【法施:印贈有說服力之優良善書、印經、在網絡傳播優良文章、說法渡人、勸人為善、「將自己學識、專業知識、人生經驗、修行秘訣……各種寶貴經驗、心得精華公諸於世(或網絡上)」(注:一般行法施,一定要聞法者聞法歡喜信受並且實際奉行,此法布施才算是強而有效的法布施,若聞法者置之不理,沒有實際奉行,則此法布施效果非常弱,所以應該廣為傳播有說服力之優良善書、經書、文章)
【注】:一般在行法布施時,千萬不要去宣揚或印制毀謗與自己不同派別、宗派之诋毀性言論,因為每一個人(前世)根基與(前世)因緣皆不同,有些人就是一定要經歷其他與自己不同派別、宗派之洗禮,困而知之,學然後知不足,了其前世因緣,用先前之宗教信仰,當作踏腳石,進而轉學其他更理想、更究竟之法門,若沒有先前之宗教信仰入門,根本無法啟發這些人信仰宗教,造成這些人無法修行而墮入輪回,一般人只知道謗法罪很重,會下地獄,其實謗法罪業之恐怖,實在超乎想象之外。
例如:一個人在投胎前發願當個大型功德會會長,要渡四百萬人修行,結果在其投胎轉世後,吸收到上述的毀謗「不同派別、宗派之诋毀性的言論」,使對方放棄信仰目前最鐘愛的宗教,造成對方不修行,也連帶造成本來要引渡四百萬人修行,變成無法修行,上述這些四百多萬人(更包括這些四百多萬人,每一人所該庇蔭的家人及所該庇蔭、超渡的歷代祖先以及原本該和解的全體累世冤親債主眾,所以其數目就變成多乘上好幾萬倍以上,數也數不清)死後,統統會變成冤親債主,去找宣揚或印制毀謗「不同派別、宗派之诋毀性言論」的人算帳,這就是謗法罪業為何如此恐怖的緣故,所以行法布施時,千萬不要去宣揚或印制毀謗與自己不同派別、宗派之诋毀性言論,以免自己冤親債主和解不完,罪業消不完!
無畏施:作(愛心)義工(作(愛心)義工,其實當下就是佛菩薩之慈悲化身,所以作(愛心)義工功德非常大(尤其專門挑大家所不願做的工作來服務,其功德特別大))、使眾生免於恐懼、認養孤兒、收容流浪貓犬、捐血、做放生(包括身在職場好修行,切勿刁難他人,處處給人方便……(當然包括放人一馬,勿趕盡殺絕),這也是一種廣義放生)。
精進、忍辱、持戒、禅定、般若,以上之六度萬行(注:其實真正究竟和解冤親債主的方法就是自己修到佛菩薩的萬德莊嚴解脫境界,令自己的冤親債主產生無限的崇敬,自動放棄討報,反而變成轉而擁護自己的護法,但是上述的方法是屬於太理想化了,可惜的是絕大多數的人很難修到此等境界)皆可將其功德專門回向冤親債主以釋解冤結(注:對於定業討報型的冤親債主而言,除了極少數修行非常高超的修行者被允許可以用若干聖號經咒及其他修行和解冤親債主之外,一般地府只允許以實質上(上述之)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來和解定業型的冤親債主討報(注:其實定業型的冤親債主也知道聖號經咒功德比一般行善的功德大,但是為了達到教育目的,所以會逼人做實質上的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還債,令人心痛一下,深深自我警惕改過一翻,才不會在今生來世又再害人,這完全是為了達到輪回的教育目的,才會有如此和解冤親債主的方式。
而上述之實質上的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這才是還債項目中最重要的主體核心項目,一般地府對於上述之以布施項目來作和解,才會允許正式銷案。尤其證入般若空性成佛才更是究竟了脫冤業,但是能以般若空性來成佛者終究是太少數了。
除了般若外,以上傳統還債法門是最流行的標准方式。很多人照著做有些人可以解冤消業,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卻無法奏效。尤其常發生在老修行人身上,其原因就在願意接受傳統法門還債的冤親債主,該走者早就走了,剩下不走的冤親債主就需要藏密的施身法、煙供(乃是效果非常突出的輔助性法門)來滿足其特別要求。誘使他們心開意解願意談判,然後再回歸傳統法門(真正還債的主體核心仍然是「高頻率,量己所能作密集(每隔二、三天)行善,執行(上述之)實質上布施(財施、法施、無畏施)以還債」)來和解:
