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以還是“輪回的眾生”,正是因為有無量無邊的“業障”,而業障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並不單純以“討債”的形式存在,比如一個人罪惡極重而墮落地獄,受猛火灼燒,並不是“火”在討債,更何況無始以來,我們所造之罪,早已不可能記憶起來了。
我們應該用忏悔的方法積極去消除一切業障,解除怨結。應該明了幾個重要方面。
一,忏悔業障,可以用“取相忏法”,比如“大悲忏”、“地藏忏”等,不是很難,很多寺院都能做,在家也能做,(有cd資料就可跟著做),把功德“回向”給你姐姐。也可多念佛、誦經、念咒,(《大悲咒》、《往生咒》都很好)。
二,可作超度,用以解怨釋結,最好去寺院做,若無條件,則多念佛號或“往生咒”等。
三,回向功德,要把生生世世修行的功德,回向給“十法界一切眾生”,當然也可“回向給我們的怨親債主”,(不用具體指誰)。
四,大行供養和祈求加持。一般能“討債的怨親債主”,往往是“孤獨無助”“煩惱不安”的“罪苦眾生”,我們對他們給與施食與供養,除有“還債”“釋結”以外,尚有“布施”之功德,這樣做,再祈求佛菩薩加持才更靈驗。
可去寺院進行,一般寺院裡所做的“超度”,都具備“施食供養的功德”,也可在家進行晚課中講的“蒙山施食”法,(最好熟悉後再做,有人認為不能在家做是絕對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