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佛教的居士,應具備一些什麼條件呢?
《雜阿含經》中規定,在家居士,應該具足五個條件,稱為五法具足,那就是:
第一、信具足:信心第一要緊,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問題都是不必談的。對佛教首先要有正確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們離難得樂,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說的,佛法是由僧眾結集(編輯)、傳流、住持、弘揚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來,便是信仰“佛”“法”“僧”,稱為三寶。信仰的人們,便是皈依三寶,皈依三寶,是將整個的身心,無條件地浸沒在三寶的光輝與恩德之中,皈依三寶之後,便能從三寶的啟導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
第二、戒具足:主要是指五戒:不殺生(不殺動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盜、不邪YIN(不與夫婦之外的異性交接)、不妄語、不飲酒。五戒本是三皈弟子的必修德目,皈依三寶與受持五戒,本不該看做兩個階段的兩層意義,如果皈依了三寶而不受持五戒,好比是只向學校登記注冊,而不真正去上課求學,那只是種善根而得不到現實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業,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連人天道中的天果位都保不住,豈能解脫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為現實環境所不許,那也不妨於五戒之外,可以另於每月農歷的六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後兩日),受持以一日一夜為期限的八關齋戒。
如果修菩薩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薩戒,這雖不是《阿含經》中的規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確有受持菩薩戒的必要,因為受戒一事,相似於宣誓,且比宣誓的意義更莊嚴,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惡性極強的防腐劑。
第三、施具足:施的內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師長、三寶;以悲憫心布施孤苦貧病;以公益施捨,促成社會大眾的福利。
第四、聞具足:持戒、布施是重於福德的培養,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見,並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話,那就必須從聞法入手。看經,也是聞法之一,但是,經義博大精深,親近善知識,往詣塔寺專心聽法師的點化講授,仍是必需。這該是居士進寺院的最大目的。
第五、慧具足:這是對於真谛的體會或領悟,這是從聞法的精進實踐而得的一種實證經驗。佛陀時代,每對俗人說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聞法而見谛,證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