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學佛時,朱鏡宙老居士給我講了一個故事,所講的都是真實事情,這些事在他的著作裡也有記載。民國初年,有一位財主,在清朝時候做的官不小,住在上海租界裡。他有四個姨太太,加上自己的元配夫人,共有五個太太。清朝亡了之後,他就住在租界念佛,做些慈善事業,大家都稱他「善人」。過了幾年他死了,死了之後,四姨太太非常想念他,就去找通靈的人,希望問問他的狀況。正好有一個法國人通靈,能把過世的人找回來與家親眷屬談話,也就是附在人身上說話。
這個通靈的人收費很高,一次要一千塊銀元,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一般人是付不起的。四姨太太付了錢之後,過了三天還沒有消息,就去找通靈的人:「你是不是騙我?」
法國人說:「我絕對不是騙你,我確實去找,找了三天都找不到。」
然後又說:「你們親戚朋友當中,如果有過世的,我再幫你找一個,證明我不是騙你,我只收一半費用。」
正好他們家的大兒子剛過世不久,大兒媳婦就說:「好,你去幫我找我的先生。」
不到幾個小時找到了,他附在人身上,聲音確實是她的大兒子,一點都沒錯。就問他死後的狀況,他跟家裡人談了。
然後又問他:「你的父親到哪裡去了?怎麼找不到?」
他說:「父親墮地獄了。」
家裡人很吃驚,他一生行善、積德,做好事,天天拜佛念經,怎麼會墮地獄?大兒子說在清朝末年的時候,北方有災難,朝廷命他的父親去赈災,他的父親將赈災的錢挪用了一大部分,所以災民得不到赈款,死了很多人,因此墮地獄。他說現在在上海,還有幾個人知道這件事情。於是四姨太太就去找他先生的老朋友,做過欽差大臣也參與赈災的,發現確有此事。但是究竟他有沒有吞沒災款,就不得而知了。後來他自己於心有愧,將吞沒的那些錢拿去做好事,布施、修橋、鋪路,天天拜佛誦經,仍舊抵不了罪過,還是要墮地獄。
所以,那個法國人的本事,能找到餓鬼道,地獄道就沒有辦法了。這與《地藏經》講的很像,《地藏經》說地獄只有兩種人可以去,一種是菩薩到地獄度眾生,另一種就是有地獄罪業的人;除這兩種人之外,其他人決定見不到地獄。
朱老居士一生親自遇到的這些事情很多,他講業因果報是真實的,決定不是虛妄的。我們懂得這個道理與事實真相,自己起心動念要知道約束,不要認為起個惡念沒有罪,就完全想錯了。大小乘的結罪,經典講得很明白,小乘論事不論心,起心動念不犯戒,不是沒有罪,還是有罪,但是不算犯戒;大乘是起心動念就犯戒,不但有罪又犯戒。這些我們都要明瞭。
(節錄自《華嚴經》12-17-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