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認為,‘貪、瞋、癡’是我們人類的三種根本煩惱,稱為‘三毒’。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避免起瞋心,只不過有一些人是瞋恨在心裡,沒有表現出來罷了。
可是有一些人往往會把心中的瞋恨從身、口的行為中發作出來,無論是表現在言語或身體上,都是既傷己又傷人。所以,我們通常會把瞋譬喻為火,又稱為瞋火,是因為它像火一樣會使我們失去清涼的智慧。
如果我們能夠保持平心靜氣,就不會有瞋恨心了。可惜的是,要一直保持心靈的平靜,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瞋恨的起因,一般認為是外在環境無法獲得滿足,或者不能讓人順心如意,而使人的內心產生沖突而生起瞋恨心。
但有時其實是自己內在的關系,例如他人並沒有妨礙我們的工作,只是自己看別人不順眼,莫名其妙地就生起氣來。所以外在環境的原因,有時是個人自以為是,但並不一定是完全客觀,也不一定外在真的有什麼人事物讓人瞋恨,即使自己已經氣得半死了,他人也未必會知道。
另外,瞋恨不一定是對外的,有時是自己內在的煩惱,譬如有的人會恨自己的能力不足、福報不夠,或恨自己不夠聰明、努力不夠等。雖然自己恨自己不會傷害別人,但是心中有恨意總是不好的,尤其當自己恨自己到了極點時,就會開始處罰自己,而對自己最大的處罰就是自殺。因為討厭自己這麼差勁,於是覺得實在是生不如死,不如死了算了。
由此可知,瞋恨會帶給人非常大的禍患,一定要適時化解瞋心。化解的方式有兩種:首先是觀念的化解,其次是方法的修行。
首先,要從觀念上來化解,仔細分析瞋恨發生的原因,並進一步思考:瞋恨對我們究竟有什麼影響?經過一番理性的分析之後,在觀念上就會知道無論是恨人或是恨己,都無濟於事,倒不如從改變自己、改善處境做起,這要比用恨或瞋的情緒面對問題要好得多了。
如果不管怎樣分析、解釋,都化解不開瞋恨心時,此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多拜佛、念佛、讀經或打坐,這些方法都能夠化解瞋恨的情緒,幫助人透過修行消業。如果我們面對問題沒有慚愧心和忏悔心的話,業還是不容易消解的。
其實,無論是哪一種修行方法,都是要我們學習慈悲,不僅對待眾生要慈悲,對自己也是一樣。對己慈悲,就是要用智慧來處理自己的事,凡事不要感情用事,那麼容易動氣、動情緒。而對人慈悲,就是不管他人有理或沒理,都應該原諒他,就像我們也希望別人能諒解我們一樣,要將心比心。如果我們能以身作則,或是設身處地諒解他人,瞋恨心就會慢慢地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