修施身法、煙供法前(此施身法、煙供法(包括蒙山施食、放焰口……等)絕不可在住家內外或陰廟執行此施身法、煙供(包括蒙山施食、放焰口……等)程序,以避免導致幽冥界眾生凝聚,而感召意外不幸事件)最好先修護輪結界、修護法保護自己,免遭外來靈障干擾,修施身法者戒律、禅定力要夠,再觀想布施己身,由真言化身出各種供養物、各宗派超渡法會來滿足冤家債主形形色色需求、或滿足其報復感、或滿足其物質需求、或滿足其宗教需求……,有很高證量的高僧大德以甚深禅定力修幾座法就可成辦事業,但是大多數人修此法前要三思自己戒律是否清靜,否則後果難料。
煙供法一般人皆可修,威力甚為龐大,修此法需要受過四臂觀音灌頂及煙供教學。煙供威力龐大乃在先前諸法皆較抽象,而煙供是用火燒供品,布施實物,業障重的冤親債主較易具體感受到實質反饋,所以解冤消業效果特別突出。尤其是對沒宗教信仰、不信功德、只信物質的冤親債主更具有說服力,可令用傳統還債方式談判不成者,變成可和解(注:有時定業討報型、索命型冤親債主眾數目來的太多,冤氣報復力量太強又太多,單靠誠心修忏悔、實質行善功德仍不夠分配,此時只有靠煙供法來說項緩解之,令其慢慢分期討債之,在修煙供時,自己亦得更加勤修忏悔、提高實質還債額度,而且比平常更加密集誠心行善以和解冤親債主)。
煙供材料:基本必要項目是「食物」……三白【牛乳、奶酪、奶油】、三甜【紅糖、白糖、蜂蜜】、五谷【米、麥..等當地產物】【滿足其生理需求】、「藥物」【各種藥材】【治療其生病或臨終時之痛苦】、「財物」【磨成粉末之金銀珠寶,沒錢者亦可用紙錢類的金元寶代替之,因為金箔上亦有極微量之金粉存在,此項目可參閱大宏出版社出版之「震撼」一書,編者為如真【注一】,此書部份章節頗有價值】、香料【檀香粉..】【令其供佛增福】、五色碎布【供養布料】,亦可加入其他無毒性之各式供品,但最好加入有證量的仁波切之甘露丸【既消業又治病】、頭發【表仁波切贈其多年苦修之功德】【用財物和解不成要用後二者來解】。
煙供一般來說規模不必大。但是有些受大惡報者就要作大型煙供才過得了關。布施性之煙供一般只用一個圓形無破損之(不是鋼鐵制的)容器即可。還債主之煙供就要二個,一個供佛菩薩,請護法出面管制免得外界孤魂野鬼來搶,另一個容器就用來燒化還債用。煙供之火有時要灑水滴,產生大量煙霧令靈界中陰身聞香飽餐,在念咒供養時,要自觀自己身口意成為四臂觀音,才能使咒力加持供品化出無量寶物,若不自觀觀音本尊則化不出寶物。念咒供養後,不可翻攪供品,供品受破壞靈界就不易收到,所以不要翻攪供品【火供亦然】,即使在火熄後靈界仍然在領取源源冒出之無形的無數寶物,因此要等三小時後才能攪動、清理灰燼,未燒完之供品可再添加一些供品再念咒供養或留到下次煙供一起化掉(注:修煙供時,在平常行住坐臥生活中,亦要很注意法源((修行)法力的來源各要項)之重要性,必須自己要隨時保持動機純正(全部為了利益眾生,而不是利益自己(的菩提心),也不是把麻煩的冤親債主打發掉就算了)、誠心、忏悔、感恩的心、身口意守戒清淨、空性無為的心態,如此所化出之無量無邊供品的質量才會令冤親債主滿意,否則修煙供所化出之供品質量太差,冤親債主就會拒絕,這就是為何要強調法源((修行)法力的來源各要項):「動機純正(全部為了利益眾生,而不是利益自己(的菩提心),也不是把麻煩的冤親債主打發掉就算了)、誠心、忏悔、感恩的心、身口意守戒清淨、空性無為的心態」的重要性之緣故)。
冤親債主在滿足各種反饋後,再行超渡法就很容易渡其往生,不要勉強其往生西方,因為人各有志,回向其往生人道、天道、諸佛淨土,才不會因其執著不悅而賴著不往生。
