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月經時,可少禮拜
女人從十二三歲.至四十八九歲.皆有月經。有謂當月經時.不可禮拜持誦.此語不通情理。月經短者.二三日即止.長者六七日方止。修持之人.必須念念無閒.何可因此天生之小恙.竟令廢棄其修持乎。
今謂當月經時.可少禮拜.(宜少禮.不是絕不作禮也。)念佛誦經.均當照常。宜常換洗穢布。若手觸穢布.當即洗淨。切勿以觸穢之手.翻經.及焚香也。佛法.法法圓通.外道只執崖理。世人多多只信外道所說.不知佛法正理.故致一切同人.不能同沾法益也。——《一函遍復》
2.臨產墾念南無觀世音菩薩
(1)誠墾切念.必無生產痛苦
女人臨產.每有苦痛不堪.數日不生.或致隕命者。又有生後血崩.種種危險.及兒子有慢急驚風.種種危險者。若於將產時.至誠墾切出聲朗念南無觀世音菩薩.不可心中默念.以默念心力小.故感應亦小。又此時用力送子出.若默念.或致閉氣受病。若至誠墾切念.決定不會有苦痛難產.及產後血崩.並兒子驚風等患。
縱難產之極.人已將死.教本產婦.及在旁照應者.同皆出聲念觀世音。家人雖在別房.亦可為念決定不須一刻工夫.即得安然而生。外道不明理.死執恭敬一法.不知按事論理.致一班念佛老太婆.視生產為畏途。雖親女親媳.亦不敢去看.況敢教彼念觀音乎。須知菩薩以救苦為心.臨產雖裸露不淨.乃出於無奈.非特意放肆者比。不但無有罪過.且令母子種大善根。——《一函遍復》
(2)解怨退冤,母子利益無邊
若女人生兒子時.當於未生前即念。及至臨盆.雖裸體不潔.亦宜出聲。此時有性命相關.如墮水火以求救援.不得論儀式不莊.污穢不淨等也。女人難產.不是與所生兒女有怨.便是宿世怨家.障不許生.令其受苦。
能念佛.並旁邊料理之人同為念佛.則彼等怨家聞佛聲.當即退避.不敢為礙矣。是以女子從小.便當令其念佛.以期預滅此難。若平時常念佛之人.斷不至有此危難。即平時不念佛之人.能志心念.亦必定易生。愚人執崖理.謂家中女人生子.家中都不可供佛.也不可念佛.否則得罪。
此系執死方子醫變證者.只知其常.不知其變.可哀也已。汝能將此義.與親鄰婦女說.其功德甚大.而毫無所費.可謂拯人於未危。但須詳為分別.切不可.謂女人生子.裸體污穢皆無礙.平常亦了無敬畏.不須淨潔.側又獲罪不淺。平常須依常理。月經來.及生產.乃是變理。——《致自覺居士書》
若是女人.倘肯念佛.必無生產之痛苦。若平日不知念佛之女人.臨產極苦.倘肯志誠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決定立刻安然而生。此事靈感之極.當與一切親朋.及諸相識說之.俾彼各各得生嘉兒.而且令母子同得安樂.同種善根。——《復吳慧诒羅慧澍居士書》
(3)預防產難,從小念佛念觀音
然亦當於一切女人.作永無血產之法.令其現生離苦得樂也。其法唯何。凡女子於幼時.即當念佛.及念觀世音.以期消除業障.增長福壽。果於平時能念.自可消此產難。若至臨產.仍須志誠墾切念南無觀世音菩薩.則決定易生.不會受苦。
若平素絕不念佛.及念觀音者.臨產肯念.亦決平安而生。若有難產者.即教彼念。並在旁照應之人.同為彼念.亦決定即平安而生。且勿謂臨產裸露污穢.念則獲罪。須知此系性命相關之時.不可以平常之道理論。
