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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瑪仁波切:為因發誓因皈依,為果發誓果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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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大士道的發心、對境、時間等三種特點的皈依,又可分為因皈依和果皈依。龍欽巴大師在《心性休息》中,指出了因皈依和果皈依的區別:“為因發誓因皈依,為果發誓果皈依。”

  一、因皈依

  因皈依,是以具足三種特點——佛為本師、法為修道、僧為助伴而皈依。或者說,因皈依是緣於外在顯現的三寶,希望自相續也能獲得同樣功德的一種立誓。

  顯宗認為,我們目前不具備佛、法、僧三寶的功德,無法救度自己,更不可能救度眾生,必須依靠外在三寶的庇護和加持力,作為暫時的依怙和引導而皈依。因此以佛為導師,法為修學內容,僧為修學助伴,破除人我二執,獲得佛果。從最初的修行,直到證悟究竟法身為止,都必須不間斷地依靠三寶,也就是說,皈依三寶是可以獲得佛果的因,所以稱為“因皈依”。因此,顯宗又稱為因相乘。

  因皈依,又分為相似的承諾皈依、真實的隨修道皈依:

  1. 相似的承諾皈依:了知佛是本師、法是道、僧是助伴,具足發心、對境、時間等三種特點而皈依,並立下承諾和誓言,念誦十萬遍的皈依偈。

  2. 真實隨修道的皈依:是依照上面所說的誓言承諾,通過實際運用佛是本師、法是道、僧是修道助伴的方式,如是作想而實修。

  二、果皈依

  果皈依,是指顯宗的願菩提心或特殊意樂,也就是願一切眾生都能證得四身五智的自性尊佛果。或者說,欲求佛果而皈依三寶,也可以稱為果皈依。

  而密宗的果皈依,是指三種自然智慧——本體空性、自性光明、大悲周遍無二無別,心性的本體就是法身,始終無生無滅。

  密宗是以果位作為修道,通過化身、報身道用的“方便生起次第”,以及法身道用的“智慧圓滿次第”的方式,慢慢串習,讓佛性自然顯露,證悟究竟的光明法身,不假外求。證悟了這樣的實相智慧,就能得到究竟的救護。所以,對本來清淨的心性本體、法身境界所作的皈依,稱為果皈依。

  不管顯宗或密宗,皈依的最終目的都是證得佛果。但修行方法不同,成就速度也有快慢。顯宗依賴外境比較緩慢,密宗依止心性本體,會比較迅速。當然,這是非常難修的,要修到究竟證悟的成就,需要廣博的知識與堅定不移的信心,所以,我們常說,修持密法需要上上根器的人。

  大圓滿前行儀軌裡的四句皈依文,總括了外、內、密、極密的皈依,包含了“因皈依”和“果皈依”的意義,是由外皈依的對境,依次往內依止,非常的善巧殊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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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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