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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嘎瑪仁波切:要讓一個人不快樂,給他財物就可以了
曾經有人問我:“你什麼時候是最快樂的?”我回答說:“作為僧侶,窮光蛋的時候最快樂,因為我什麼都不用想,沒有錢就沒有煩惱。”早先,有人給了我幾萬塊錢的供養,我的煩惱就來了:這幾萬塊是拿去印經書課本,還是用來維修寺院呢?或者是拿去幫助一些孤寡老人家? 那個時候關於錢的用法有很多想法,也就產生了很多的煩惱。後來弟子多了,供養多了,煩惱也就更多了。比如我喜歡看書,有些弟子就供養給我很多書,這些書放在哪裡又是我的煩惱。 所以要讓一個人不快樂,給他財物就可以了! 貪念並不一定是對錢財而言,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對自己沒有的東西產生貪念,貪念是獲取和擁有的“動力”。有一些貪念我們是可以控制住的,有一些貪念是我們很難控制的。 我有個弟子,跟我學習有十多年了。以前他沒有錢的時候,就說:“等我賺到一百萬,我就會專心修行。”後來他有了一百萬,又說:“唉!再多賺一點吧,要不晚年沒有錢用怎麼辦?等有了一千萬我再去潛心修行。”過了兩年,他有了一千萬,這回他的目標是一個億。 很多時候人是會這樣的,欲念會不斷地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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