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萬歷年初,西華的裡役王著,他和繳納稅賦的人,為了積欠的稅金起爭執,王著就向當地的城隍廟發誓。晚上住在揚善寺,忽然聽到喝叫聲,王著就起床前往探視,看到一位當官的人,站立在火把下,頭包布巾,身穿紅衣,有很多侍衛護擁著。官員就大聲命令,兩位持刀的壯士操著刀朝向王著,王著拿起桌上的墨硯朝壯士打去,但王著竟然被刀刺中,嘴巴、臉頰都流血了。寺中的僧人都被驚醒了,卻看不到一個人,才知道是當地的城隍爺。隔天早上,王著穿著囚服,前往城隍廟謝罪,看到廟中的神像,俨然像夢中的官員,右邊操刀的侍衛,身上還有墨汁的痕跡。王著口上的瘡口、王著口上的刀傷經過一個月以後才平復,但刀的疤痕依然存在。
要知道事理本來就有是非曲直,道理若是直的,也就是你道理是對的,社會的輿論也難以泯滅,日子久了以後,人家自然就會明白了,何必那麼辛苦呢?自尋煩惱去跟人家計較呢?如果道理不正確,如果你道理不對、不正,你就應該要自己反省,自感歉疚,怎麼敢對神明來怨尤於他人呢?何況凡間的事情,只要依理安分行事就是了,如果一經詛咒,那麼鬼神就會厭惡你,而且會遭受天譴,可不引為警戒嗎?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三八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
文字稿來源【太上感應篇共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