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我的博客中,有位名叫“要點幫助的嫂子”留言,講述了她小叔子的事:
她的小叔子,12年前談了一個小他六歲的女孩。兩人談了六年,這中間不知道流產了多少次。因為他們那時沒有錢,父親又死的早,小叔子就老是向她們要錢墮胎,所以她才知道他們的這些情況。
六年後的一天,那女孩哭著到她的店面,拿著手機裡面的信息給她看。她記得很清楚,另外一個女孩說她已經懷孕,發信息給這位女孩,叫她讓位。她看後很震驚,這女孩怎麼能這樣做?
這中間的糾葛自然是不言而喻的。最後的結果是,那位與他處了六年的女孩真的離開了,換回來後面的這位。
後來這位弟媳婦進門不久,幫他生了個很漂亮的兒子。但誰知道好景不長,過了四個月,小孩查出惡性腦瘤。兩個月後走了,讓一家人都跟著傷心不已。
過了兩年,弟媳婦又懷孕了。有了前車之鑒,這次全家跟她娘家都特別的小心,就連化驗單堆起來都有一大堆。最後總算生出一個很漂亮的女孩。
過了一年多,看到同期出生的別家小孩都會走了,那小侄女卻在一家子的忐忑不安目光之下,左等右等,等到20來個月還不會走。她這位嫂子著急了,叫弟弟與弟媳婦帶著小侄女到杭州去查一下。結果與上次一樣,也是惡性腦瘤。這一下子全家人都懵了。
悲傷之余,弟弟兩口子最後說,這次不管怎麼樣,都要到上海去動一下手術。一家子東拼西湊起來10萬塊錢,讓他們帶去了。可誰知,錢花了,沒有關系,人也沒有帶回來,家裡人當時都放聲大哭。
歲月流逝,她們的悲傷漸漸淡了。可弟弟與弟媳婦呢?他們倆看著太可憐了。現在她那小叔子對妻子也厭倦了。家裡欠著債,兩人關系又緊張。她那婆婆快70歲,本身又有抑郁症。這一家老小,哪經得起這樣的折騰呢?
上面基本是她的原文,只是詞句之間略加理順。每每聽到這類事,總是令人歎息不已。《尚書》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這句話的意思是,自然的災難還可以想辦法避免,自己造下罪孽而導致的災禍是無可逃避的。
這小叔子以前造下那麼多墮胎的惡業,加上小兩口對前女友無所顧忌的傷害,兩個人的業障相互疊加。後面沉重的後果,他們能想到這是自己當初一點一滴親手造就的嗎?
時下很多癡情男女,認為真愛大過天。在真愛的名義下,可以無視別人的存在,不顧及對他人的傷害,可以毫無顧忌的拆散別人的感情乃至家庭。把別人手上的幸福拿走,自己也快樂不了多久。甜瓜秧兒長甜瓜,苦瓜籐上結苦果。種下的是基因不良的種子,哪能指望著開出幸福之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