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居士律儀五百答》
298、為什麼經中說:“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呢?
答:一個普通人能知道修行,其本身就是很難得的,因為一個平常人,在修行的漫長的道路中,如果沒有證果,肯定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和毛病,其實是消自己無始來的業障,這是因緣法則,在忏悔當中,逐漸忏完罪業,等罪業忏完了,也就證果了。如果還沒有證果,就不會犯錯誤那就很不正常了,也根本是不可能的,除非是菩薩再世。
299、佛子有過失不能講,難道佛教隱飾佛子的過失?
答:不!絕對不!佛弟子的毀法犯戒,於半月半月的布薩誦戒中,經常為之檢舉以及令其悔罪的,如果不承認自己的過錯,不接受僧團的制裁,僧團會把他逐出僧團而不與之共住的,所以佛教僧團,始終保持和合、安樂、清淨,絕對不容許有犯罪者的存在。但是這與不畏罪福因果,而以私自的忿恨心,宣說他人過失,“肆毒之言,唯恐不深,說過之聲,欲遍大地。”有著極大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300、菩薩看到眾生有過失和功德應該怎樣?
答:菩薩以利生為己認,見到眾生有過失,只可為他隱藏,不可為他揭露,從而再慢慢去勸說感化,使他改過自新,做個佛化新人。見到眾生有什麼功德,理應竭力的為之宣揚,從而鼓勵他更積極的去行善,使他的善行一天天地增長。所以,無論如何不能說四眾弟子的過失。若菩薩說四眾過,不論是實有其事,不論是虛構,說重過就成重罪,說輕過就成輕罪。即使所說的是真實的,則犯上品及兩舌罪,假設所說的過是虛假的,就更加上一個妄語罪。如果是快意的去說四眾過,是對是錯,姑且不論,自己首先便造了極重的口業。所以一個佛子,一定要做到“沈默是金”。
301、說菩薩及僧尼的罪過,會得到怎樣的果報?
答:經中說其人將來必墮拔舌地獄,或者是耕舌地獄。有的拔其的舌頭,用耕犁來犁其;有的牽住罪人的舌頭,將罪人當作一頭耕牛,去犁別的罪人。所受的種種苦痛,真的說之不盡。若以兩舌論罪,將來就要受無舌百舌的報應。若以惡口論罪,你今世說人家的壞話,使人家彼此不和,將來你就要受自己眷屬斗-爭,搞得你的家庭天翻地覆不得安寧。中國有句話說“禍從口出”,口是毀身的利斧,所以在世為人,說話最要檢點,切勿只圖現前快意傷人,忽視身後遭受苦報。
302、構成“說四眾過”,要具備那六緣?
答:1,是眾生、2,眾生想、3,說罪心、4,所說過、5,所向人、6,前人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