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莫燒山林。
【發明】人遇到火災不一定都會喪命。惟獨山林失火,那麼所有飛的、走的,叫的、跳的,無腳、兩腳,四腳、多腳,全部都會死在烈火之中。這種罪孽大多出自惡劣的少年所為,能夠禁止他們不去燒山,這種功德最大。
⊙鹼水、鹽汁、熱湯、石灰漿,都不能潑灑在有蟲的地方。
【下附征事】
以身濟獸【大智度論】
過去無量劫以前有一個大樹林,裡面住了很多動物。有一次燃起大火,三面都是火勢猛烈,只有一面沒有火,卻被河流阻礙。所有野獸極度地急迫,無路可逃。佛說:“我在當時是一頭身體壯碩、而又很有力氣的鹿,就用前後四只腳各自踏在河流兩岸,將身體橫跨在水面上,讓所有野獸踩著背部通過,皮肉都被踩爛了。我憑藉著慈悲心忍受痛苦,直到死亡。當最後一只兔子到來時,我已經快要斷氣了,但還是勉強地努力支撐,讓它能夠通過。等到過去之後,脊背隨即折斷,而掉到水裡死亡。”佛說:“如果要述說自己的前世,像這樣的苦行,講了一整劫的時間,還是無法說得完。”
【按】佛說:“當時前面渡過河的,就是現在的各個弟子;最後的那一只兔子,就是如今的須跋陀。”
燒蟲受譴【功過格】
揚州的何自明,在石塔寺前開設茶館,住家有很多樹木,時常掃樹葉燒毀。等到生病將要去世時,忽然自言自語地說:“我這一生以來所燒的樹葉不可計數,原先不知道那是罪過,不料樹葉上面有無數蟲蟻。現在陰間以這件事來判我的罪,幾乎不能再彌補了!”說完就死了。
【按】腐朽的竹木,裡面大多會生蛀蟲或白蟻,都不可以當柴燒,哪裡只是樹葉呢?按照經典所說,燈火上有微細的眾生在吃火上的煙,人們一吹氣就死了。凡夫的眼睛看不見,惟獨有天眼的人才看得見,所以佛陀教導比丘,不能用嘴裡吐出的氣吹滅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