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希望擁有財富,但要掌握獲得財富的正確方法,佛經中對於獲得財富的方法有詳細的論述。
佛陀認為,一個人要想獲得財富,應當學會一門技藝,作為謀生之本。佛陀在《善生經》中告誡善生:“先當習技藝,然後獲財物。”佛陀在《雜阿含經》中也說:“始學工巧業,方便積財物。”
掌握一門技術,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特長。有了技術,就能夠靠所掌握的技術來創造財富,維持家庭生活的正常運轉,獲得教育子女所必需的支出。一個人在社會上,必須有一定的謀生之道,即使擁有福報,也還需要通過相應的技能才能得以實現。
佛陀還主張一個人應當以正當的職業、合法的手段來獲取財富。所謂正當的職業就是所從事的職業,既不違犯國法,也不違犯佛法,佛陀在八道中明確提出“正命”的要求。所謂“正命’就是從事正當的職業。佛陀要求佛子在從事正命生活時,不能觸犯五戒,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
對於佛弟子所從事的職業,佛陀在《雜阿含經》中說:
營生之業者,種田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捨以求利。
造屋捨床臥,六種資生具。方便修眾具,安樂以存世。
如是修善業,黠慧以求財。財寶隨順生,如眾流歸海。
如是財饒益,如蜂集眾味。晝夜財增長,猶如蟻積堆。
在這段偈頌中,佛陀告訴佛弟子可以從事種田、經商、放牧、租房,建造房屋和家具出售等職業。從事這些正當的職業,再配以聰明的頭腦,辛勤的勞動,則財富會與日俱增。
佛陀反對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獲取利益。佛陀在《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中說:“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打作。”
佛陀告誡從事經商的弟子,如果受持戒律,而不按照國家法律的要求交納國稅,或偷稅漏稅,將應當交納的國稅據為己有,都屬於犯戒,將會墮落。
有些職業不一定是國法所禁的,但依據佛法,卻是一種不正當的職業,佛教也是禁止的。比如從事殺、盜、YIN、妄、酒等以解決生活的職業,如屠宰、漁獵,或被雇負責殺人,或制造殺生的器具等,是與殺有關的非法職業。又如專門從事偷盜或提供賣YIN處所,出售YIN穢書畫、或以詐騙為業,或從事釀酒,開設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從事的職業。
隨著時代的變遷,佛教徒所從事的職業也逐漸發生變化,寺院從唐代百丈禅師所提倡的農禅並重轉變為農商並行的方式,現代佛教界獲取財富的方式更加多樣化。比如房租田佃、餐飲素食、佛經流通等各種不同的方式。