平時消災超渡時,在消災牌位可填自己祖先、「自己和身邊生活事業相關者及自己先前所曾幫過之受難事主…….眾人的目前纏身冤親債主」,為其植冥福,亦是消業妙方,免得受周遭的冤親債主所作祟。超渡牌位、和解性疏文更是應該如此填寫,可免自己受身邊有形、無形眾生所牽纏連累。
尤其一些比較熱心在外頭常替人加持解厄或常趕經忏之人,雖然幫了受難事主的忙,可是事主之冤親債主卻會怪罪,反而會找幫忙的人麻煩,所以有形的事主、無形的事主之冤親債主皆作加持救渡,才真正能擺平一切,己身救渡眾生功德反而更多幾樁。這就為何煙供、渡亡、消災時要把這些上述冤親債主列名邀請之緣故。此點非常重要,切勿忽略。
渡亡法修成功,修「觀音、綠度母、藥師、其他金剛護法…….等」消災法才易成就,消災法成就,修祈福開運法【增益、懷愛……】,才不會有好壞參雜之副作用(注:各位讀者一定要深刻牢牢得記住,一般流行「了凡四訓」、「一善破千災」藉行善來改變命運的說法,只對了一半,一般人不了解定業討報的嚴重性,嚴重討報的冤親債主眾有優先權可以把我們的福報及幸運擋開在一邊,讓我們的福報無法到臨,甚至會針對自己人生所追求的各種願望加以打擊(例如:追求感情,就令其感情受挫;追求財富,就令其大破財;追求事業,就令其事業失敗;追求名位,就令其失去名位;追求家庭美滿,就令其家庭破碎……,上述之挫折狀況一再重復發生……),使之諸事不順,而令人生不如死,所以修忏悔、和解冤親債主成功之後,修祈福開運法才會正式生效),這都是一級一級環環相扣的。
(注:一般上,自己今生累世冤親債主及自己之「所有歷代祖先及自己的七世父母、七世配偶(乃至累世父母、六親眷屬)」及以上每一個對象其全法界中所有冤親債主、業障」若不和解、超渡走,他們就會障礙自己福報及幸運的降臨,嚴重的話,甚至使自己「事事不順;健康差;人生不得志;修行出障礙:「修氣功氣脈被業障鎖住打不通」;「全身到處被業障鎖死修行法力(能源)無法提升造成修法無效。這常使業障較重之人誤以為宗教修行乃是騙人的把戲,而放棄修行)(換句話說,和解超渡走體內所有業障,才可儲存法力(能源),法力儲存夠強,修法才會見效,這是非常重要的修行秘訣)」。
「(妄念不斷)無法入定(即使入定,層次不深,無法入大定)」;「冤親債主偽裝成聖尊或直接卡入體內干擾自己接收無形界信息」(包括一出生天生就有神通之人,若沒和解掉上述之所有業障,其累世冤親債主往往偽裝成聖尊或直接卡入體內干擾自己接收無形界信息,合法欺騙這些有神通之人,使其幻覺不斷,一切預言、斷事皆不准。
這就是為何可以看到半桶子水的(自稱)有神通之人到處鬧笑話的原因)(甚至被業力或魔界,誤導信息,自認自己法門才正確,反而排斥正確、有益的正法)(其實一切眾生先天上皆本具神通,只要還完累世業障,沒有業障的蒙蔽,我們的神通不必修,就自己會出現。
(注﹕在這裡筆者出自內心真誠的建議﹕欲修神通之人,一定得:1.要和解掉自己累世所有業障;2.要超渡走自己歷代的祖先乃至累世六親眷屬;3.要和解掉累世所有魔障。這是「修神通最起碼的三項基本要求」,否則會被自己累世所有業障、自己歷代的祖先乃至累世六親眷屬、累世所有魔障誤導信息,不僅自誤而且誤人。
外面有很多有神通的老師就是沒有通過上述所提及的「修神通最起碼的三項基本要求」,不僅自誤而且也誤了一大堆弟子),所以外界有些人花了很多錢,拜師學藝修神通,就是走冤枉路,即使強制性開了神通,仍舊會被自己業障所欺騙玩弄,自己一切預言、斷事皆無法准確,所以自己提前開神通開了比不開還糟糕)」。
「修行走火入魔」;「拼命參禅修行,偏偏就是無法悟空性成道」;「臨終時出障礙,無法念佛,順利往生淨土」」,所以上述的所有業障必須和解、超渡之(注:故「忏悔和解所有(上述各種)業障」乃是一切修行中,最重要、最基礎之修行(其重要性如同汽車四個輪子一般,一旦汽車沒車輪,汽車要去各處皆是空談,這也就是為何密宗基礎修行。