平常.凡念佛人.若衣冠不整齊.或睡眠、洗澡、抽解等.只可心中默念.不可出聲朗念。若生產.不可心中默念.必須出聲朗念。以默念力微.若心中努力.或致受病。朗念.則氣息舒暢.其益甚大。——《復楊慧昌居士書二》
女人能從小常念佛.及觀音聖號.後來決無產難之苦。或一受孕即念.或將產三四月前即念.或臨產始念.均得安然而生。若難產之極.將及隕命.肯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決定立刻即安然而生。切不可謂此時裸露不淨.念之恐有罪過。
須知觀音菩薩.大慈大悲.尋聲救苦。譬如兒女墮於水火青廁之中.呼父母以求救.父母決不以彼衣服不整齊.身體不潔淨.而棄之不救。菩薩救眾生之心.深切於世之父母愛兒女之心.奚啻百千萬億恆河沙倍。是以臨產之婦.能朗念菩薩名號者.為極靈極效之最上妙法。不但無罪過.且令彼母子.同得種大善根。——《復周伯遒居士書》
(4)戒殺吃素,消滅宿業現業
女人有一大苦事,即是生產。須勸彼戒殺吃素。如不能自由,當少吃。切不可以既不吃素,便盡量吃。每日朝暮,隨自己身分,在佛前禮拜,念若干佛號。若無佛堂,或向西禮拜,亦可。
以年輕女人,無自由權,此外隨便均好念。並每日念觀世音菩薩若干聲。但能至誠念,便好,固不在乎外相也。能如此,則宿業現業均可消滅。生產之時,決不會受苦。若有孕時,即常存善心,常念佛號,勿吃葷腥,自然所生兒女賢善。
若到臨產,更要至誠念觀世音菩薩。凡房中照應產婦之人,通通為彼念,其產決定無苦。且自己及所生子,皆種大善根。——《復周陳慧淨居士書》
3.懷孕哺乳,切勿生氣
(1)女子從小,習其柔和,終身受福
女人一受孕,不可生氣,生大氣則墮胎。兼以乖戾之氣,過之於子,子之性情,當成凶惡。又喂兒奶時,必須心氣和平。若生大氣,奶則成毒。重則即死,輕則半日一日死,決無不死者。小氣毒小,雖不死,也須生病。
以故愛生氣之女人的兒女,死的多,病的多。自己喂,雇奶母喂,都是一樣。生了大氣,萬不可喂兒奶,須當下就要放下。令心平氣和,過半天再喂。喂時先把奶擠半茶碗倒了。奶頭揩過再喂,就無禍殃。若心中還是氣烘烘的,就是一天也喂不得。喂則不死,也須大病。
此事古今醫書均未發明。近以閱歷方知其禍。女子從小就要學柔和謙遜,後來生子,必易,必善,必不死,必不病。凡兒女小時死病,多一半是其母生氣之故。少一半是自己命該早死。天下古今由毒乳所殺兒女,不知有幾恆河沙數,可不哀哉。《復張德田居士書一》
又與女人說,(亦可與男子說)女子從小就要教彼性情柔和。縱遇不如意事,亦不生氣。習以成性,不但於自己有無窮之好處。且家庭得和睦之祥,而兒女必不夭死。性情賢善,國家得賢才之慶。
氣性大的女人,生子必多死,或多病。以一生氣,乳即變成毒汁。氣大極,喂兒立刻即死。稍小點,半天一天方死。小氣雖不死,亦必定生病。此一定不易之事理。——《復明心師書》
(2)毒乳殺兒,不知多少
毒乳殺兒,比打胎溺女為多多。惜從古名醫,均未言及。不知者均歸咎於命,而不知其非命也。凡女人氣性大者,其兒女多死。(生大氣則死)縱不死,亦多病。(小氣則病)女子從小,就要習其柔和,則終身受福多矣。否則不但自己多病,兒女多死多病。家道不和,以致衰禍日現,此實立家立國之基本也。——《復寧德晉居士書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