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民間有“二十六炖鍋肉,二十七殺只雞”等民謠諺語,更有民眾為慶祝春節,祭祀鬼神祖先,准備大魚大肉做成所謂的美味佳肴,致使大量無辜生命被殘忍屠戮宰殺。對於殺生問題,高僧大德們又是如何看的呢?
印光大師:家中殺生,便成殺場,其不吉祥也大矣。
“良辰美景,人逢之而色喜,動物遇之而心傷。人於此時,歡呼暢飲;動物於此時,魄震魂飛。人於此時,骨肉團圓;動物於此時,母離子散。人於此時,飾衣服賀新禧,珍馐草芥;動物於此時,血淋漓腸寸斷,肝腦沙塵。故節日殺生,第一殘忍者所為也!”(輯錄印光大師薦《安士全書》)
“念佛之人,當吃長素。如或不能,當持六齋,或十齋。由此漸減,以至永斷,方為合理。若尚未斷葷,切戒在家中殺生。因家中常願吉祥,若日日殺生,其家便成殺場。殺場,乃怨鬼聚會之處,其不吉祥也大矣!”(輯錄《印光法師文鈔》)
虛雲老和尚:持不殺戒的功德
大乘以不殺戒為首,YIN戒次之。小乘以YIN戒在先,殺戒居次,厭離生死,必須斷YIN欲故。
菩薩利生為事業,弘法是家務,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普度九法界眾生,皆成佛界,開顯有情的自性,本來平等,由是殺一條性命,就是殺未來諸佛,過去父母。《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此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爾殺爾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這裡所講 “男女”通指六道皆有男女故。
《心地觀經》中有報眾生恩,指近說飛禽走獸,羽毛麟甲,就遠說六趣四生,此等眾生,從無始來互為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兒女,但今改頭換面,睹面不識!由是不但不知報恩,並且互為殺害,背恩亡義,真可憐憫!
如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說:“生養不得殺生,死亡不得殺生,結婚不得殺生,祝壽不得殺生,宴客不得殺生,祭鬼神不得殺生!”詳看放生文可知了。
《地藏經》說:“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
以下再引諸經論作證:
(一)罪福報應經說:為人長壽無有疾病,身體強壯,從持戒中來。喜殺生者,後生水上浮游也,朝生暮死。
(二)正法念經說:若先世有殺生業,壽命短促,疾速命終。
(三)毗娑沙論說:若人持不殺戒,於未來世決定不逢刀兵災劫。
(四)楞伽經說:諸惡羅剎,聞佛說法,悉捨惡心,止不食肉,遞相勸發菩提之心,護眾生命,過護自身。
(五)大莊嚴論說:有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所掠,剝脫衣服,觸恐比丘告人追捕,欲盡殺之,中有一人語曰:比丘之法不傷生草,還以生草縛其手足而去。
比丘等恐犯禁戒,不斷草縛,相與伏處,待人解救!至於次日,國王出獵,見而問之,得其實情,國王為所感動,解其草系!說偈贊之,並延比丘至國,從受皈戒。
(六)蘇摩王經說:釋迦往昔曾做大力毒龍,力能返國移山,一日受齋戒,靜臥山上,被人剝其皮,赤肉在地,又被諸蟲唼食,自知持戒,後果曬死!
