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師父,聽說人剛死、神識還沒走的時候,不能動死者的身體。那麼,如果此時捐獻器官,死者的神識會不會因痛生恨而墮地獄?
【嘎瑪仁波切答】
遺體捐贈並不是現代人發明的。最早的遺體捐贈,是從我們偉大的釋迦牟尼佛“捨身喂虎”開始的,藏族人“捨身喂禿鷹”的做法便是由此而來。
現在一提到藏族人的“天葬”,所有人都嚇得半死,為什麼藏族人要把身體切成一塊塊去喂禿鷹呢?因為藏族人認為,如果自己活著的時候無法做捐獻,死了以後,起碼還可以用自己的身體喂禿鷹,從而做最後此生最後一次布施。
把人解剖後喂鳥,這聽起來好像很殘忍,但是,難道把他放到火裡燒就不殘忍嗎?實際上都不殘忍,因為神識已經離開軀殼,沒有感覺了。
當然,如果是佛和菩薩,即使活著的時候布施自己的身體,也不會感覺到痛。打個比方,很多父母親為了救親生骨肉,捐出自己的腎、肝等器官。我知道有位母親,她的一個孩子需要移植肝髒。這位母親決定將自己的肝髒移植給孩子,而且,為了給孩子一個健康的肝髒,她長期做運動,以消除肝髒上的脂肪。最後, 她快樂地將自己的肝髒給了孩子。這時,她不會覺得痛。並不是真的不痛,而是她對孩子的慈悲和愛超越了痛,對自己為孩子的付出不會後悔。佛菩薩也是如此,對眾生的付出永遠無怨無悔。
但是,作為凡夫俗子的我們,首先要想清楚,自己作為一個健康的人,為不相識的陌生人捐贈器官,自己會不會後悔?如果你不會後悔,這樣做當然很好。
往生的時候,我們把器官捐獻出去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雖然佛教徒經常講,人過世三個小時或八個小時內不要動他的身體,但是,如果他本人樂意捐獻, 這種偉大的精神,跟佛、菩薩大慈大悲利益眾生的精神是一樣的,會帶給他無量的福報和功德,況且,往生時,他的身體對自己而言已經沒有用了。所以,任何人,無論是不是佛教徒,如果願意在往生時捐獻自己的眼角膜和某些器官,這是非常好的。
我們可以看到,在人世間,除了親人之間,願意且敢這樣做的人,除了很好的修行人之外,就是發了大善心的人,所以很少有自願捐獻了器官過後又後悔這樣的事情發生。還有的人,在活著且很清醒的時候,簽下自願捐獻器官同意書,往生時,自然而然就把器官捐獻出去了。
所以我們說,捐獻器官這種做法沒有絕對的對和錯,要根據自己的能力來謹慎抉擇。如果我們做不到捐獻自己的器官,還能為別人做什麼呢?可以獻血。就像汶川大地震後的無償獻血一樣,平時我們也可以適當捐獻一些自己的血液。血液也是我們身體當中最珍貴的一部分。而且,適當地捐血還對身體有幫助。更何況,讓有需要的人可以因為我們捐獻的血液而繼續存活下去,救他的命,這是最大的放生,是非常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