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經以信願持名為修行之宗要。非信不足啟願,非願不足導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次勸發願以導行,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信則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事、信理;願則厭離娑婆,欣求極樂;行則執持名號,一心不亂。
信自者。信我現前一念之心,本非肉團,亦非緣影。豎無初後,橫絕邊涯。終日隨緣,終日不變。十方虛空微塵國土,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我雖昏迷倒惑,苟一念回心,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更無疑慮。是名信自。
信他者。信釋迦如來決無诳語,彌陀世尊決無虛願,六方諸佛廣長舌決無二言。隨順諸佛真實教誨,決志求生,更無疑惑。是名信他。
信因者。深信散亂稱名,猶為成佛種子。況一心不亂,安得不生淨土?是名信因。
信果者。深信淨土,諸善聚會,皆從念佛三昧得生。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亦如影必隨形,響必應聲,決無虛棄。是名信果。
信事者。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盡。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最極清淨莊嚴,不同莊生寓言。是名信事。
信理者。深信十萬億土,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全事即理,全妄即真,全修即性,全他即自。我心遍故,佛心亦遍,一切眾生心性亦遍。譬如一室千燈,光光互遍,重重交攝,不相妨礙。是名信理。
如此信已,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而自心穢,理應厭離。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而自心淨,理應欣求。厭穢須捨至究竟,方無可捨。欣淨須取至究竟,方無可取。故《妙宗》雲:“取捨若極,與不取捨亦非異轍。”設不從事取捨,但尚不取不捨,即是執理廢事。既廢於事,理亦不圓。若達全事即理,則取亦即理,捨亦即理。一取一捨,無非法界。故次信而明願也。
恭錄自蕅益大師《佛說阿彌陀經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