(七)大莊嚴論:一比丘抵賣珠家乞食,恰巧一粒真珠落地,被鵝所吞,珠師以為比丘盜去!逼打鮮血淋流,鵝來吃血,無意打死!比丘才說珠被鵝吞腹中,剖之果在,珠師向比丘自責坦白!並證其戒德。
星雲大師:這幾種情況下千萬別殺生
世人吃肉,認為理所當然,就任意殺生,積集惡業,世代相傳,成為風俗習慣,不明白有什麼過錯。真是古人所說的: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世人執迷不悟的大略有七項,列在後面,其他的可自行推想。
第一,祭祖不要殺生。
亡者忌辰及清明掃墓、中秋祭拜,應當戒殺以增加亡者的福報,殺生祭拜,只會加重往生者的惡業而已。山珍海味排滿桌,能讓死者從九泉之下復活爬起來吃嗎?這種無益且有害的事,聰明人不願意做。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那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一件事。
第二,生子不要殺生。
世間人沒有子女繼承香火就覺得悲傷,有了子女承歡膝下就歡喜不已。但從沒想到所有的動物也愛它們的孩子。為了慶祝我的孩子誕生,卻殺死它們的孩子來吃,會吃的心安嗎?子女出生,不為他積集福報,反而殺生造業,折損福報,真是太愚癡了!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那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二件事。
第三,生日不要殺生。
可憐的父母,生我時非常辛勞,自己誕生的日子,正是父母邁向衰老死亡的開始。這一天,應該戒殺吃素,廣做善事,使歷代祖先早日超升,健在父母增福延壽。為什麼忘了母親懷孕的痛苦及生產的危險,而去殺害生靈呢?不但連累歷代祖先與父母,更是對自己和眷屬不利。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那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三件事。
第四,婚禮不要殺生。
世間婚禮,從下聘、合八字到結婚,期間殺生宴客,數量不知有多少。結婚是繁衍子孫的開始,繁衍的開始卻滅絕動物的子息,太沒有道理!婚禮是吉祥事,吉祥日卻大開殺戒,吉事變凶事,真是太悲慘了!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那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四件事。
第五,宴客不要殺生。
良辰美景,賓主相聚,蔬果菜羹也可盡興,何必殺害生命,講求甘美呢?為了餐桌林盤中歡樂飽食,卻讓廚房砧板上的畜生怨恨哀號,有人性的人,不會悲傷嗎?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那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五件事。
第六,祈禳不要殺生。
世間人有病苦災難,往往殺生祭神,祈求福佑。應該想想,拜神是想消災解厄,延長壽命,但以殺生來延續自己的生命,有比這樣更違背天理的事嗎?正直的人才能當神,神會循私保佑殺生為己的人嗎?這種自私的人壽命不會延長,災難無法消除,只是造殺業罷了!其他種種殺生求神的祭祀也是如此。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那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六件事。
第七,營生不要殺生。
世人為了衣食,有的打獵捕魚,有的殺牛殺豬,做為謀生的方法。但依我看,不以殺生為業的人,照樣衣食無缺,沒有餓死凍死。以殺生來謀生,天理所不容,因殺生而富貴,百人中找不出一個,只有種下墮入地獄的惡因及來生的惡報而已。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改行另謀生計呢?這是世人習以為常,卻不明白錯在哪裡,令人痛哭流涕,歎息不已的第七件事。
生命是最寶貴的,大家都希望自己的生命之花開得璀璨奪目,過得舒適安樂。若一旦生命受到威脅、危害損傷,就會不惜一切代價去保衛。平時膽小怕事的人,會勇敢地起來搏斗。一貫省吃儉用的人,會傾家蕩產與醫院醫治危及生命的疾病。講究儀表容貌的人,甚至也會割去身體的一部分,來保全生命減輕痛苦。人類如此,動物又何嘗不是如此?為了不受無故捕殺,深入山林遠避人間。為了延續生命,晝伏夜出,小心謹慎地覓食,一經被捕,又垂死掙扎盡力反抗,也有寧捨一足而逃命的。
凡有靈性有感受的,無論人還是其他動物,都知道貪生怕死,遠離痛苦渴求安樂。生命是這樣寶貴,所以救命之恩是大恩,殺生之仇是大仇。自己要求離苦難,也希望人家得安樂,推己及人之心,是人之常情。有恻隱心的人,看見動物將要被殺時恐懼得全身發抖,也會感傷落淚。有同情心的人聽到動物被殺時候的悲慘哀號,而不忍食其肉。有恻隱心和同情心的人,對萬物之靈的稱號,是當之無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