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四十八字願成釋意義完備
一、此四十八字不可加減
此四十八字願成釋,四字一句,文法嚴整,意義完備,無欠無余,不可加減。一旦加減,則文不順、意不全。故法然上人言:“此文者,四十八願之眼也,肝也,神也,結為四十八字者,此之故也。”
既結為“四十八字”,自不可加減,況言“四十八願之眼”,結成“四十八字之文”乎!
古言“文以載道,文以傳道”,對於閱讀載道、傳道之文的我們來講,是要信道、行道、證道。文有長短,意有圓缺,這“四十八字願成釋”就文法來講,前六句、後六句,每句四字,剛好四十八字,要再增加一字或減少一字都不可以,而且一旦增減,嚴整的文法就破壞了。同時,這四十八個字,字雖四十八,對於“本願”以及“成就”的內涵,都是圓滿具備的。所以就文法來講,就意義來講,沒有欠缺,不需要加減,也不可以加減。
為什麼這麼強調呢?因為有人引用這“四十八字願成釋”,將“彼佛今現,在世成佛”八個字,略掉“世”這個字,變成“彼佛今現在成佛”七個字。他們為什麼要這樣變更呢?他們說這個“世”是指五濁惡世,這個世間是有漏的,而阿彌陀佛是無漏的,所以不可能在有漏的世界成佛,而且世間義理比較膚淺、不深妙。
其實,這個“世”也不一定是指娑婆世界,可說是極樂世界的“世”,同時,阿彌陀佛成佛是無所不在的,既在清淨世界成佛,也在有漏有染的世界廣度有漏有染的罪惡生死凡夫,何況阿彌陀佛的成佛,本來就是為了救度罪惡生死凡夫。所以法然上人就說,此四十八個字為四十八願的眼、肝、神。由此可見,這四十八字是四十八願的精神、骨髓,是四十八願的核心、綱要,非常重要,是不可輕易改動的。
《孟子》有一句話說“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這一段話對我們讀書、求學來講,是很重要的,是指導性的。尤其閱經、體會佛說的文意,更應該如此。
“不以文害辭”,看經總要去體會經文真實的意義,涵泳在心中,然後根據經文意義去宣說,如果拘泥字面的文字,而誤解了詞句的內涵,即所謂“依文解義,三世佛冤”,所以說“不以文害辭”。
“不以辭害志”,也不可拘泥詞句的內涵,而誤解了作者寫這本書的本意。總是要前後細細地思維,融會貫通,體會作者的本意。
所以,我們看書,尤其是讀經,都不能依文解義。依文解義就“三世佛冤”,尤其對於佛所說的,或者祖師的論釋,都不能輕易更動、改變。即使自己有所不知,只能存疑,客觀地來看待,不能主觀地加以評斷、否定。
善導大師當初特別以這四十八個字來解釋因願及果德,可說大師當初為文的心是很崇敬、很殷重的,非草率,非隨興。也因此,這四十八個字不僅文法嚴整,意義也完備,無欠無余,所以不可有任何加減。
法然上人對這“四十八字願成釋”非常珍惜、重視與贊歎,因此說它是四十八願的眼、肝、神,而且要“稱於口,浮於心,寓於目”;法然上人也常以這四十八字來傳寫給他的弟子們,作為法脈相承的證明。
這四十八個字也可說是淨土宗的宗旨,也是淨土法門的眼目與手足。淨土宗講什麼?就在這四十八字當中;淨土宗眼睛在哪裡?就在這四十八字當中;淨土宗要如何落實、實踐?也在這四十八字當中。所以,這四十八字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們要像法然上人所講的,要“稱於口,浮於心,寓於目”,意思就是要把它記下來,同時常常去宣說、闡釋,自信教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