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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達真堪布:連天神也特別喜歡這種人,也會形影不離地護持他 
	    
       用自己的生命來保護兩件事。“二事”指兩種誓言:一、我們學佛必須要立下的誓言;二、在必要的情況下立下的誓言。   立誓要經過深思熟慮,不能輕易立下誓言,一旦立下誓言,寧可捨棄生命也不能捨棄誓言。我們宣講每一部論典時,都有立誓,也叫宣誓,是為了功德圓滿。如果不立下誓言,也許會半途而廢。   智者一旦立下誓言,絕不會失毀誓言,這是學佛人也要遵守的規矩。不經過深思熟慮就發誓,是不理智的做法。   一個學佛人不能輕易地發願,尤其不能發空願,這個罪過是非常嚴重的。學佛人發空願相當於欺騙十方諸佛,欺騙三界眾生,發願的對境非常殊勝,相對破壞誓言,捨棄誓言的罪過也非常嚴重。   曾經跟大家講過,捨棄誓言的人,就像人失去生命,沒有靈魂的屍體一樣,在眾智者面前,在學佛的行列中,已經失去了生命的意義。   我們修行或世出世間的一切成就,都離不開善神護法的護持,如果輕易捨棄誓言,善神護法也不會護持這種人。如果沒有善神護法的護持,必然違緣障礙重重,不可能成就、圓滿。   《二規教言論》中宣講過:對於穩重、守護誓言的人,不僅是人,甚至鬼神都會敬畏,不僅人類喜歡幫助他、親近他,連天神也特別喜歡這種人,也會形影不離地護持他。所以不能輕易立下誓言,一旦立下誓言,絕不能捨棄誓言。   常言道,立下誓言就像在石頭上刻字一樣,風吹雨淋也不會磨滅。我們經常講戒律,講戒體,所謂的戒體就是誓言,這是有對治力,有加持力的,所以守護誓言很重要的。   如剛才所講的兩種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