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障是總稱,可分為業障、煩惱障、所知障和習氣障四種。這些會對解脫形成障礙,因此稱為“障”。
一、業障:指自性罪和佛制罪
(1)自性罪:自性的意思,是說只要去做,本身就屬於罪業。比如十不善和五無間罪等一切罪業,就是自性罪。不管是不是佛教徒,不論有沒有受戒,任何人只要殺生、偷盜等,就造了惡因,一定會有惡果。違犯自性罪,會障礙獲得人天善趣的果報。
(2)佛制罪:是指佛對弟子們所制訂的戒律,包括外別解脫戒、內菩薩戒、密乘戒等。違犯佛制罪,暫時會障礙獲得人天善趣的果報,究竟會障礙成就菩提。
受戒之後,如果造了自性罪,就會同時違犯佛制罪。例如,受別解脫戒之後,再做十不善等罪業,就同時違犯了自性罪和佛制罪。而和外別解脫戒、內菩薩戒、密乘戒相違的一切遮罪,越向上的罪業越嚴重。
例如,一個受別解脫戒的在家人打死一只蚊子,違犯了殺生罪業。受了菩薩戒後,打死一只蚊子,不僅犯下殺生罪業,還有殺母之過。如果是某個密咒師打死一只蚊子,在殺生之罪和殺母之過的基礎上,還有殺本尊等過患。
二、煩惱障
煩惱障,就是由業障引發的八萬四千煩惱,歸納起來,就是貪、嗔、癡、慢、疑等五毒煩惱。再進一步概括,就歸集在非理作意的分別念。煩惱障,會障礙我們從輪回中解脫,或說障礙獲得聲聞、緣覺的解脫果位。
三、所知障
所知障,是對於所知境的障礙,也就是執著三輪實有的一切分別念,比煩惱障還要微細。三輪,就是作者、受者、所作之事,對這三種有執著分別,就是所知障,會障礙獲得遍知的佛果。
四、習氣障
習氣障,是無始以來,在心相續熏習的習氣。顯宗認為,習氣障是非常微細的所知障,這是在十地菩薩的最末之際,以金剛喻定智慧所破的最微細障礙,之後即圓滿成佛。密宗稱為三現遷移習氣,是指依於細微的意性身,形成粗大身、語、意的所有習氣。習氣障和所知障一樣,都會障礙獲得遍知的佛果。
學佛的人常說:“我業障深重啊!”無始以來,我們不斷累積大大小小的罪業。即使這一生,在吃飯、喝水之間,都有成千上萬的微生物,每時每刻為我們而死。從小到大,我們也會說妄語,常常有意無意欺騙人、傷害人。諸如此類,每個人因為自身不淨的業力,不斷造作罪業。
佛經上說,人身就像一條船,如果你用心而正確的航行,可以出離輪回苦海;如果只是一般用心,可能待在三善趣中;如果在船上敲敲打打,打出很多漏洞,就會沉到海中溺死,就像造作罪業,會墮落到三惡趣一樣。同樣的,從小乘到金剛乘所受的一切戒律,一旦不好好嚴守,就有失毀的可能,形成罪業。
現在很多人喜歡跑法會,接受灌頂,灌頂時會受三昧耶戒,或聽說哪裡有傳三壇大戒,便跑去參加。當然,受戒是好事,但要知道,自己還是凡夫,反觀自己身口意的時間,非常之少,如果你讓一個眾生起嗔心,就算是犯戒了。常常這樣犯戒,怎麼辦呢?當然只有忏悔了!犯戒如果不忏悔,那先前的受戒反而會成為墮落地獄的種子。
雖然我們罪業深重,但可以透過忏悔而淨除。古今很多高僧大德說:“罪業沒有任何功德,但依靠忏悔而清淨,就是罪業的功德。”做壞事哪有功德呢?但我們會因此而忏悔,這是罪業最大的功德。違犯了別解脫戒、菩薩戒,或失毀密宗三昧耶戒,不論是多嚴重的罪業,都可以經由忏悔而完全清淨。所以,忏悔是一項很重要的修行法門。
漢地文化非常強調“空”,很多學佛者喜歡高談闊論、比較不同宗派見解的高低,認為一切分析到最後,包括阿賴耶識上的習氣、業力雜染等,都是空無的,所以做什麼都無所謂,也不必忏悔,這是很偏差的認知。因為證悟空性固然很重要,但還未清淨罪障之前,不能以本體性空作為不用修行的借口。
阿賴耶識又稱為第八識。有了妄念分別心,無論善惡或無記,都會在阿賴耶識播下種子,形成各種業習。等到有了外緣,引起內在的業習時,就會產生貪愛、嗔恨、嫉妒等煩惱,因而造下業力罪障。阿賴耶識像是一面明鏡,而煩惱罪障就像灰塵,堆積在鏡子上,遮蔽它本來的明淨,讓你看不到心的本來面目。
當然,就法界實相而言,不存在所謂鏡子和灰塵,在成就者的本覺境界中,並沒有二元捨取的分別心。也就是“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但對凡夫而言,阿賴耶識還有很多罪障,就像鏡面上有厚重的塵垢,需要常常勤加擦拭,才會明亮。想要證悟心性的本來面目,一定要先按照次第實修,淨除煩惱罪障。所以,我們適合“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的實修方法。
心有煩惱污染是眾生,心無污染就是佛。我們要知道自己還沒有成就,不是利根之器,需要時時提醒自己,經常忏悔業障,累積資糧,要依照次第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