特別強調「忏(悔)罪(業)(消業)集(福德、智慧)資(糧)基礎法門(金剛薩埵忏悔法、煙供、放生、超渡)」重要性之所在),沒有「忏悔和解所有(上述各種)業障」,一切念佛、持咒、禅定終將铩羽而歸,白費一輩子心血),自己一邊作和解、超渡,一邊修祈福開運法(財神法、長壽法、懷愛法、開智慧、增福報法(例如:獻曼達……)。
自己和解掉多少業債,就自動撥下多少(自己前世)福報給自己。每一個人出世前,先天上早就注定好,多少定額的福報,及多少定額的惡報,類似八字、紫微斗數所注定之人的一輩子所應經歷的禍福興衰,這是難以改變的定數,所以即使和解掉一批冤親債主,過一段時日,地府仍然會依人的定數,繼續派同類型的冤親債主執行討報。
(注﹕一般人以為業障越消會越輕,只要連續和解幾年後,業障就會全和解光了,所以不會有大災厄發生,其實他們並不了解地府派冤親債主的方式。
舉例來說﹕當我們和解某一世冤親債主,完全和解光光,地府自動會派(更)前(面)一世「冤氣最重、討報力量最強」的冤親債主來嚴重討報,這就是一般所言之「劫數」來臨。若自己不好好和解掉,過不了「劫數」這一關,人就會死,若自己過的了關,自己就可多活好幾年,也可使自己有機會還(更)前(面)一世中「冤氣、討報力」較弱的冤親債主眾(注﹕我們每一世冤親債主討報方式大致如此。
但是「共業討報的大劫數」就不同了,「共業討報的大劫數」是地府一次集合好幾世冤親債主眾一起討報,所以是最難和解的狀況)),除非把地府中的所有累世業障、冤親債主,全部和解光光,這才算是解掉第一階段的業障,另外在生命的旅程中,自己仍然會零星遇到藏身在特殊天地磁場中,長期修行但仍有冤氣的超強冤親債主或魔障型的冤親債主。
(自己前世得罪有道行的修行人,其臨終前一念瞋念不入輪回而入魔界),其人不願領地府討報令,完全由自己私下討報解決,此等業障自己亦要虔誠忏悔、還債和解之。
最後還要和解的就是共業討報型的業障(天災地變、戰爭、瘟疫……),所以有善根、深信因果的人,應當知曉因果業力的恐怖及其嚴重性,故應該明白忏悔和解業障是一輩子所必修的功課。
另外有些遭受到很重業報的人,到處求救碰壁,走投無路,才願意降下自己的身段,進行忏悔、和解業障,往往此等人福報、壽命都將用盡,故宜依「金光明最勝王經」:「有二因緣,得壽命長。雲何為二?一者不害生命(放生),二者施他飲食(赈災、救急、齋僧、做密宗煙供、放焰口、蒙山施食……)」,將以上所有行善功德,另行填另外一張回向文,將所有功德回向自己延壽(注:壽為百福之首,一延壽各種富貴、飲食、健康……種種福報也得跟著延,所以延壽乃是祈福中最困難之項目,一般要事先多年不斷行善回向自己延壽,才可見到些微成效。若是平時不修善,臨渴掘井,效果是真的很有限。
(注:曾發生有人和解冤親債主九年多,還很拼命做和解,但卻忽略了必須不斷行善回向自己延壽的訣竅,雖然和解掉不少累世冤親債主,結果四十九歲,道業未成,就突然心髒病發而亡,這是個很值得警惕的例子,請讀者小心)。
由於現代人生活繁忙,連修法、行善時間都相當有限,故筆者建議,用以下的回向方式(可省下很多重復的修法、行善時間):
一般在行善修法之後要馬上回向,因為佛經有提到「火燒功德林」一事,若不馬上回向,心中一起貪嗔癡的念頭,功德會被扣光,這也就是一些修行人苦心修行、行善幾十年,命運仍然沒甚麼改善之緣故(這是千真萬確的事,絕非筆者危言聳聽),所以修法、行善後一定要馬上作回向。
如何解冤消災障--回向文(快速見效型)
以上方式是比較取巧的方式,一般自己時間、精力若不允許,則只好采用上述取巧之方式作口頭回向(若嫌上述各種回向內容過於繁雜,欲圖簡便回向的話,必須另行獨立作一件善事,將上述各種繁復的回向內容,填回向文,在聖尊前,唸三次而火化之,以上所有步驟執行至少七次(換句話說,至少作七件善事且在聖尊前唸三次回向文,至少火化七次之後(但回向文要附注:xxx暗語,日後弟子一提及xxx暗語,即表示完全按照此回向文內容作回向,此回向文一輩子有效),以上回向文才會被佛菩薩所認可,才可在日後作口頭的簡便回向),長期行之必會逐漸見效。
