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修行人,必須以念佛為正行,以持咒誦經,及作種種利益事,為助行。
正助合行,則如順水揚帆,在此生死苦海,速得入於薩婆若海矣。若不生信發願,求生西方,泛泛然念佛持咒等,皆只為來生福報而已。
淨土法門,徹上徹下。將墮阿鼻者,念佛尚得往生;已證等覺者,尚須回向往生西方,以期圓滿佛果。切勿以密宗有現身成佛之義,遂將往生西方置之不論,則其失大矣。
(文鈔三編卷二復沈授人居士書)
念佛之人,各隨己分。專念佛號亦好;兼誦經咒,並廣修萬行,亦好。但不可了無統緒,必須以念佛為主,為正行。
余皆為賓,為助行。則善矣。否則如一屋散錢,皆不上串,不得受用。又如入海無指南針,無所適從矣。(文鈔三編卷二·復沈授人居士書)
世有愚人,知見狹劣,謂己功夫淺薄、業力深厚,何能即生。不知眾生心性,與佛無二。五逆十惡,將墮地獄,遇善知識,教以念佛,或滿十聲,或止數聲,隨即命終,尚得往生。《觀經》所說,何可不信?
彼尚往生,況吾人雖有罪業,雖少功夫,較彼五逆十惡,十聲數聲,當復高超多多矣。何可自暴自棄以致失此無上利益也。(增廣文鈔卷三·樂清虹橋淨土堂序)
隨分隨力,至心持念阿彌陀佛聖號。無論語默動靜,行住坐臥,迎賓待客,著衣吃飯,務令佛不離心,心不離佛。譬如切事系心,凡百作為,不忘此事。或有公私眾務,了無少暇,須於早晚十念念佛,至心發願,亦能往生。
以阿彌陀佛曾有願雲:“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是故十念念佛,亦得往生也! (《印光大師全集問答撷錄》)
阿彌陀佛於往劫中,發四十八願,度脫眾生。有一願雲:“若有眾生聞我名號,求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阿彌陀佛誓願度生。若眾生不求接引,佛亦無可奈何。倘志心稱名,誓求出離娑婆者,無一不蒙垂慈攝受也。
阿彌陀佛有大勢力,能拔娑婆無底廁坑不赦牢獄之人,直下出離其中,悉皆安置於極樂本有家鄉,令其入佛境界,同佛受用也。(增廣文鈔卷一·與陳錫周居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