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師說,要怎麼覺悟?明白因緣果報。老法師說,大家知道世事無常,世間事沒有一件事情不是因緣果報,但知道得不踏實。你雖然知道因緣果報,但是你沒有深信,真正深信的人他徹底可以放下。大部分的人就是知道,但是半信半疑,這好像是真的假的?這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吧?半信半疑。
老法師說,早年有一位叫邬余慶老居士,講了一個故事,真實故事。老法師大概他有聽過這個故事。他說,在抗戰的時候,抗戰初期,這位邬余慶老居士在上海認識一位商人,這位商人生意做得很好,有一個小孩是獨子,非常頑皮。有一天在路上走,碰到他爸爸的一個好朋友。他爸爸的好朋友,因為這個小孩子在上學的時候,他爸爸給他十塊錢,這個十塊錢掉在地上。那個人認識他父親,看到以後就撿起來,把銅板撿起來,跟小孩子講,那錢是小孩子的嘛。他跟小孩子講說,你叫一聲伯伯我再給你,你叫一聲伯伯我把錢還給你。你知道這個小孩子有多頑皮嗎?因為他有錢嘛,他反過來跟那個老爺爺講說,你叫我一聲伯伯我再給你十塊錢,因為他爸爸有錢啊。
有一天這個商人,就是這個小孩子的爸爸做生日,來了很多客人。那一天很奇怪,他的爸爸特別看到,這個小孩子的臉突然間變成德國人。後來他就當眾宣布,他說,他這個工作現在會這麼賺錢,是前世,就是幾年前,大概是二次世界大戰以前,他替這個德國人做事。這位小孩子的爸爸那天做生日的時候,就當眾宣布他要把所有的財產,交給這位十歲的小孩子,為什麼呢?他爸爸當場講這個故事,他說,他在看他兒子的那一剎那,他看到前世他的老板。他的前世老板,就是他這個公司前一任的老板,是德國人。在二次世界大戰前離開中國,把這個公司交給他。
後來這個德國人回德國以後死在德國,就沒有再回來。所以這整個公司的財產就歸在什麼?歸在這個小孩子爸爸的手中了。所以這些財產不是他的,是那個德國人的,他是真正的老板。他離開中國的時候有交待他經營,而且還交待他說代理經營。結果沒想到這個德國人回去德國就死掉了,沒有再回來。所以這位商人他明白,這個小孩子就是那位德國人來投胎的。所以他大眾宣布,財產立刻全部歸還給這個小孩子。事實上他也是他的兒子啦,一樣可以繼承。但是這位爸爸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是前世,就是這個小孩子的前世是那個德國人,他財產再還給他。因為本來就是他的,他只是幫他代理經營而已。這樣父子的感情、關系更能夠維持住。
所以老法師說,佛講一家人,當父子、當夫妻、當兄弟都是怎麼樣?報恩、報怨、討債、還債這四個因緣過程的關系。所以這個小孩子是來討債的,這個錢是他的,他再回來。因緣果報絲毫不爽,我們明白這個道理就聯想到,我們得罪人、欺負人、陷害人,這個人要是投胎到自己的家裡來,將來必定造成家破人亡,如果我們是陷害他的話。所以任何人在這個世間決定沒有吃虧的事情,也不可能有占便宜的事情。看到這裡就要害怕了,沒有誰占得了便宜,也沒有誰吃得了虧。你從三世一看,很公平。
所以施恩予人、幫助人會有回報;欺負人、糟蹋人、侮辱人、陷害人,會有回報,也會有回報。你現在欺負他、你現在糟蹋他、侮辱他、陷害他,下一世換他來欺負你、糟蹋你、侮辱你。若回報得恰如其分,那還不錯。你打他一下,他回來再次打你一下,這樣子恰如其分。但是報復往往都過了頭,就變成生生世世互不相讓,冤冤相報沒完沒了。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也是這樣,兩國的百姓沒有什麼冤仇,有冤仇的是少數人,但是他若有權力,他就會連累到許多人遭受災難,傷害許多人生命財產,遺患無窮。這種人,發動戰爭的人,哪有不墮地獄的道理?
我們明白這個道理,了解事實真相,就曉得這個事情不能做。什麼事情不能做?陷害人、傷害人、欺負人、糟蹋人不能做,所以六道輪回就是恩恩怨怨互相酬償而已。我們明白了就會放下,就像你剛才看到、聽到這個十歲孩子的爸爸,他了解這個錢不是他的。所以他物歸原主,這叫做明白,他就能夠放得下。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一四九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