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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寫字不可潦草
書信一事,關系甚重,若常用草體,或成習慣,久久或致誤事。馮夢華厚德君子,其子與孫皆死亡,前年過繼之孫又復死亡。只一一、二歲之曾孫,以為其後。而一家之中,寡婦四、五人,亦可謂景況淒慘矣,豈天特酷待厚德之人乎?緣此老一生喜寫草書,與人信札,非用盡心力,按文義推測,則不識者多,其中難免有誤,以故致受此報也。 汝學醫,若習慣過為潦草之書,後來或於醫方亦用此套,則危險之極。光故為汝母說,令勿學此派也,實懼後來誤事,非僅以不恭為檢點也。(三編上冊復志梵居士書二) 汝為人司書啟,寫的字許多無學問的人都不認得,是尚是利人利物之人之心行乎?使我不說破,則畢生如此,不知要誤多少事,即不誤事,令人費盡心思的猜度,自己折福也否? 馮夢華一老探花,曾做過安徽巡撫,後來專門辦赈。所寫之字,平常人認不到一半,一年與我寫來,我即說彼之過,後與我寫,則用楷體,問及與人,猶是照舊。 其人頗厚道,而兒子孫子通死完,過繼的孫子也死。彼八十四歲方死,死時重孫始三、四歲,一生要以字顯高尚,猶是多年辦赈,到底只落得一家有五、六個寡婦,只有一個三、四歲之重孫,可不哀哉?(續編上冊復楊樹枝居士書四) ——節選自《印光大師全集淨土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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