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觀經》流通分釋“念”為持名
亦知:《觀經》流通分之“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之“持無量壽佛名”即是“稱名念佛”。
之前是舉出傳承的龍樹、天親、昙鸾、道綽等幾位祖師對第十八願一貫相承的解釋,現在引用《觀經》與《阿彌陀經》對第十八願“乃至十念”中“十念”的解釋。
《觀經》流通分之文總共二十一個字,流通分之文有好幾段,都很重要,尤以其中兩段更為重要。除了剛才提到的這段之外,另一段就是“芬陀利華之文”,芬陀利華之文共有三十八個字,兩段加起來共是五十九個字,這五十九個字可以說是《觀經》最重要的地方。講解《觀經》如果不著眼在這幾段“流通文”的話,就表示他缺乏讀經眼,因為他看不出重點所在,而把核心、眼目的地方忽略過了。這兩段文我再念一遍:
若念佛者,當知此人,則是人中芬陀利華;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
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
這兩段經文共五十九個字,希望大家能夠把它們背下來,進而涵泳其義。尤其“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之文,可以說是整部《觀經》的宗旨與結論,是《觀經》最重要,也是核心的地方、畫龍點睛的地方。
一、廢立之義
《觀經》的內容大略可以分為三部分:定善、散善、念佛。可是最後流通分的地方,尤其是到了“付囑文”,是“捨定散,歸念佛”,也就是把定善跟散善擱在一邊,而標舉出專稱彌陀佛名;同時殷切地勸勉淨土行人要“專稱彌陀佛名”,這就是“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
所以,《觀經》有廢立之義,亦即有從假入真的“施、開、廢”三義。就像天台宗以“蓮花三喻”來解釋《法華經》的“本跡二門”與“權實二教”的關系。
“蓮花三喻”是蓮花開展過程的三種比喻,也就是以“為蓮故花、花開蓮現、花落蓮成”來比喻《法華經》的“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
《觀經》也同樣有這樣的施設開展,也就是說,為了顯示這句往生正因的名號,而來講定善、散善;因此,定善、散善可說是一種引導,而不是目的,講定善、散善之後,進而指出這句名號的功能,以及念佛的功德,這才是目的,這就是“為蓮故花,花開蓮現”。流通分及付囑文的地方就是“花落蓮成”,把定善、散善擱一邊,凸顯這句名號的功德,同時解釋唯有這句名號才是往生的正因。
然而,若欲對名號是往生正因有更清晰的認識,必須連帶著了解《阿彌陀經》。因為《觀經》流通分“付囑文”很短,而且到流通分時整部《觀經》就接近結束了,那往生正因理路的開展在哪裡呢?就在《阿彌陀經》,可以說《觀經》的結尾就是《阿彌陀經》的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