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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馬鞭親
【冥報拾遺】 唐朝並州文水縣的李信,擔任隆政府衛士。唐高宗顯慶年間,某一年冬天,他騎著紅色的好馬,並帶著一匹少壯的好馬,按例到朔州就任。當時風雪嚴重凝結,天寒地凍,走了十幾裡路,馬無法再前進,李信就鞭打它幾十下,馬就說出人話,對他說:“我是你的母親,生前背著你的父親,把一石多的米給了小女兒,所以現在得到這種報應。這匹小馬就是你的妹妹,也是因為要還債罷了!”李信聽了不禁悲傷流淚,就自己背著鞍辔,告訴馬說:“果真是我的母親,應當自行回家。”馬就先行走回家。李信兄弟就另外建造馬棚來飼養它。有一個同事的母親經常為它齋僧拜忏,全家精進修持。當時,工部侍郎溫無隱、岐州司法張金停,都因為守喪在家,聽到這件事非常驚奇,就到李家詢問這件事,看到馬匹都還在。 【按】財物可以互相通融的人,莫過於夫妻子女,而還一點都無法寬容到如此情形。既然如此,那麼世上那些偏頗的憎恨與愛護,而私下厚待或薄待的人,應當因此而有所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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