(注:若長期行之不驗,要考慮可能自己一次回向項目過多,功德被瓜分太多而不見效,或考慮自己必須加重「(真正還債的主體)實際上之財施、法施、無畏施的份量」),慢慢改善自己目前之逆境,其實若改為針對上述每一項回向事項,各自獨立進行修法或行善呈(回向疏)文,反而會比較強而有效,容易見到和解消災效果。
然而每隔一段時日,地府會按照自己出生前早已判決之定數,派冤親債主來討報,有的作定業討報之冤親債主,冤氣特別重,用上述之每隔二、三天就要回向和解冤親債主的方式,有時仍不一定保證自己絕對平安無事,甚至會出一些狀況,此時最好找高人與之溝通,視其特別需求,滿其願而作和解,若找不到高人,則除了維持原先「上述之每隔二、三天就要回向和解冤親債主一次」的方式,更要更加密集而且提高還債的額度。
(注:此時就不宜請人代勞做善事,必須自己親自實質上行善:做愛心義工、或親自送白米到慈善機構……等,來表示自己的還債誠意,以誠意打動冤親債主的心。作回向和解冤親債主連續持續一星期以上,以擺平冤氣特別重之冤親債主的討報。
(注:上述之各種回向法乃是為了「渡過難關的一時之計」,等到自己難關渡過之後,仍然要恢復「全部功德回向十方三世全法界」,如此才符合菩薩道的精神。
(注:原則上,由高人代請聖尊,修法、行法作和解冤親債主,如同向長輩(佛菩薩)貸款來還債,日後仍得由自己(一至五年不等之)修行功德扣除抵繳之,若是和解冤親債主,自己沒事之後,仍然我行我素不勤守戒修行,此時暫時寄放在天界的業障,仍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形成「天譴」。故以實際上積德行善來還債,是屬於較踏實的還債方式,若自己人生的難關過不了關,亦可在聖尊座前許願(或甚至發菩提心、發大願),許願聖尊若使自己過了人生難關,欲行多少善事作還願,如此亦可使自己渡過人生種種難關,但是自己要記得還願,否則將會自食不還願之惡果)。
以上諸法是筆者苦修二十多年的嘔心瀝血心得,又加上丁師兄的補充修正,內容扎實,望諸位能珍惜之(注:本文考慮到新舊學人,因為層次不同,怕會難以接受,所以重話輕說(其實事實上很要命,但只能輕描淡寫,一筆帶過),但是該交代之處都有交代,以方便接引初入門之人,其實本文每句話都很重要,要小心研讀之,對於舊學人,每碰到困惑、踢到鐵板之時,重新復習本文,找出自己平時所忽視之部份,而改進之,照樣會得到很大的利益)。
人生一有障礙,按本文程序,掌握住真心誠意及「化解業障最大秘訣"七分靠平時常常真心忏悔、三分靠還債"」的總原則,作長期實修,必能順利排解,豁然開朗,這是絕對沒問題的。若諸位讀者解冤消災有效,當深深體會「因果報應不虛」。
作煙供時注意事項:
此煙供程序絕不可在住家內外或陰廟執行此煙供程序,以避免導致幽冥界眾生凝聚,而感召意外不幸事件,最好到寺廟(至少含土地公廟等級以上)或郊外執行此煙供程序,在化文及化供品的過程中要保持回向文及供品的完整性,絕不可攪動或另置供品,因為供品灰燼被破壞靈界收不到,待供品化成灰燼沒有火星時,才可另外放置新的供品。
運途不順之人宜親自做此「煙供程序」,此乃「誠意」之關鍵,否則效果打折扣且平時身口意皆要特別守戒律,意念要很清淨,否則菩薩護法不到,修本法就效果不大,在和解幽冥界眾生的初期階段,往往會遭遇到業力的反彈,反而會發生不順利、不吉祥之事(注:甚至會嚴重到使自己退轉放棄修行,因為冤親債主本來就希望一報還一報,會故意出狀況,打擊修行者信心,使人認為宗教乃是騙人的東西,放棄修行,以方便冤親債主討報,如此就上了冤親債主的當了,此時自己要更加反省前世罪業深重,宜更加忏悔修行,以突破種種困境的嚴重打擊),這頂多是幾個月的過渡期而已,自己要信心堅定不移,免得被自己業障所打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