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悟大師(1741—1810)清代著名高僧,中國淨土宗第十二代祖師。徹悟大師的學修歷程是基於儒學、歷經禅教而終歸淨土的,在佛法修學上大師博通性相二宗、參究禅門要旨,持戒奉經,念佛修淨,即通禅學又達教理,最終歸心淨土而圓成偉業。大師的淨土思想,可以說是繼承了淨宗先祖的優良傳統,非常注重信願行三資糧,以為此是淨業之根。
大師深明當世淨業學者大多存在信心不夠堅定的通病。於是根據自己修持的心意體會,特意列舉了修學淨土念佛法門者,所應具備的十種信念,以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令增長,文曰:“一、生必有死;二、人命無常;三、輪回路險;四、苦趣時長;五、佛語不虛;六、實有淨土;七、 願生即生;八、生即不退;九、一生成佛;十、法本唯心。”
如上十條,言簡意赅,能使學人一目了然,明記所信之內容。
在淨業的行持念佛方面,大師則側重於心念,師雲:“所謂執持名號者,即拳拳服膺之謂,謂牢持於心,而不暫忘也。稍或一念間斷,則非執持,稍或一念夾雜,則非執持。念念相續,無雜無間,是真精進,精進不已,則漸入一心不亂,圓成淨業。”大師認為“一心不亂”是修持淨土法門的重心。乃淨業之歸宿,淨土之大門。未入此門,終非安穩,學者可不勉哉!
大師的語錄中,處處可睹其修持淨土法門所得的經驗之談。縱觀大師之法語,其中以“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號。”此十六個字,最值得淨業學者玩味。大師基於此十六字演繹而成的淨宗修持八大要領,實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修淨業之軌則,有心求生淨土者應奉為圭臬。
其內容為:“一、真為生死,發菩提心,是學道通途;二、以深信願,持佛名號, 為淨土正宗;三、以攝心專注而念,為下手方便;四、以折伏現行煩惱,為修心要務;五、以堅持四重戒法,為入道根本;六、以種種苦行,為修道助緣;七、以一心不亂,為淨心歸宿;八、以種種靈瑞,為往生證驗。”大師在開示中特別強調“此八種事,各宜痛講,修淨業者,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