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居士文章
:轉載
怎樣看待去寺院花錢消災?
“做佛事確實有息災增福的功效,但最重要的一點還是你自己。你若無惡不作,不知斷惡修善,一花錢做佛事就沒災了,佛菩薩豈不成了包庇惡人的保護傘了嗎?” 末法時期,正法衰微,邪魔勢強。初學佛法之人,正見稍虧,即被彼邪眾攝了去。所以應當長期熏修正法,以佛經祖語為准則,建立正見之後,即能明辨是非,善知取捨。 有的居士說:你把錢拿來到寺院消災吧。她是如何知道你有災的呢?若是瞎說就是打妄語,以這樣的方式要錢就是巜四分律》中所說十種盜心的“恐怯取”,就是偷盜。為了一點利益,自認聰明,其實不覺間已造了地獄業,她的災恐怕不遠了,真是可憐憫者。以這樣的方式所謂的護持道場,恐怕是陷師父與道場於不義,欲護反害,實在是愚癡。 做佛事確實有息災增福的功效,但最重要的一點還是你自己。你若無惡不作,不知斷惡修善,一花錢做佛事就沒災了,佛菩薩豈不成了包庇惡人的保護傘了嗎?哪有這樣的道理?你依照佛的教導去做,斷惡修善,戒殺、放生、吃素、救助貧苦、誦經、念佛等等,把身口意三業修好了,自然逢凶化吉。供養三寶、做一下佛事也未嘗不可,但絕不可捨本逐末。願佛弟子都能遠離自他三業上的邪見惑亂,正見修行,早證佛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