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時候,有一位名叫法達的禅師,他七歲出家,常誦法華經,法達法師知道六祖惠能大師在廣東曹溪南華寺,就前來去拜見。當他頂禮六祖的時候頭不著地,六祖就呵斥他,“禮拜不投地不如不禮,你心中必有一物,平常修什麼?”法達回答說,我念《法華經》三千部。《法華經》念三千部,我們說確實了不得的,現在我們也有些居士現在在念《法華經》,《法華經》要是念慢的話呢,兩天能念一部,誦的比較熟呢,也要一天念一部,那也就是說三千部《法華經》,我們一天念一部的話也要十年了,十年如一日持誦法華,可見法達禅師的修持也是非常好的,只是六祖觀他我執未去,說他心中必有一物,就是說法達心中還有我執有我慢。於是六祖為他開示,“禮本折慢幢,頭奚不至地,有我罪即生,亡功福無比”,意思是說,我們頂禮本來是為了折伏我慢的,而你雖然頂禮,頭卻沒有叩到地上,這是因為你心中,還是執著四大假合的假我,有假我你就有我慢,你執著這個假我,罪業就會隨著產生。那如果你能放下我執,離四相,心中不執著絲毫的功德福報之心,就是我們講的不著功德相,那麼你的心就與自性相應,所得的福德反而會無量無邊。法達禅師聽了之後心生大慚愧,知道自己這十年是誦經久不明,與義作仇家。我們都是這樣,每天都是師父我誦多少部經,我多了不起,我們都是誦經不明真義,與義作仇家。後來他寫了一首偈子來感恩六祖,“經誦三千部,曹溪一句亡,未明出世旨,寧歇累生狂”。
這樣的公案還有很多,在清末明初的時候,寶華律宗第二代祖師見月律師,在他的自傳《一夢漫言》中,提到這樣一件事,當時是一個饑馑之年,一位五十多歲的比丘尼名叫心聞,為了學戒,帶領她的徒弟九人來到見月律師的道場,乞求安居三個月。她供養道場六十擔米二十兩銀子,因為在這個饑馑之年,這個數量也是非常可觀的了,見月律師看到比丘尼的態度非常誠懇,於是心生憐憫,答應了她們,叫她們在這地方結夏安居。沒想到在設齋供眾的時候,心聞比丘尼不肯禮拜僧眾,這是有違佛制的,比丘尼縱然年過百歲,也要禮拜年輕的比丘。在供齋完畢後,見月律師就問心聞,你不怕路途遙遠來這裡發心學戒,為什麼不進齋堂禮拜僧眾呢?按照律制,比丘尼我們剛才講了,她縱然年過百歲也應當禮初夏比丘,初夏比丘就是剛剛受過具足戒的比丘,剛受戒的比丘,年過百歲的比丘尼也要禮拜。見月律師就對她說了,現在你自大慢僧,不是來學戒的。心聞說,我到別的寺院去供齋,方丈都是以待客之禮來對我,我並不禮拜。律師說,他們是因為貪圖你的利養,敗壞法門,見到有供養因緣的比丘尼,眾僧敬如生母,他們是為了得到更好更豐富的供養,那這樣的人不是善知識,是獅子蟲。我們這裡雖然清苦,但是寧肯絕糧斷餐,必不敢違反佛制邀利。今天所設的齋,作為我們常用的自住,就是說不算你的供齋,你供養的銀子還給你,你帶來的米在下院,你把它帶走,到別處去修學吧。比丘尼心聞當時心裡沒有悔悟,接過銀子,帶領她的徒眾就到後山暫住,直到三天以後,心聞又領徒眾們到山上,一齊跪到見月律師的門外哭泣,懇請和尚慈悲,聽容她的忏悔,和尚的所有言教她們都能一一遵守奉行,還有寺院的幾位執事僧,也為她們拜求。於是見月律師見到她的態度誠懇了嘛,將她安排在鹿山莊結界安居,並且派阇黎等每半月去教誡,為她們講本部毗尼。
我們從以上所講的兩個公案來看,法達禅師和心聞比丘尼,他們確實都是為了生死而修行之人,而且他們的功夫也不是我們能比的,但是這個境界現前,我們說業力現前也會被我慢所障,更何況我們,所以我們更要警醒。普賢行願的第一願禮敬諸佛,就是幫助我們去除我慢的障礙,生起恭敬心來。
摘自 宏圓法師《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