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還債”,還債這個事情是真的不是假的,冤冤相報沒完沒了。佛在經上為我們說明這樁事情,“人死為羊,羊死為人”,互相食啖。佛菩薩眼睛裡看到這是很悲慘的一樁事情,世間人不知道,一切眾生跟我們都有宿世因緣。佛說法,我們最佩服他的,他不是說:“只有我說的是真的,你們一定要順從我、要聽我的。”佛不是這個說法。佛說:“我說的都是事實真相,這個事實真相你們可以證實。”到你自己證實了,才知道佛說的話句句是實話。所以佛教人,任何一部經典修學的四個次序:“信、解、行、證”,證明,證明佛所講的是真實的,所以佛法是可以求證的,佛法是可以質疑的,你有疑問盡量提出來。最後,佛教你修行的方法,你能夠證明六道十法界,然後你把宇宙之間一切事理的真相通達明了,這個人我們就稱他作佛、稱他作菩薩,所以他不迷信。
2、《金剛般若經》上說得好:“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是真的。包括我們現前這個人間不是真的,都是屬於夢境,“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可是你迷在夢境裡面,把這個境界當真,你就有苦有樂,你就有感受;了解事實真相之後,這個受就沒有了。佛家講“受”,苦樂憂喜捨這五種受,六道凡夫有,明白的人、覺悟的人他沒有。“苦樂憂喜捨”,不是正受。“正受”,正常的享受,正常享受是這五種受都沒有了,那個受是正常的,這些經論裡面講得很多。
不能夠超越六道輪回,在這裡面,欠命的要還命。“六畜”,這些畜生,現在包括野生的,它以肉供給別人,供給別人是還債的,過去他吃別人的,現在人家要吃他。欠錢的要還錢。
所以諸位真正了解事實真相,在這個世間說是“哪個人吃了虧,哪個人占了便宜”,沒有這回事情,那是假的,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們這一生占別人的便宜,來生必定要吃虧。冤冤相報,互相酬償,這才是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