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居士文章 :轉載

 

飲酒、賣酒、制酒的害處!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俱捨論》十四曰:

  ‘契經說:諸有苾刍稱我為師,不應飲酒,乃至極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應飲。’

  《梵網經》下曰:

  ‘若佛子,故飲酒而生酒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大佛頂首楞嚴經》:

  不餐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畋獵嬉戲,耽YIN嗜酒,放逸無度,橫為非人奪其精氣。

  《大般涅槃經》:

  酒為不善諸惡根本。若能除斷,則遠眾罪。

  不食肉、不飲酒。五辛葷物,悉不食之。是故,其身無有臭穢。常為諸天、一切世人恭敬供養,尊重贊歎。

  《念住經》:

  制酒、飲酒、令他飲之人,多轉生嚎叫地獄。

  《宣說善惡經》:

  今生飲酒後,久睡不醒;死後,轉生飲鐵液之地獄中。

  《分辯善惡經》:

  飲酒之人,將轉生飲銅液之地獄中,此間感受罪業之果報。

  《佛說輪轉五道罪福報應經》:

  喜飲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墮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墮狌狌中,後還為人愚癡,生無所知。

  《阿難問事佛吉凶經》:

  亂酒無禮節,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獄中,洋銅沃其口。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

  復有眾生,或癫或狂,或癡或騃,不別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時,坐飲酒醉亂犯三十六失。後得癡身,如似醉人。不識尊卑,不別好丑。八萬劫墮沸屎地獄,獄卒斬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窮六極,長夜受苦。以坐貪酒過。受罪已,始得為人,癃殘跛蹇,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橫事常無樂時。以酒過犯,故獲斯罪。

  《長阿含經》之《善生經》第十二:

  當知飲酒有六失:

  一者失財,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惡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損。

  善生!若彼長者、長者子飲酒不已,其家產業,日日損減。

  《分別善惡報應經》:復次,飲酒三十六過。其過雲何?

  復次,飲酒三十六過。其過雲何?

  一,資財散失。二,現多疾病。三,因興斗诤。四,增長殺害。

  五,增長嗔恚。六,多不遂意。七,智慧漸寡。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轉減。十,顯露秘密。十一,事業不成。十二,多增憂苦。

  十三,諸根闇昧。十四,毀辱父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信婆羅門。

  十七,不尊敬佛。十八,不敬僧法。十九,親近惡友。二十,捨離善友。

  二十一,棄捨飲食。二十二,形不隱密。二十三,YIN欲熾盛。

  二十四,眾人不悅。

  二十五,多增語笑。二十六,父母不喜。二十七,眷屬嫌棄。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遠離正法。三十,不敬賢善。三十一,違犯過非。三十二,遠離圓寂。

  三十三,顛狂轉增。三十四,身心散亂。三十五,作惡放逸。

  三十六,身謝命終,墮大地獄,受苦無窮。

  ---------《分別善惡報應經》

  《大智度論》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歡喜,何以不飲?--飲酒三十五種過失

  問曰:酒能破冷益身,令心歡喜,何以不飲?

  答曰:益身甚少,所損甚多,是故不應飲。譬如美飲,其中雜毒,是何等毒?

  如佛語難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何等三十五?

  一者、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人飲酒醉,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

  二者、眾病之門;三者、斗诤之本;四者、裸露無恥;五者、丑名惡聲,人所不敬;

  六者、覆沒智慧;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

  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辦;十者、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已慚愧、憂愁;

  十一者、身力轉少;十二者、身色壞;十三者、不知敬父;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門;十六者、不敬婆羅門;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恍惚無所別故。

  十八者、不尊敬佛;十九者、不敬法;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黨惡人;二十二者、疏遠賢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二十四者、無慚、無愧;二十五者、不守六情;二十六者、縱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棄捨善法;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者、遠離涅盤;

  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即地獄);

  三十五者、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呆。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不飲。

  —— 龍樹菩薩《大智度論》

 

上一篇:達真堪布:要控制住自己
下一篇:多做善事,可以增加能量。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